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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与收益分配的核算

时间:2022-12-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年终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对所有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年终,村合作经济组织应与各农户、承包单位及村办企业逐一结算和兑现年初签订的各项承包合同。贷方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累计取得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借方反映收益的分配情况。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和一定比例,将其实现的收益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就是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

第四节 收益与收益分配的核算

一、收益的核算

收益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所取得的净收入,即为收入和支出的差额,它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成果。用公式表示如下:

本年收益总额=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提留收入+其他收入+投资净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这里的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的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投资损失是指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的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在会计账簿上,投资净收益的数额即为“投资收益”账户年末贷方余额。

村合作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工作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凡是属于本年的收入和支出,都要计入当年的收入和支出,根据有关收入和支出的数额,年终及时进行账务结转。

2.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一年终了,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对所有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清理。对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出现的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盘盈的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经一定的程序审批后,应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入“其他收入”账户,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及产品物资,属于过失人的责任,应由过失人酌情赔偿,剩余的差额记入“其他支出”账户;属于自然原因造成的,经一定程序审批后,作为非常损失记入“其他支出”账户。对各种应收款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积极催收,凡是属于本年度应该收回的,都应该收回;当年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按财务制度规定妥善处理;任何人都不能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对各项债务应积极偿还,按规定支付利息,并结出各项年终余额。

3.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各项承包合同结算的兑现,直接影响到本年收益的形成及其分配状况。年终,村合作经济组织应与各农户、承包单位及村办企业逐一结算和兑现年初签订的各项承包合同。凡是本年度农户、承包单位及村办企业应上交的提留统筹款、承包金及利润,都应按规定上交入账。当年确实无法上交的,应作为应收款项结转下年。

为全面地反映和监督村合作经济组织收益的取得和支出情况,应设置“本年收益”账户。该账户属于权益类账户。贷方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累计取得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借方反映收益的分配情况。

年终将本年发生的各项收入结转到“本年收益”账户时,借记“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提留统筹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益”账户,贷记本账户;年终将各项支出结转到“本年收益”账户时,借记本账户,贷记“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账户;年终结转“投资收益”账户时,借记“投资收益”账户,贷记本账户;最后结转“收益分配”账户时,借记本账户,贷记“收益分配”账户。

年终,某村合作经济组织各损益类账户余额如下:“经营收入”50000元,“发包及上交收入”100000元,“提留统筹收入”42500元,“其他收入”5000元,“投资收益”5000元,“经营支出”20000元,其中应由本年度摊销的为18000元,“管理费用”20000元,“其他支出”12000元。

(1)结转投资收益时:

(2)结转各项收入时:

(3)结转各项支出时:

(4)“本年收益”账户的贷方与借方之差为152500元,将其结转至“收益分配”账户:

二、收益分配的核算

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和一定比例,将其实现的收益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进行分配,就是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

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在进行依法纳税后按照大部分用于生产发展,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的原则,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2)提取公益金;(3)提取福利费;(4)向投资者分利;(5)分配农户;(6)其他。如以工补农等。

为了全面地反映和监督村合作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情况,应设置“收益分配”账户。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借方反映按规定进行分配的项目和数额;贷方反映本年度实现的收益总额。本账户应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收益”两个二级账户。

进行各项分配时,借记“收益分配--各项分配”账户,贷记“应付款”、“公积金”、“公益金”、“内部往来”等账户;从“本年收益”账户结转至“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时,借记“本年收益”账户,贷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本账户的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的收益。

年终结账后,如发现以前年度收益计算不准确,或有没入账的会计事项,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本年收益的,也在“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中核算。经调整需要增加本年收益时,记入该账户的贷方,经调整需要减少本年收益时,记入该账户的借方。

例1 本年度,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收益152500元,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上缴国家6000元税金后,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下分配方案:提取公积金45000元,公益金30000元,福利费15000元,投资分利10000元,分配农户31500元。

(1)结转本年收益时:

(2)提取税金时:

(3)进行各项分配时:

(3)结转各项分配时:

“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账户余额15000(152500-137500)为年终未分配收益。

例2 村合作经济组织用公积金弥补上年亏损2000元。

例3 结账后发现由去年发生的应计入本年经营支出的递延资产1000元未记账。

例4 以现金31500元兑现应分给农户款。

例5 以银行存款支付应缴纳的税金6000元,投资分利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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