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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居住区的三个阶段

时间:2022-03-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或出于改善居住条件,或出于工作地点、职业的变换,城市居民经常变换居住地点,以至于不可能形成完整的对区位分布的社会化过程,更不用说有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依恋。即使在传统的城市,公共空间也大多只限于街市,然而现代广场的建立与此相比更具开放性和社会互动性。

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社会结构有了巨大的变化,就居住空间而言,最大的变化莫过于市场化的商品住宅的不断涌现。就中国城市居住空间而言,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变迁(黄志宏,2006):第一个阶段是旧居住区,该居住区建筑物多为1949年以前建成的三层以下的“低层”老式住房,由于建设的年代较久,房屋的配套设施很差,建筑物密度也比较大,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如用水、排污甚至厕所、厨房等都为公用的。第二个阶段是单位居住区,该居住区主要是从1949年以后,到城市住房体制改革的这一段时期,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为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而建设的生活居住地。与旧居住区相比较而言,水电等生活配套设施较为齐全,但由于居住的居民多来自同一单位,工作和生活的重合度很高。第三个阶段是市场化的商品住宅区,与前两种类型相比较而言,生活设施配套齐全,且居住的居民的异质性比较高,工作与生活空间基本分离。

虽然旧居住区和单位居住区并未完全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商品房居住区成为目前居住空间的主流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在旧居住区中,由于生活条件的局限性,存在着诸多不可避免的公共空间,居民的公共生活比较丰富。在单位居住区中,虽然生活设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生活与工作的重叠,居民也存在着很大空间的公共生活。然而在商品房居住区中,虽然开发商在小区中也配套了相应的公共空间,居民的异质性,尤其是在生活交往方面的异质性,使得居民的公共生活非常缺乏,由此带来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感缺乏问题,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社区整合方式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有些学者会缅怀旧居住区和单位居住区的社区整合方式,并试图从中找出有益的指导,但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使得这种设想只会是海市蜃楼。商品房居住区与前两种居住区有着本质上的差异,它完全摆脱了地缘与业缘的共生性,代表着城市居民的居住空间和生活方式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由此,我们所要做的是针对这种变迁,提出构建新型的公共空间以及公共生活,从而实现有效的社区整合。

旧居住区和单位居住区之所以能有效地对社区居民进行整合,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生于斯长于斯的传统地缘关系能给居民塑造一种心理归属感,也就是说这种类似于乡土性的稳定关系使得社区居民能对“本社区地域和人群集合认同、喜爱和依恋”,从而使得居民能自愿服从国家与社会的干预。从本质上看地缘关系,它是社会化了的人口区位分布关系。在现代都市生活中,人们的居住流动性很大。或出于改善居住条件,或出于工作地点、职业的变换,城市居民经常变换居住地点,以至于不可能形成完整的对区位分布的社会化过程,更不用说有生于斯长于斯的乡土依恋。面对这种复杂的社会变动,都市中的人群在人与人的交往方面是短暂而贫乏的。人们为了自我保全,往往采取“自我隐退”(齐美尔,2001)的态度,彼此之间是克制而冷漠的。然而人都具有社会交往的天性,在人来人往的都市人群中,他们是孤独而失落的,他们会寻求心灵的归属。从社会控制层面看,也需要通过一些合法化的途径来对居民进行有效的整合。

公共空间就是应这种需要而诞生的。在传统社会,人们生活空间中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界限是很模糊的。即使在传统的城市,公共空间也大多只限于街市,然而现代广场的建立与此相比更具开放性和社会互动性。广场英语角更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都市居民社会互动的需求,如果我们能够进行积极有效的引导,就能够从公共生活这个角度对游离在社区之外的居民进行有效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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