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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投资一家企业怎么分红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取得以后,投资企业依据对被投资企业所产生的影响,选择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方法。如前所述,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其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一种方法。

第三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取得以后,投资企业依据对被投资企业所产生的影响,选择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方法。

一、成本法

如前所述,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一种方法。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或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这两种情况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准则规定,当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企业除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外,投资企业仅需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企业在确认享有的投资收益和应冲减的投资成本时,应分别按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确认。

(一)投资年度获得的股利

【例4-33】A企业20×6年3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11万元。C企业与20×6年5月2日宣布分派20×5年度的现金股利10万元。C企业20×6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万元,20×6年实现净利润45万元,其中1—2月份实现利润8万元,20×7年4月1日宣布分派20×6年度的现金股利30万元。

①20×6年3月1日

分析:取得投资时,A企业付出的银行存款全部作为投资成本。故A企业对C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1万元。

A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②20×6年5月2日

分析:C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时,A企业应全部作为投资成本的回收。因此,应收股利=10万元×10%=1万元。

A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③20×7年4月1日

分析:20×7年4月1日C公司宣布发放现金股利时,应按上述公式计算当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过程如下:应享有的投资收益=(45万元-8万元)×10%=3.7万元;应冲减的投资成本=[(40万元×10%-3.7万元)]-1万元=-0.7万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万元×10%-(-0.7万元)=3.7万元。

A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二)投资年度以后获得股利

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例4-34】承【例4-33】20×7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52万元,20×8年4月28日宣布分派20×7年度的现金股利40万元。

20×8年4月27日C公司宣布分派现金股利:

分析:应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80万元×10%-89万元×10%)-0.3万元=-1.2万元。而此时账面上已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只有0.3万元,在成本法下,应将已冲减的投资成本的0.3万元全部转回;

应收股利=40万元×10%=4万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40万元×10%-(-0.3万元)=4.3万元。

A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例4-35】承【例4-34】20×8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40万元,20×9年4月20日宣布分派20×8年度的现金股利60万元。

20×9年4月20日C公司宣布分派现金股利:

分析:应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140万元×10%-129万元×10%)-0=1.1万元;

应收股利=60万元×10%=6万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0万元×10%-1.1万元=4.9万元。

A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二、权益法

按照新准则规定,当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产生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权益法核算。

如前所述,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其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一种方法。

(一)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差额的处理

新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初始投资成本大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例4-36】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00万元购入A公司40%股权,对A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购入时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分析:甲公司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万元×40%=4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500万元,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此时,甲公司除了确认初始投资成本500万元外,不需做其他会计处理。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例4-37】甲公司以一台设备(固定资产)作价500万元对A公司投资,取得A公司40%股权,对A公司具有重大影响。该项设备的账面余额为8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未提减值准备,不考虑相关清理费用。设备已转让给A公司,股权交割手续已办妥。取得投资时,A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

分析:甲公司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000万元×40%=4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500万元(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不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换出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500万元-400万元=1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2.初始投资成本小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按差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例4-38】接【例4-36】,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1000万元,公允价值1500万元。

分析:甲公司应享有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1500万元×40%=600万元>初始投资成本500万元,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要求按差额1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同时相应地确认“营业外收入”100万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二)投资企业在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的处理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地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享有的收益。

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或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差额不具重要性时,可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持股比例直接确认,但应在附注中说明,并解释原因。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企业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投资企业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例4-39】甲企业于20×6年1月1日取得联营企业B企业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B企业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其他资产项目,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B企业20×6年度利润表中净利润为500万元。

分析:被投资单位当期利润表中已按其账面价值计算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为60万元,按照取得投资时点上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的折旧费用为12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利润计算确定的投资收益应为150(500万元×30%)万元。如按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的净利润为440(500万元-60万元)万元,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当期投资收益为132(440万元×30%)万元。

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当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首先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当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时,以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为限(如果存在的话),继续减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损失;再次,如果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需要企业承担额外义务的,再按预计金额确认投资损失,同时确认预计负债。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按以上相反顺序恢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

【例4-40】甲企业持有乙企业40%的股权,20×6年12月31日投资的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乙企业20×7年亏损3000万元。假定取得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各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

分析:本例中,假定取得投资时点被投资单位各资产公允价值等于账面价值,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因此,甲企业在确认其投资收益时,对乙企业确认的损益不需要调整,只需要按持股比例与乙企业确认损益的乘积,确认其对乙企业的投资收益。甲企业20×7年应确认投资损失1200万元(3000万元×40%=1200万元)。此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降至800万元。

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例4-41】上述如果乙企业当年度的亏损额为6000万元(其他条件同【例4-40】)。

分析:同上例,甲企业20×7年应确认投资损失2400万元(6000万元×40%=2400万元),但是甲企业对乙企业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只有2000万元,因此甲企业只能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0万元为限确认投资损失,400万元作为甲企业的未确认的投资损失。甲企业确认投资损失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0。

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例4-42】如果甲企业账上有应收乙企业的长期应收款800万元(其他条件同【例4-41】),则应进一步确认投资损失400万元。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例4-43】如果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甲企业需要承担额外义务——分担乙企业额外亏损的50%,乙企业当年度的亏损额为6000万元(其他条件同【例4-41】)。

分析:首先,甲企业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0万元为限确认投资损失。但是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甲企业需要承担额外义务——分担乙企业额外亏损的50%。全体投资者承担的亏损=2000万元÷0.4=5000万元,额外亏损=6000万元-5000万元=1000万元,因此当年甲应负担的额外亏损=1000万元×50%=500万元。综上,甲企业当年应确认投资损失2500万元。甲企业应负担的额外亏损500万元计入“预计负债”科目,不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例4-44】接【例4-40】,乙企业20×8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

分析:根据【例4-40】,甲企业20×7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表明不存在未确认的投资损失,甲企业20×8年应确认投资收益1600万元(4000万元×40%=1600万元),会计处理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升至2400万元。

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例4-45】接【例4-41】,乙企业20×8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

分析:根据【例4-41】20×7年末,甲企业对企业的投资存在未确认的投资损失400万元。乙企业20×8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甲企业应享有的1600万元(4000万元×40%=1600万元),首先弥补未确认的投资损失400万元,差额1200万元确认为投资收益。

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例4-46】接【例4-42】,乙企业20×8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

分析:乙企业20×8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甲企业应享有的1600万元,首先弥补上年度进一步确认的投资损失400万元,其余120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因此当年记入“投资收益”科目的金额为1600万元。

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升至1200万元。

【例4-47】接【例4-43】,乙企业20×8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

分析:根据【例4-43】,20×7年,甲企业确认了应由其分担的额外亏损500万元。乙企业20×8年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甲企业应享有的1600万元首先弥补上年度确认分担的额外亏损500万元,其余1100万元恢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甲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三)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金额变动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金额变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因被投资单位专项拨款转入资本公积;

(2)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资本或股本溢价

(3)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出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的情况等。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金额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1.因被投资单位专项拨款转入资本公积

【例4-48】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对乙公司财务和经营能够产生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7年,国家专项拨款给乙公司,乙公司为此而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

分析: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200万元×40%=80万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2.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资本或股本溢价

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资本或股本溢价,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例4-49】甲公司享有乙公司30%的股权,20×7年乙企业股东会通过增资方案,增资1000万元,从而产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00万元。

分析:甲公司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200万元×30%=60万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3.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出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的情况

【例4-50】甲公司从20×7年初开始拥有乙公司40%的表决权资本,20×9年10月1日,乙公司发现20×8年一项重大会计差错,金额为1000万元未计入管理费用。甲公司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分析:本例中,乙公司调整期初留存收益1000万元,投资公司甲公司要求按比例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相关项目。因此,甲公司减少期初留存收益400万元,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400万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为:

4.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结构变动

资本公积转增资(股)本、盈余公积转增资(股)本、被投资企业根据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只会影响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变化,不会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因此即使采用权益法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核算,投资企业也不需进行专门的会计处理。

5.被投资企业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基金或福利基金(主要指外商投资企业)

如果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需提取职工奖励基金或福利基金的,因为在计算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时,已经扣除了被投资企业应该扣除的职工奖励基金或福利基金的(提取的这一部分基金不能由投资者分享),所以也无需做专门的会计处理。

(四)被投资单位分派股利

1.被投资单位分派现金股利

(1)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经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应收股利)单独核算,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实际收到时冲减应收项目。(参见本章【例4-19】)

(2)投资后,取得的现金股利。

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利润),投资单位按应享有的股利(利润)确认应收股利(利润),同时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科目。

【例4-51】20×7年初,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占乙公司表决权资本的40%,对乙公司财务和经营能够产生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7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60万元,甲公司按照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的净利润为150万元,20×8年5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配20×7年现金股利30万元,20×8年5月26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现金股利12万元。

分析:20×8年5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配20×7年现金股利30万元,甲公司按应享有的股利,确认“应收股利”12万元,同时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科目12万元。

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20×7年乙公司实现净利润:

2.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

被投资企业派发股票股利,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既没有引起资产和负债的变动,也没有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动,仅仅是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发生变化:股本总额增加,未分配利润减少。股本总额的增加表明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投资成本的减少。虽然所收到的股票有市价,但它们的市场价值已经存在于原投资的股票中,在除权日,由于派发股票股利而使开盘价格等比例降低,即使以后填权,使投资的总价值增加,股票市价又回升至除权前的水平,但在股票未出售前,属于未实现增值,根据收益实现原则,不能把股票股利确认为一项收益。因此,股票股利不能作为一种收益加以确认,会计上也不需其他专门的处理。但为了反映股票股利的情况,投资企业在备查簿中应登记所增加的股数,以表明每股投资成本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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