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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革中分化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3.变革中分化然而,在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改革可谓是重点。然而,此时的再就业率则呈现为逐年下降的趋势。从图1和图2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国的失业率呈上升趋势,而再就业率却呈下降趋势。工人群体出现分化,失业危机日趋严重,并且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长期以来,在以国有经济为主的社会中,国有经济领域的从业人员的比例居多。这种分化明显地显现出彼此之间的经济、社会地位状况的分化。
变革中分化_中国社会心理分析:献给创造“25 年中国” 的人们

1-3.变革中分化

然而,在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的改革可谓是重点。由于长期以来国有经济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构成,因此,在国有经济生产活动领域中的从业人员自然也是社会从业者的大多数。因此,工人群体——这样一个传统而又庞大的从业群体不可避免地随着组织的变革而被推向经济改革的风口浪潮之中。改革对整体社会而言,不能不说是个历史性的发展与进步,但是,部分人员在这种结构性调整改制过程中遭受冲击也在所难免,冲击突出的表现就是出现一定程度的社会分化现象。这种分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制度的改革,带来了劳动力的重组。改制后的企业大多以减员增效为主要手段,实行各种形式的退休、内退、待岗、转岗等制度,使大量的劳动力成为企业重组的冲击者,他们面临着失去工作的危机。从全国情况来看,1995年国有单位的就业人员人数为11 261万人,也是就业人数的最高峰,从此以后,国有单位的就业人数逐年下降,到2001年,国有单位就业人数为7640万人,6年中下降了3621万人,下降率高达52.6%(6)。例如:某国有企业,生产能力最高时曾拥有2100多名员工。但是,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三年间人员减到了1200多人,精简人数高达43%。然而,一年之后企业再次改组,一分为二。其中有800多名员工留在了原来的组织中,400多名员工组成了新的组织。时隔不久,留在原组织的800多名员工中的三分之二又不得不待岗,每个工人因工龄和职位的不同而获得250-400元不等的待岗费(7)。这样一来,一个原本是2100多人的单位,在短短的四年改制过程中,一来二去的,就只剩下不到700人有岗位或工作可做了,其余三分之二的人员或下岗失业,或退休回家。留下来有岗位的人员也常常有着危机感,不知道何时自己也将流入下岗失业的人群之中。其实何止是一个企业这样呢?对于整个中国社会而言,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城镇登记失业率就逐年上升,1990年2.5%,1995年为2.9%,2000年为3.1%,2001年为3.6%,2002年为4.0%,2003年很可能达到4.5%。1990年登记失业人员为383万,1995年为520万,2000年为595万,2001年为681万,2002年为770万(8)。其中,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继续增加,2003年6月底,下岗职工达464万人。然而,此时的再就业率则呈现为逐年下降的趋势。1998年再就业率为50%,1999年为42%,2000年为35%,2001年为31%,2002年为26.2%(9)。从图1和图2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我国的失业率呈上升趋势,而再就业率却呈下降趋势。这就是工人群体分化的表现。

由此看来,虽然整个二、三产业在这25年来有一个持续不断的发展势头,但是,由于第一产业的大量劳动力的进入,以及产业技术与自动化的提升,使得这种不断发展壮大的势头对原有的从业人员来说,丝毫没有感受到因行业发展而获得到工作的稳定与发展。相反,在该领域就业的原有人员却日趋减少,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或流向了其他性质的单位组织,或待岗、下岗、失业。工人群体出现分化,失业危机日趋严重,并且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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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城镇登记失业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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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再就业率(单位:%)

其次,企业改制致使在不同性质组织中的从业者之间出现分化,如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等,由于各自组织经营管理模式的差异,组织分配制度以及用人制度的差异,使从业人员随着组织所属性质的差异而出现了分化,使同样身为凭借体力和操作性技能,从事生产、运输以及劳动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工人们在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都出现了明显的分化。长期以来,在以国有经济为主的社会中,国有经济领域的从业人员的比例居多。但是,企业改革之后,不同性质的组织从业人数从1978年到2002年的近25年间发展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其中,国有单位和集体单位从业人数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高峰之后,出现回落,而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股份有限等新形式的单位组织,以及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单位的从业人数在不断的增多,进而改变了不同单位的就业人员比例。此外,在不同性质组织中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以2002年的工资情况为例,该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2 422元,相比较来看,集体单位从业者的年平均工资最低,不仅低于国有单位和其他性质的单位,而且还低于该年职工平均工资达4755元,低了多达38.2%。而国有单位虽然高于职工年平均工资,但只高出3.5个百分点。其他单位的从业者的年平均工资最高,高出职工平均工资790元(见表4)。其实,这个数据对不同性质之间的差异还不明显,因为,按照统计数据,这种国有单位中所包含的组织不同。因此,我们不妨再看看在不同经济类型的单位内的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情况(见图3)。从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在七种不同经济性质的组织中,城镇集体经济和国有经济组织的平均工资是最低的。

表4 不同性质组织中的职工人数及平均工资(10)(单位:万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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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各类经济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比较(11)(单位:元)

改制中工人们面临去与留的艰难选择。留在原有的企业中,有可能面临着待岗,每月拿少得可怜的待岗费,从几十元到二、三百元不等,成为隐性失业者。或者买断工龄提前退休的,虽有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制度政策的保障及落实着实令人担忧。而去改制后的企业虽然工资比较高,大约千元以上,但是,将会失去从原有工作单位中得到相应的补贴,例如:买断工龄钱。总之,去或留都面临着分化,损失也难以避免。即使这样,工人们也没有掌握选择权。工人成为被动地任他人挑选的对象。这种挑选与以往国家的分配安排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它将意味着身份、地位的转变。

第三,在相同组织内部,不同的岗位之间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层级分化,如管理者与普通产生劳动者之间、在岗人员与下岗人员之间、有岗人员与待岗人员之间的分化。这种分化明显地显现出彼此之间的经济、社会地位状况的分化。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同单位中的人员工资收入差异并不显著。但是,现在则不然。一般来说,在一个组织中普通工人、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在收入上出现了明显的差异。常常是管理人员收入最高,且明显高于其他两个层级的人员,工人收入居中,略高于技术工人。例如:某组织中,管理者、普通工人、技术工人的收入均值分别为:2.708、2.388、2.208,从这个均值可以看出,管理者的均值数大大高出普通工人和技术工人的均值数。管理者的收入众值是401—600元,而普通工人和技术工人中,分别有64%和79%的人员月均收入为201—400元。该研究不仅显示了同一组织中的层级间的人员个人收入间存在着差异,就是在他们的家庭月收入方面也同样存在着差异。他们的家庭月均收入均值分别是:2.612、2.217、2.167,收入最高的仍然是管理者的家庭,其余两个层级的人员家庭收入相差较小(12)

在另一项调查研究中,也揭示了这个问题。该项研究结果表明:职工月收入受就业身份的影响,管理层的收入高于生产工人(见表5)(13)

表5 不同人员的月收入情况(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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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中我们发现,在职工收入的四个档次中,最低的600元以下的层级中,不同工作性质人员所占比例由多到少的排序依次是后勤与其他人员、一线工人、辅助生产工人、机关科室及科技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其中,后勤与其他人员、一线工人、辅助生产工人的比例高出机关科室、科技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近3成。第二层级依次排序是辅助生产工人、一线生产工人、后勤与其他人员、机关科室及科技人员、车间管理人员;第三个层级基本与上一个层级正好颠倒过来,依次是车间管理人员、机关科室及科技人员、一线生产工人、辅助生产工人、后勤及其他人员;最高层级中车间管理人员依然排在了首位,一线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少了1到4倍的人数。如果以中间为线划分为上、下两等级的话,明显地发现:一线生产工人、辅助生产工人和后勤及其他人员低收入的人员比例较多,其中一线生产工人中64.3%属于低收入,辅助生产工人中75.2%属于低收入,后勤及其他人员中68.7%的人属于低收入人员。相反,车间管理人员和机关科室及科技人员中只有47.1%和45.5%的人属于低收入,不到一半。可见,车间管理人员和机关科室、科技人员一多半以上的人属于高收入之中,而一线生产工人、辅助生产工人和后勤等相关人员6到7成以上的人属于低收入群。这种现象在最低层更为明显。可见,管理者、机关科室人员的人均工资要高于普通工人。不仅如此,企业的高级负责人的工资收入高更是明显,2002年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平均薪酬是全部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而2003年上升到13.6倍(14),这是变革之前所没有的现象。组织内部在有岗位的人员之间不仅工资收入出现差异,各种津贴、分红也有所不同,而且还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相互交往之间的差异。此外,在组织内部还出现了有岗位者与失去岗位者或待岗位者之间的差异分化。于是,在同一个组织中,不同工作岗位的人们,特别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有岗和无岗人们之间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你们”与“我们”的意识之分。

此外,在工人群体中还出现了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差异。也就是说,不同地区由于其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使从业者之间也出现了分化。以1997年为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其居民人均收入是最低省份山西的1.69倍,而到了2000年差别比值增加到了2.48倍。东部地区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分别比中部和西部地区高出20.6%和11.1%(15)

行业的发展速度不同,也决定了行业间从业者的分化,如: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能源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等迅猛发展起来,自然也为从业者带来了可喜的效益。据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至2000年,不同行业中的工资增长情况是:农林牧渔业平均增长4.15倍,采挖业平均增长4.05倍,制造业平均增长5.31倍,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平均增长6.19倍,建筑业平均增长4.31倍,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平均增长6.13倍,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平均增长5.17倍。1990年收入最高的行业是最低收入的1.72倍,但是,到了2000年收入最高的行业是最低行业的2.63倍(16)。可见,行业间发展的不均衡现象使行业间出现的分化也日趋明显。

总之,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组织改制的开展,在工人群体中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分化,工人的社会身份也随之发生了转变,开始以有岗有职与无岗失业,国企、集体、合资、私企等职工这样的不同内涵的划分,他们从原来的一个大群体——工人群体中分离,分属于不同层级,享有不同的社会身份。这种冲击不仅直接作用于工人群体,更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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