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末篇对终篇的奠基和扩充

末篇对终篇的奠基和扩充

时间:2022-05-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末篇对终篇的奠基和扩充理论史末篇的研究虽然早于终篇,但它所涉及的“收入及其源泉”以及批判庸俗经济学等内容却相当丰富深刻,为终篇研究直接奠定了丰厚的基础。

末篇对终篇的奠基和扩充

理论史末篇的研究虽然早于终篇,但它所涉及的“收入及其源泉”以及批判庸俗经济学等内容却相当丰富深刻,为终篇研究直接奠定了丰厚的基础。如果联系末篇来研究终篇,还会发现末篇在一些问题上丰富了终篇的内容。

一、末篇实际上为终篇奠定基础

理论史末篇的内容相当丰富,为了分析批判“三位一体公式”,涉及的一系列基本理论直接为终篇奠定了基础。大体上看,主要有这几种:

其一,关于生息资本和利息的理论。[703]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虽然已研究过这方面问题[704],只不过还是初创,但在1861—1863年手稿中则更为成熟和系统,而这又主要集中在末篇。虽然这里关于生息资本运动及其特点并没有像第三卷那样的完整论述,但有些研究却比第三卷更详细。显然,它既为理论第三卷第五篇奠定基础,也为终篇提供了理论前提和基础。例如,他说明,他认为考察生息资本必须与资本的实际运动紧密联系,当货币贷给“挥霍者”用于消费的,贷出者得到的利息就不表示实际的剩余价值;如果借入的货币只是为了偿还债务,并不加速生产过程,这样,对贷款人来说,这笔借入的货币就只是支付手段,而不是在实际上依赖资本过程的资本。[705]还有一种是资本主义生产还不存在时期的高利贷。所有这些,都属于更早生产方式的,不是马克思所要研究的资本主义的生息资本。

他还将利率与利润率相比较:一般利润率远远不像利息率,或者说利率那样表现为可以捉摸的、明确的事实。在市场上,任何一个100镑货币额的利息率都一样,但同一个实际执行资本职能的价值额,在不同的生产领域所提供的实际利润却很不相同,这些实际利润对利润的观念上的平均水平的偏离,使利润的这个平均水平始终只有通过某种过程,通过某种反作用才能确立下来,而这一点又始终只有在较长的资本流通期间才能做到。在若干年间,一定领域的利润率较高,而在以后若干年间则较低。把这若干年或一系列这样的演变综合在一起,平均起来就得出平均利润。但这样一来,平均利润就不表现为直接既定的东西,而只表现为各种相互矛盾的波动的平均结果。——在这里,他实际上阐明了利润率在一定领域内部平均化的具体机制。——对资本家来说,在这若干年中,这是不好把握的。“利率却不是这样,它普遍地是每天确定的事实,这个事实对产业资本家来说,甚至是他们从事活动时计算上的前提和项目。”[706]

关于利润与利息的量的分割转化为质的分割的论述。他说明,本来,利息是从利润中分出的,但它却“表现为离开资本主义过程本身的、独立于过程的、处于过程之外的资本的果实”[707]。它一旦独立化,利润就成了“资本只是靠生产过程得到的、只是作为执行职能的资本生产出来的那个剩余价值量,就获得一种不同于利息(即资本自身、资本本身、作为资本的资本所固有的价值创造)的产业利润这样一种特殊形式……也分离为并被理解为不仅是异化的形式,而且是直接同剩余价值本身相对立的形式”[708],这样,利息从利润中分出就必然导致产业利润也分离出并被曲解为与剩余价值相对立的形式。

其二,关于收入形式神秘性的论述。在理论史末篇开头,马克思就说:“收入的形式和收入的源泉以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表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外表上表现出来的存在,它同潜在的联系以及中介环节是分离的。”[709]他认为:“在生息资本上物神达到了完善的程度。”[710]

其三,关于资本的完成形式的论述。资本本来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发挥职能的,但在社会表面上,在资本运动当事人的观念中,生产资本却还是未完成的,因为它的自动增殖还不够神秘。在资本和利润中还存在着过去的记忆,虽然利润经过平均化的漂洗,已经变得神秘莫测,但仍不彻底。只是“在资本和利息上,资本作为利息的神秘的、自行创造的源泉,即作为资本自行增长的源泉已达到了完善的程度。正因为如此,照[通常的]观念看来,资本主要存在于这种形式中。这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资本”[711]。当然,这种只是资本家的观念。

其四,关于资本的经济职能与社会形式的区别、资本的法律上所有者和经济上的所有者的区别的论述。马克思指出:“与利润的一部分相适应的是资本的社会形式,即资本是所有权;与利润的另一部分相适应的是资本的经济职能,即资本在劳动过程中的职能,不过这种职能已摆脱并抽掉了使资本得以执行这种职能的社会形式,即对立形式。”[712]他在这里将利润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利息,与之相适应的当然是资本的所有权。在他看来,这是资本的法律上的所有权。而另一部分则是产业利润,与之对应的是资本的经营权,即其职能。这是资本的经济上的所有权。[713]

其五,关于劳动的异化的论述。[714]马克思早已论证,劳动者创造了物质的财富,创造了价值,但是,一旦物质财富、价值独立化,表现在一定的物或物品中,它就与劳动分离、对立。在末篇,他又进一步分析说:“过去劳动同活劳动相对立,产品同活动相对立,物同人相对立,劳动本身的物的条件作为别人的、独立的、自我孤立的主体或人格化,一句话,作为别人的所有物,而且在这个形式上作为劳动本身的‘使用者’和‘支配者’(它们占有劳动而不是被劳动占有)同劳动相对立。”[715]

很明显,这些理论(当然还有其他方面),不仅影响着第三卷的深入研究、结构定型,有些甚至成了理论终篇可以直接利用的思想材料。终篇的许多论述,有些是从理论史末篇的相关论述中演化来的,有的是与之一脉相承的。

除了这些基本理论规定外,理论史末篇的有些论述也为终篇的研究提供思想史和经济史的证明。例如马克思指出:“十七世纪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柴尔德、卡耳佩珀等人)反对把利息看作剩余价值的独立形式。”[716]还有,他还分析了生息资本从古老的形式发展到成为产业资本的从属形式,来说明利息无非是利润的一个部分,而以特殊的名称与总利润相分离。它们虽没有直接构成终篇的思想材料,却是终篇的立论不可或缺的根据。

二、末篇对终篇的扩充

说理论史末篇为理论终篇奠基,这并不意味着它仅仅是后者可以利用的手稿,反之,即使不说它在理论史中的独特地位和价值,它的许多论述还成为对理论终篇的扩展和充实。如果撇开别的方面,仅从它与终篇有关的内容看,以下几方面是值得注意的:

其一,关于利息理论。

在这里马克思除了正面分析外,还把利息和地租相比,说明它的真正的神秘性质。本来,地租和“土地—地租”比利息和“资本—利息”更为神秘,因为前者使自然也具有创造收入的神力。但马克思从另一方面将地租和利息作比较:“因为土地本身是生产的(就使用价值来说),本身是活的生产力(具有使用价值或用来生产使用价值)”[717],所以,“通常的观念就还有可能求助于自然本身的生产力[来解释地租]”[718]。而利息则不同,它涉及的是资本主义关系本身,是反映资本实质本身的关系,是资本借以表现为资本的那种资本形态,所以,利息就表现为“由资本本能地创造出来的收入。……在这种形式上,一切中介过程都消失了,资本的物神的形态也像资本物神的观念一样已经完成”[719]

马克思还通过和地租比较,说明利息对资本关系的重要性。他分析道,对土地所有权,资本是想废除而不可能废除,“但是,通过把土地所有权转化为[交给国家的]地租,资本作为阶级占有了地租,……就是说,资本通过迂回的办法占有了它不能直接拿到手的东西。可是,废除了利息和生息资本,就是废除了资本主义生产本身”[720]。与此不同,利息是资本家不能也从未想取消的。利息的生成,意味着资本家为提高效率、效益而想方设法地利用别人的或自己暂时闲置的资本。对资本运动来说,地租是外在的,支付地租是无奈的,但获取利息却是自身固有的属性,显然,了解了这些规定,将会使我们加对终篇原理的理解。

马克思还将利息与利润作比较,说明在资本家看来,利息能更好地表现资本的“本质”。“生息资本的情况与利润不同,在利润上,剩余价值的形态成了某种异化的、离奇的东西,使人不能直接认清剩余价值的简单形态,从而不能认清它的实体和产生的原因;相反,在利息上,这种异化形式却明显地作为本质的东西出现、存在和表现。这种形式作为某种同剩余价值的实际性质相对立的东西独立化并固定化了。”[721]之所以这样,因为它与生产过程之外独立存在的资本所有权紧密联系。也就是说,“产业利润,与利息相对立,代表着过程中的资本而与过程外的资本相对立,代表着作为过程的资本而与作为所有权的资本相对立,——因而代表着作为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作为劳动资本的代表者的资本家而与只是作为资本的人格化、只是作为资本的所有者的资本家相对立。这样,它就作为劳动资本家而与作为资本家的自身相对立;进而作为劳动者而与只是作为所有者的自己相对立”[722]。这样,这种表面的分离又必然产生更离奇的混乱,那些“劳动的资本家”似乎也并入劳动者的范围。

利息与利润都不仅是收入分配的形式,还是调节再生产过程的有效杠杆。在理论史末篇,马克思对它们的调节作用也有深刻的分析。他说明,借贷资本的利息率具有较大的固定性和等同性,它和一般利润率的较难捉摸的形式不同。同一个利息率,对所有的贷款人都一样,但同一个实际执行资本职能的价值额,在不同的生产领域所提供的实际利润却很不相同。这意味着,利息率对资本运动的调节方向和力度都是比较一致的。但利润率就不同了,它的调节取决于波动的幅度力度、时间的长短、不同领域和同一领域中资本实力的不同:“每个领域内的利润率的波动,——同一个生产领域内的单个资本家享有的特殊利益完全撇开不谈,——都取决于当时市场价格的状况和市场价格围绕费用价格的波动。……某个特殊领域的利润率下降到观念上的平均水平之下,如果时间拖得很久,就足以使资本离开这个领域,或者使新资本不可能按平均规模流入这个领域。……而特殊领域的超额利润只有通过市场价格和费用价格的比较才能知道。只要差别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资本就开始从一些生产领域流出而流入另一些生产领域。……每个特殊领域的平均利润本身,也只有根据资本的性质,通过例如在7年等等的周期内所实现的利润率的平均数表现出来。因此,单是上下波动,如果不超过平均程度,不采取异常的形式,就不足以引起资本的转移,何况固定资本还会给资本的转移带来困难。一时的行情只能在有限的程度上产生影响,而且它对追加资本的流人或流出的影响,要大于对已经投入不同领域的资本的再分配的影响。”[723]显然,这是对《资本论》相关论述的重要扩充,让人们对所谓价格调节的灵活性、强制性作用产生怀疑,或者说要有进一步的规定、限制。这就是说,价值规律对生产的调节作用不是一时一事的,不是微小的价格波动即可奏效,不仅要在长期中才能较充分体现,而且要在价格波动达到一定幅度的时候才有效果。

在理论史末篇,马克思还指出,利息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具有连续性和累加性,“在生息资本上,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本性,它的疯狂性,只是以最明显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生‘复利’的资本,在这里,资本好象一个摩洛赫,他要求整个世界成为献给他的祭品,然而由于某种神秘的命运,他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理所当然的、从他的本性产生的要求”[724]。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价值为1000镑的商品作为资本具有1050镑的价值。就是说,资本不是简单的数字:它不是简单的商品,而是自乘的商品;不是简单的量,而是量的比例。资本是它作为本金、作为既定的价值同作为[生产了]剩余价值[的本金]的它自己的比例。资本C的价值(按一年计算)等于C(1+1)′或C+C。正象用简单的计算方法不可能理解或推算出等式ax=n中的x一样,从基本的概念中也无法理解或推算出自乘的商品,自乘的货币,资本。”[725]这就是说,对这种生息资本不能按照处于资本主义初级阶段通常人的思维来理解。[726]这样的论述,对《资本论》的生息资本理论、对终篇也是一个重要的扩充。

他又指出,这种异化或神秘化还因被庸俗学者有意煊染而加剧。本来,这种颠倒本身也显出一些矛盾,但对庸俗学者来说,却成了不言而喻的必然性。为了使不合理变得合理,他们还绞尽脑汁地加以证明或曲解。在理论史末篇,马克思还指出他们惯用的一种方法:“通过试图把资本即货币或商品(就它们具有特殊的、不同于它们作为货币或商品的规定性来说)转化为简单的商品的办法来逃避困难。”[727]这些论述不仅是终篇所没有的,而且是对终篇的相关论述的补充或完善。例如,在终篇,马克思说,资本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取得了它最异化最特别的形式”[728]。对此,就必须结合末篇上述的说明才好理解。

其二,关于利润分割的因果和相应范畴的建立。

首先,马克思说明,单纯的利润的偶然的量的分割因为经常的重复,导致资本分裂为生产过程外的和生产过程内的资本。“在这里,有一个现实的因素作为基础。货币(作为商品一般的价值表现)在生产过程中所以能占有剩余价值(不管它叫什么,不管它分解成哪些部分),只是因为在生产过程之前货币就已经被假定为资本。”[729]他举例说,铸币无非是一块金属,它只在流通中才起货币的职能,但是,商品的流通一旦作为前提,它就不再是自然的金属,在它进入流通过程之前,就作为货币在每个单独的场合充当这个过程的前提了。同样的道理,货币虽然只是在生产过程中才成为现实性的资本,但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存在”,现实中货币早已作为资本存在,所以,“早在生产过程之前,货币按其性质来说已经作为资本自身存在了”[730]。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存在,就是这种分割的现实基础。但是,又是什么使货币在进入过程之前就成为资本呢?是它借以存在的社会规定性:即它作为别人的所有物同劳动相对立[731]。于是,利息,作为单纯资本所有权的产物,就同产业利润——执行职能的资本的产物不同了。

其次,马克思详细地分析了由这种分割产生的一系列颠倒:

1.本末的颠倒:在社会表面上,利息表现为专门属于资本的产物,是特定的,它表现为由单纯的资本所有权产生的剩余价值,不以生产过程为转移,因此,这个剩余价值是资本作为资本就已经潜在地包含着的。反之,产业利润则表现为不是属于作为资本所有者的资本家,而是属于作为执行职能的所有者的资本家,即属于执行职能的资本的那一部分剩余价值。这样,就像在这种生产方式中一切看来都是颠倒的那样,在利息和利润的关系上的这种最后的颠倒也终于出现了,以致利润中划为特殊项目[利息]的部分反而表现为专门属于资本的产物,而产业利润却不过是在这个部分上增长起来的追加额。[732]换句话说,利息本是利润的一部分的独立化形式,从实体看,只有在利润被创造出以后,才有利息实体,但在社会表面上,却是利息先确定的。这显然是本末的颠倒。

2.价值实体来源的颠倒:从本质看,无论利息还是利润,都是工人无酬劳动创造而被资本家占有的,但是在资本家观念中,由于货币资本与生产资本的区分,货币资本家与职能资本家的区分,利息好像由资本产生,相反,产业利润则是资本家“劳动”所产生。“在资本家看来,不管他们是不是处于过程中的资本的所有者,利息自然是由资本本身,由资本所有权,由资本所有者(不管资本所有者是他们自己还是第三者)产生的;相反,产业利润在他们看来则是他们的劳动的产物。”[733]可见,利息将其实体来源完全颠倒了。

3.阶级关系的颠倒:在社会表面上,利息是职能资本家向货币资本家支付的,它表现的只是一个资本家同另一个资本家的关系,而与雇佣劳动、生产过程的职能无关。与此相联系,职能资本家获得支付利息后所剩余的剩余价值,也不表现为与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而是表现为“自己作为劳动者同作为资本的单纯存在、单纯所有者的他自己或另一个资本家相对立。”[734]这样,对工人的剥削关系变成了自我关系。

4.职能的颠倒: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货币资本贷出,货币资本家就可以无所事事而又旱涝保收地收取利息,所以:“如果产业资本家除利息外得不到其他利润,他就会用他的资本去生息而过食利者的生活。”[735]这样,职能资本家的职能就不再是关键性的决定性的职能了。这样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真实关系就颠倒了,也就将职能资本家对分配的主导作用掩盖了。

5.因果关系的颠倒:本来,利息不过是对生产出来的剩余价值的分割,虽然都是在借贷时间到期后才支付利息,但在借贷场合,利息已经确定,因此,“对于借钱的产业资本家来说,利息加入费用,在这里费用是指预付的价值。”在这种场合,货币资本的“价值额(以及体现它的商品)不是在生产过程中才成为资本,而是作为资本形成生产过程的前提,从而它自身已经包含了属于它(单纯的资本)的剩余价值”[736]。可见,实质的事后分割在职能资本家观念中倒过来变成事先计提,成为生产的前提。这是倒果为因。

6.资本外在表现形式的颠倒:1000镑货币资本在贷出的时候,借入方在借贷合同中一定表明借得1000镑货币,同时也会表明按年支付一定的利息,假定为50镑。从本质看,这50镑是资本作为本金创造出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以利息的形式表现,但在市场上作为利息却变成是资本的年价格。或者说,1000镑的货币资本具有50镑的价格。本来,在一般情况下、在合同中,1000镑的资本应该具有1000镑的价格,但在借贷资本的场合却只有50镑的价格。这显然是一种无厘头的颠倒,但却广为借贷双方接受。“因此,就外在的形式来说,我们在这里也和在任何其他商品那里一样,看到了双重表现:表现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交换价值观念地表现为价格,表现为某种绝对不同于商品使用价值的东西。而在‘1000镑=1050镑’或‘50镑是1000镑的年价格’这种说法中,却是相同的东西即交换价值和交换价值发生关系,而且交换价值要作为和自身不同的东西成为它自身的价格,即表现在货币上的交换价值本身。”[737]

7.条件的颠倒:从实质看,对单个资本家来说,“剩余价值的生产属于资本主义生产的生产费用,而占有别人的劳动和占有超过在过程中消费掉的商品(不论这些商品是加入不变资本还是加入可变资本)价值的余额,是这种生产方式的必要条件”[738]。但是,当他将借入的货币资本作为预付加入生产,这种预付也变成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必要条件了。换句话说,利息本来是从剩余价值中提取的,它以剩余价值的生产为前提,但在确定利息的时候,却转而变成剩余价值生产的必要条件。也可以说,它被借贷资本家占有反而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必要条件。

既然资本运动是不断扩大再生产的,那么这一系列颠倒必然也会扩大再生产,在社会表面和资本家观念中形成定式、定势。

以上几种颠倒的论证,不仅对《资本论》第三卷第六篇,而且对终篇关于“资本—利息”的论述,都是比较详细的扩展和补足。

再次,关于利息和企业利润的量的分割转化成质的分裂,在理论史末篇还有一些极有价值的思想。例如,这里指出,由于利息的独立化,利润中超过利息的余额,就获得一种不同于利息的产业利润这样一种特殊形式。这样一来,它也“分离为并被理解为不仅是异化的形式,而且直接同剩余价值本身相对立的形式”[739]

又如,他还指出,由于这种量的分割产生了质的分裂,资本本身也被分裂,并使资本主义生产过程“表现为脱离自己的特殊资本主义性质,脱离自己的特殊社会规定性的过程——表现为一般的劳动过程”[740]

再如,关于“监督工资”,“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是作为劳动的管理者和指挥者出现的,在这个意义上说,资本家在劳动过程本身中起着积极作用。……与剥削相结合的劳动(这种劳动也可以转给经理)当然就与雇佣工人的劳动一样,是一种加入产品价值的劳动,……也必须和劳动者本人的劳动一样给予报酬”。对此,马克思指出:“英国社会主义者曾以充分的理由回答说:很好,以后你们就只应拿普通经理的工资;你们的产业利润不仅在口头上而且在实际上都应归结为监督或管理劳动的工资。”[741]马克思还揭示,所谓的“监督工资”与产业资本的量成反比:“资本小的时候,它就大(因为在这里资本家是介于别人劳动的剥削者和靠自己劳动生活的劳动者之间的中间人物),资本大的时候,它就很微小,或者像在有经理的情况下,它就完全和利润分离。一部分管理劳动只是由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敌对性、由资本主义生产的对抗性引起的,它完全和流通过程引起的9/10的‘劳动’一样,属于资本主义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742]在这里,他还没有忘记揶揄一下那个西尼尔,说如果有“监督工资”,与他的那个著名的“最后一小时”是自相矛盾的。

这些论述,也是终篇所没有的,虽然第三卷第五篇也有相似的说明,但与之相比,仍不失新颖和深刻,因为表述的角度毕竟不同。

其三,关于古典政治经济学。首先,在终篇马克思指出,他们把分配形式和生产形式彼此分开,并且否认它们的同一性。他公正地指出:正是在此基础上,“古典政治经济学力求通过分析,把各种固定的和彼此异化的财富形式还原为它们的内在的统一性,并从它们身上剥去那种使它们漠不相关地相互并存的形式;它想了解与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不同的统一物的内在联系。因此,它把地租还原为超额利润,这样,地租就不再作为特殊的,独立的形式而存在,就和它的虚假的源泉即土地分离开来。它同样剥去了利息的独立形式,证明它是利润的一部分。于是,它把非劳动者借以从商品价值中获取份额的一切收入形式,一切独立的形式或名义都还原为利润这一种形式。但是利润归结为剩余价值,因为全部商品的价值都归结为劳动;商品中包含的有酬劳动量归结为工资;因此,超过这一数量的余额归结为无酬劳动,归结为在各种名义下被无偿地占有的、然而是由资本引起的剩余劳动”[743]。这里的表述,比终篇更加详细和具体。古典学派这样做,就不至于把土地和资本看作是地租和利息的价值源泉,因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认为,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这些正面的研究实际上具有批判性。“按产业资本来计算地租,是政治经济学的又一个批判性的公式,这个公式保持了地租同作为产生地租的基础的利润之间的内在联系。”[744]

其次,在肯定古典政治经济学功绩的同时还指出它的缺陷,他认为,古典学派力求把各种固定的和彼此异化的财富形式还原为它们的内在的统一性,它想了解与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不同的内在联系。这是他们的功绩,但是,在进行这种分析时,“它往往试图不揭示中介环节就直接进行这种还原和证明不同形式的源泉的同一性”[745]。除了这种方法的错误外,马克思还指出了它的历史的局限:“把资本的基本形式……解释为社会生产的自然形式”[746]。由是,也就深刻地揭示了古典学派伟大功绩的基础及因其“不彻底性”而“陷入矛盾”[747]的原因。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原因,随着资本主义社会进入较为发展的阶段,古典政治经济学也逐步丧失了它的科学性:“政治经济学越是接近它的完成,也就是说它越是走向深入和发展成为对立的体系,它自身的庸俗因素,由于用它按照自己的方法准备的材料把自己充实起来,就越是独立地和它相对立,直到最后在学术上的混合主义和无原则的折衷主义的编纂中找到了自己至上的表现。[748]

其四,关于庸俗经济学,马克思在理论史末篇一开头就确定其性质:虽然它反映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外观,但这是从“资本家的立场出发的,因此他们的论述不是素朴的和客观的,而是辩护论的”[749]。在批判它的分配论时,还指出其错误的重要原因:它“把分配形式实际上只当作从另一角度看的生产形式”,并把它和古典经济学相比,说它“真是愚蠢透顶”[750]。此外,末篇还相当全面地批判了它把企业主收入归结为工资的奇谈怪论,并指出这甚至是与西尼耳的庸俗的“最后一小时”互相矛盾的。[751]关于庸俗经济学另一错误,即收入决定价值的说法,这里还特别指出,在生产率不变、生产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说价值的不同部分决定整体的价值或价格,虽然在理论上是不确切的,“但是,如果把构成理解为由各个部分相加而形成整体,那么说价值的不同部分构成价值在实际上就是正确的”。但是,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生产率会变化并改变生产条件”。[752]退一步说,假定生产条件保持不变,但时间也不会很久,“生产过程所不断分解成的并不断再生产出来的各种不同要素的这种表面上的独立性,在危机到来时就会结束”[753]。这样的说明,就使任何善意的误解或恶意的辩解都无立足之地了。

最后,理论史末篇还涉及庸俗社会主义者在收入问题上的错误,也分析了某些工人的特殊收入、“特殊津贴”、“分享利润”等。

以上这些,有的是终篇简略提到的,有的是从不同的角度、层次说明的,有的则是终篇还未顾及的。它们对终篇原理的形成和发展,都是极其必要的。对我们深入理解终篇的原理,更是有益的、不可缺少的启迪和注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