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时间:2022-04-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之和应当相等。对每发生的一项经济业务,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内,一方面登记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又要登记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如果总分类账户的有关数字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有关合计数不相等,则表明记账有错误,应当及时更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第四节 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一、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一)总分类账户

总分类账户是根据总分类科目设置的,用于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核算的账户,简称总账账户或总账。总分类账户一般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设置,但由于其只提供总括的指标,因此,在设置总分类账户的同时,还必须设置明细分类账户。

(二)明细分类账户

明细分类账户是对某一经济业务进行明细核算的账户,它是根据总分类账户的核算内容,按照实际需要和更详细的分类要求设置的。但并非账户设置越细越好,而既要满足管理需要,也要以简化核算作为原则。

(三)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关系

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都是用来提供会计核算标的。总分类账户对明细分类账户具有统驭、控制的作用,明细分类账户对总分类账户具有补充、说明的作用。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之和应当相等。

为说明两者之间的关系,举例如下:

某企业“应收账款”期初余额50000元,其中应收D公司货款45000元,E公司货款5000元。在本期销售中,赊销给D公司货物50000元,赊销给E公司货物30000元,后收到D公司归还货款42000元,E公司归还货款18000元。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如表2-19和表2-20所示。

表2-19 总分类账

表2-20 明细分类账

二、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

所谓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在登记总分类账户的同时,要登记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

平行登记既可以满足管理上对总括会计信息和详细会计信息的需求,也可以检查账户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平行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四个要点。

1.依据相同

对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要以相关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总账的同时要登记其所属的明细账。

2.期间相同

这里的期间是指同一个会计期间,而并非同时。对每发生的一项经济业务,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内,一方面登记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又要登记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

3.方向相同

这里的方向,是指事项的变动方向相同,而并非相同的记账方向。

4.金额相等

记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应当与记入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金额合计数相等。这只表明其数量关系,而不是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相等的关系。

现在,以某公司的资料为例,说明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方法及核对方法的使用(为简化,本部分例题中不考虑有关税收的因素)。

某公司2009年3月“原材料”账户期初借方余额为总账账户2000元;其中,甲材料每公斤10元,100公斤,共1000元;乙材料每公斤20元,50公斤,共1000元。“应付账款”账户月初贷方余额为总账账户600元;其中,F公司400元;G公司200元。

该企业本月份发生的与供货单位的结算业务如下:

①3月3日,向G公司购入甲材料50公斤,每公斤10元,共500元,款项用支票支付。

②3月4日,向G公司购入乙材料30公斤,每公斤20元,共600元,款项尚未支付。

③3月24日,生产产品耗用甲材料70公斤,单价10元共700元;耗用乙材料40公斤,单价20元,共800元。

④3月30日,以银行存款偿还前欠F公司货款400元,偿还G公司货款500元。

总分类账户和明细分类账户平行登记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将本月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原材料——甲材料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②借:原材料——乙材料            600

  贷:应付账款——G公司             600

③借:生产成本——甲材料           700

       ——乙材料           8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700

       ——乙材料             800

④借:应付账款——F公司            400

       ——G公司            500

  贷:银行存款                 900

第二步,将上述期初余额及本月发生额记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及其明细分类账户,分别如表2-21、表2-22、表2-23、表2-24、表2-25和表2-26所示。

表2-21 总分类账户

表2-22 明细分类账户

表2-23 明细分类账户

表2-24 总分类账户

表2-25 明细分类账户

表2-26 明细分类账户

第三步,编制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和余额核对表,如表2-27所示。

表2-27 本期发生额和余额核对表

根据表2-27可以看出,有关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实现了“依据相同、期间相同、方向相同、金额相等”的平行登记的要求。总分类账户的本期期初余额的合计数与其所属两个明细分类账户期初余额的合计数之和相等;总分类账户的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与其所属两个明细分类账户本期发生额的合计数之和相等;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与其所属两个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的合计数之和相等。如果总分类账户的有关数字与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有关合计数不相等,则表明记账有错误,应当及时更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