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如何在商标网上注册商标

如何在商标网上注册商标

时间:2022-04-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商标权人的义务,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承担的义务。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使用于一定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用以区别商标使用者与同类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服务业经营者的显著标记。商标法是调整因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及保护商标专用权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一、商标权

(一)商标权的主体和客体

商标权的主体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在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即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商标应当具备显著性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具备的这种显著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产生:(1)商标本身具有显著性;(2)通过长期的使用获得商标的显著性。

2.商标应当符合可视性要求

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二)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商标权人的权利,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依法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的总和。具体而言包括:使用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续展权、禁止权。

商标权人的义务,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承担的义务。包括: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义务和缴纳商品费用的义务。

二、商标注册

(一)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则

我国的商标注册有以下原则:自愿注册原则与强制注册原则;申请在先原则;不得侵害他人现有在先权利和不得恶意抢注原则。

(二)商标注册的审查核准

商标注册的审查核准,是商标主管机关就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主要包括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核准阶段。对于有争议的商标,还可能发生复审或者裁定。

1.形式审查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应当首先进行形式审查。2.实质审查

商标局对受理的申请,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实质审查。

3.公告核准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4.复审或者裁定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一)注册商标的续展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续展注册可以无限制地重复进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次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申请期限(包括宽限期)届满,未提出续展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注册商标的转让

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将因注册商标产生的商标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注册商标转让后,原注册商标所有人不再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受让人成为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三)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同时收取一定的许可使用费。

这里所称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

1.独占使用许可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

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

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四、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

注册商标的争议裁定是指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发生的争议进行裁定的活动。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处理注册商标争议的专门机构,依法受理争议申请并作出争议裁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根据这一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主要限定在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注册商标在有效期限内三个方面。

(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罚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