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1.适用范围
(1)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2.银行汇票的出票
(1)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
【温馨提示1】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使用银行汇票向代理付款人支取现金的,申请人须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代理付款人名称,在“出票金额”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票金额。
【温馨提示2】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3)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3.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欠缺其一,即无效)
①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出票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收款人名称;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签章。
4.填写实际结算金额
(1)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
(2)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3)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5.银行汇票背书
(1)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2)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6.银行汇票提示付款
(1)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2)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
(3)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4)持票人超过期限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须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7.银行汇票退款和丧失
(1)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
(2)出票银行对于转账银行汇票的退款,只能转入原申请人账户。
(3)符合规定填明“现金”字样银行汇票的退款,才能退付现金。
(4)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要求退款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1个月后办理。
(5)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典型例题·多选题】关于银行汇票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可以更改,但不得超过出票金额
B.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C.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D.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可以申请使用现金银行汇票
【233网校答案】AD
【233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汇票。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且不得超过出票金额,A项错误。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D项错误。
二、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商业汇票的种类
(1)商业汇票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2.商业汇票的适用范围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3.出票人的确定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4.出票的记载事项
(1)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记载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①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收款人名称;
⑥出票日期;
⑦出票人签章。
【温馨提示】“出票人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电子商业汇票出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①表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出票人名称;
⑤付款人名称;
⑥收款人名称;
⑦出票日期;
⑧票据到期日;
⑨出票人签章。
5.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
(1)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电子承兑汇票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超过1年。
【温馨提示1】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
【温馨提示2】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温馨提示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温馨提示4】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日是指出票人记载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出票日期。
6.商业汇票的承兑
(1)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2)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3)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4)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7.商业汇票的付款
(1)提示付款。
①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②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
③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但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④持票人依照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
【温馨提示】电子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日是指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进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2)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
①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
②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同)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③付款人提前收到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应通知银行于汇票到期日付款。
④银行应于汇票到期日将票款划给持票人。
【温馨提示】电子商业汇票的拒绝付款日是指驳回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进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电子商业汇票的追索行为的发生日是指追索通知的指令进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背书、保证、质押解除、付款和追索清偿行为的发生日是指相应的签收指令进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
⑤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银行将拒绝付款证明和商业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3)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
①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于汇票到期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其开户银行。
②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③承兑银行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商业汇票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连同银行承兑汇票邮寄持票人开户银行转交持票人。
④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除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外,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⑤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后,出票人可以通过渠道发出提示收票申请,在票据提示付款期截止前将票据交付收款人。
8.商业汇票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
(1)贴现的概念。
①贴现是指票据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得现金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持票人—银行)
②转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
③再贴现是指持有票据的金融机构在票据到期日前,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后,将约定金额支付给持票行的票据行为。(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
【温馨提示1】通过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贴现银行获得票据的所有权。
【温馨提示2】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按照交易方式,分为买断式和回购式。
【温馨提示3】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中转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出人,受让票据权利的票据当事人为贴入人。
(2)贴现条件。
①票据未到期;
②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③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④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⑤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温馨提示1】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必须记载:①贴出人名称;②贴入人名称;③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日期;④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类型;⑤贴现、转贴现或再贴现利率;⑥实付金额;⑦贴出人签章。
【温馨提示2】电子商业汇票回购式贴现、回购式转贴现和回购式再贴现赎回应作成背书,并记载:①原贴出人名称;②原贴入人名称;③赎回日期;④赎回利率;⑤赎回金额;⑥原贴入人签章。
(3)贴现利息。
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4)贴现的收款。
①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
②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
③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贴现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2012年真题·多选题】关于商业汇票贴现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贴现是一种非票据转让行为
B.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C.贴现申请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D.贴现到期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可从贴现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贴现。贴现导致票据权利转让,因此选项A不正确。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②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③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因此选项B、C正确。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因此选项D正确。
三、银行本票
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我国,本票仅限于银行本票,即银行出票、银行付款。
1.适用范围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2)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2.银行本票的出票
(1)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2)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签发银行本票。
(3)出票银行在银行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
3.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本票无效)
①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确定的金额;
④收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4.付款提示付款
(1)银行本票见票即付,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2)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
(3)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5.银行本票的退款和丧失
(1)申请人因银行本票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本票提交到出票银行。
(2)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典型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银行本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B.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本票
C.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D.单位存款人向自己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签章,签章须与预留银行签章相同
【233网校答案】ABCD
【233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本票。
四、支票
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1.支票的种类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
(2)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3)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4)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5)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2.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温馨提示】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均允许个人使用。个人不得使用的支付结算途径有:①商业汇票;②托收承付;③国内信用证。
3.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①表明“支票”的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③确定的金额;
④付款人名称;
⑤出票日期;
⑥出票人签章。
【温馨提示1】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温馨提示2】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温馨提示3】支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温馨提示4】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温馨提示5】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4.签发支票的注意事项
(1)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2)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
(3)付款银行有权拒付空头支票。
(4)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5.支票付款
(1)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
(4)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5)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典型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支票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
B.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
C.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D.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签发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
【233网校答案】CD
【233网校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支票。支票的出票日期,不可以授权补记,故选项C错误;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而不是签发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故选项D错误。
【2011年真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支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支票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
B.支票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C.出票人不得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D.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支票的相关规定。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核心总结】
【2011年真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票据中,属于见票即付的有( )。
A.转账支票 B.银行汇票
C.银行承兑汇票 D.商业承兑汇票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见票即付的票据。见票即付的票据包括支票、本票、银行汇票。
五、票据的防伪(了解)
(一)2010版票据特征
(1)票据号码。票据号码调整为16位,分上下两排。上排8位数字所赋信息相对固定,第二排8位数字为票据流水号。
(2)支票。统一支票底纹颜色,不再按行别分色;现金支票的主题图案为梅花,转账支票、清分机支票主题图案为竹子。
(3)汇票。统一汇票(含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底纹颜色,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不再按行别分色;汇票主题图案为兰花。
(4)本票。本票主题图案为菊花;行名前不再加印统一徽记;号码前不再冠地名。
(二)票据防伪措施
2010版票据的防伪措施主要体现在纸张、油墨和印刷三个方面。
(三)鉴别票据真伪的简单方法
一看二摸三鉴别,识别票据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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