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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申购认购

时间:2022-04-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募集与交易ETF是Exchange Traded Fund的英文缩写,中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交易所交易基金。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四节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的募集与交易

ETF是Exchange Traded Fund的英文缩写,中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交易所交易基金。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交易手续与股票完全相同。ETF管理的资产是一揽子股票组合,这一组合中的股票种类与某一特定指数,如上证50指数,包涵的成分股票相同,每只股票的数量与该指数的成分股构成比例一致,ETF交易价格取决于它拥有的一揽子股票的价值,即“单位基金资产净值”。ETF的投资组合通常完全复制标的指数,其净值表现与盯住的特定指数高度一致。比如上证50ETF的净值表现就与上证50指数的涨跌高度一致。

一、ETF份额的发售

(一)认购方式

在ETF认购期内,根据投资者认购渠道的不同,可分为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

场内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基金发售代理机构,使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系统进行的认购。场外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的认购。

根据投资者认购ETF份额所支付的对价种类,ETF份额的认购又可分为现金认购和证券认购。现金认购是指用现金换购ETF份额的行为,证券认购时只用指定证券份额的行为。

(二)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发售代理机构在ETF份额发售时一般会收取一定的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由投资者承担。我国ETF在发售时一般按1元/份计价。

(1)办理场外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ETF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缴纳认购费用。

(2)办理场内现金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ETF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

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者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者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

(3)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组合证券认购的投资者,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请。认购份额和认购佣金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

认购费用、认购佣金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应在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中做出明确规定。

二、ETF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一)ETF份额折算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应逐步调整实际组合直至达到跟踪指数要求,此过程为ETF建仓阶段。ETF建仓期不超过3个月。

基金建仓期结束后,为方便投资者跟踪基金份额净值变化,基金管理人通常会以某一选定日期作为基金份额折算日,以标的指数的1%。(或1%)作为份额净值,对原来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

(二)ETF份额折算的原则

ETF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登记结算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ETF基金份额折算的方法

假设基金管理人确定基金份额折算日(T日)。T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x、基金份额总额Y。

T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1,若以标的指数的1‰作为基金份额净值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则T日的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1/1 000,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折算比例=(X/Y)/(1/1 000)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折算后的份额=原持有份额×折算比例

例7.1 假设某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了5 000份ETF,基金份额折算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3 127 000 230.95元,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 013 057 000份,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966.45元。

(1)折算比例=(3 127 000 230.95÷3 013 057 000)÷(966.45÷1 000)=1.073 843 95(2)该投资者折算后的基金份额=5 000×1.073 843 95=5 369(份)

三、ETF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投资者可在申请当日通过其办理申购、赎回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二)申购、赎回清单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T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分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组合证券是指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分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者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采用现金替代是为了在相关成分股停牌等情况下便利投资者的申购,提高基金运作的效率。基金管理人在制定具体的现金替代方法时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出发点,并进行及时充分的信息披露。现金替代分为三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可以现金替代和必须现金替代。

(1)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分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2)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分证券的替代,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分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者无法在申购时买入的证券。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证券最新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最新价格”的确定原则为:①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②该证券正常交易中出现涨停时,采用涨停价格;③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④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现金替代溢价又被称为“现金替代保证”。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最新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现金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者收取欠缺的差额。

(3)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分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成分证券。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乘以其T日预计开盘价。

4.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

预估现金部分是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证券公司预先冻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的现金数额。

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T日预估现金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分证券的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分证券的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

其中,“T日预计开盘价”主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标的指数成分证券的预计开盘价确定。另外,若T日为基金分红除息日,则计算公式中的“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扣减相应的收益分配数额。预估现金部分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

5.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T日现金差额在T+1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其计算公式为:

  T日现金差额=T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分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分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

T日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

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在投资者申购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在投资者赎回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者将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者应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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