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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计算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一、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下特征。同时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时间内保持不变。甲公司将购入的该公司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且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

第一节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持有至到期投资概述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下特征。

(一)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是指相关合同明确了投资者在确定的期间内获得或应收取的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因此,从投资者角度看,可以不考虑可能存在的发行方重大支付风险。

(二)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是指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是明确的,除非遇到一些企业所不能控制的、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否则将持有至到期。

(三)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企业应当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理。

(四)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对所持有的剩余非衍生金融资产会产生影响

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比例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例如,某企业在2007年将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出售了一部分,且重分类或出售部分的金额相对于该企业重分类或出售之前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总额比例较大(比如达到40%),那么该企业应当将剩余的其他持有至到期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且在2008年和2009年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能将任何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遇到以下情况时可以例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的。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

为核算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需要设置“持有至到期投资”账户,下设“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三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一)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初始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同时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时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记入“利息调整”明细账的差额,实际上是初始投资时的溢价或折价,若为溢价在贷方,若为折价就在借方。

(二)资产负债表日的账务处理

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或“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对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而言),按投资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差额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即:

(三)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因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允许的例外情况,使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企业应当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重分类后,企业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同时冲减其所有明细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要一并结转。即:

需要说明的是,各类金融资产之间,不得随意重分类。各类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关系如图2-1所示。

(四)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

如果企业实际未能持有至到期,而中途出售了该项投资,则要冲减“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其所有明细账户,所出售价款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就是投资收益。其分录可概括如下。

图2-1 四类金融资产之间的转换关系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以后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得以恢复,则应将其转回,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该超过该项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为:

(六)综合举例

【例2-1】2007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价款l000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乙公司5年期债券,面值1250元,票面利率4.72%,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59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且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

甲公司将购入的该公司债券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且不考虑所得税、减值损失等因素。为此,甲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先计算确定该债券的实际利率:

设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r,则可列出如下等式:

59×(1+r)-1+59×(1+r)-2+59×(1+r)-3+59×(1+r)-4+(59+ 1250)×(1+r)-5=1000(元)

采用插值法,可以计算得出r=10%,由此可编制表2-1:

表2-1  金额单位:元

*数字四舍五入取整;

**数字考虑了计算过程中出现的尾差。

根据上述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3)2008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4)2009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收到票面利息等:

(5)2010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到票面利息等:

(6)2011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到票面利息和本金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50-41-45-50-55=59

投资收益=59+59+118

假定在2009年1月1日,甲公司预计本金的一半(即625元)将会在该年末收回,而其余的一半本金将于2011年末付清。遇到这种情况时,甲公司应当调整2009年年初的摊余成本,计入当期损益。调整时采用最初确定的实际利率。

据此,调整上述表中相关数据后如表2-2所示。

表2-2  金额单位:元

*1138=684×(1+10%)-1+30×(1+10%)-2+655×(1+10%)-3(四舍五入)。

**114=1138×10%(四舍五入)。

***30=625×4.72%(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调整,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09年1月1日,调整期初摊余成本:

调整金额=1138-1086=52

(2)2009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回本金等:

(3)2010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等:

(4)2011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回本金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50-41-45-52-55-27=30

投资收益=30+30=60

假定甲公司购买的债券不是分次付息,而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且利息不是以复利计算。此时,甲公司所购买债券的实际利率r,可以计算如下:

(59+59+59+59+59+1250)×(1+r)-5=1000(元),由此得出r≈9.05%

据此,调整上述表中相关数据后如表2-3所示:

表2-3  金额单位:元

*考虑了计算过程中出现的尾差2.85元。

根据上述数据,甲公司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07年1月1日,购入债券:

(2)2007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

(3)2008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入:

(4)2009年12月31日:

(5)2010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

(6)2011年12月31日,确认实际利息、收到本金和名义利息等: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润调整=250-31.5-39.69-48.62-58.36= 71.83

投资收益=59+71.83=1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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