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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资金核算

时间:2022-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基本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根据有关规定或投资约定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如果该项目为财政投资,无基建投资借款,则将结余货币资金全额上缴财政。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基本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应变价处理的库存设备、材料以及不需用的应处理的自用固定资产要公开变价处理,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清理,清理出来的结余资金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相应转入生产经营企业的有关资产。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如有结余,根据有关规定或投资约定用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企业投资的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中,需要出售的材料物资等,要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关于部分货物使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例11-1】 将旧固定资产电脑二台,账面原价5000元,已提折旧3500元。变价出售,取得价款1030元,已收到现金。仅考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税费计算:

应缴增值税=1030÷(1+3%)×2%=2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0×7%=1.40

应交教育费附加=20×3%=0.60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20×2%=0.40(各地费率可能不同)

会计分录:

【例11-2】 将多余材料2吨,账面价值7000元。变价出售,取得价款6180元,已收到款项存入银行。仅考虑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税费计算:

应缴增值税=6180÷(1+3%)×2%=120.00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20×7%=8.40

应交教育费附加=120×3%=3.60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120×2%=2.40

会计分录:

【例11-3】 用现金缴纳增值税14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9.8元、教育费附加4.2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8元。

【例11-4】 将结余货币资金7053.20元用于归还项目贷款。

如果该项目为财政投资,无基建投资借款,则将结余货币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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