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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

时间:2022-11-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于在隋唐时期之前,但从发展的水平与规模来看,隋唐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处于历史上的兴盛状态。在隋唐时期,主要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运送的大宗货物是丝绸,所以,这条连接中西方的海路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形成的原因。隋唐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由三条主要航线组成:东洋航线、南洋航线和西洋航线。

尽管海上丝绸之路形成于在隋唐时期之前,但从发展的水平与规模来看,隋唐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处于历史上的兴盛状态。

一、海外贸易的路线拓展

(一)隋唐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概述

“海上丝绸之路”这一名词最早是由日本学者三杉隆敏于1967年出版的专著《探索海上丝绸之路》中提出来。它指的是古代中国通过海运,经中国南海,将陶瓷、布匹、丝绸等商品运往东南亚,再经过波斯湾、红海,转运至埃及、罗马,同时,东南亚及欧洲的商人通过海运将毛织品、香料、玻璃器皿等输入中国的路线,此外还包括由中国沿海通往日本、朝鲜的航线。

“海上丝绸之路”起源较早,先是出现在秦汉时期,后来又兴于隋唐时期,最后鼎盛于宋朝。在隋唐时期,主要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运送的大宗货物是丝绸,所以,这条连接中西方的海路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一直到了宋代以后,瓷器才代替丝绸成为中国出口的主要商品,因此到宋代后又被称作“海上陶瓷之路”。另外,由于输入中国的商品以香料为主,因此海上丝绸之路也被称为“海上香料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形成的原因。首先是中国的地形特征决定的。中国东南沿海山多平原少,而从东南沿海向西部陆路交通不便,而东海岸夏、冬两季有季风助航,使通往欧洲的海路较为便利。其次,中国自古与马来半岛有经济往来,隋唐之后更加密切。在中国与欧洲的贸易兴起后,也开始利用这条航道。再次,隋唐时期陶瓷业强盛,对外贸易中陶瓷的出口量增多,同时玻璃器皿等进口物品增多,这些重量大、容易损坏的物品通过陆路运输较为困难。最后,到了隋唐时期、尤其是唐朝中期安史之乱之后,西北丝绸之路时时阻塞,加之华北地区经济不及东南景气,因此海上交通及贸易得以兴盛起来。

隋唐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由三条主要航线组成:东洋航线、南洋航线和西洋航线。其中,南洋航线和西洋航线也可并称为“南洋航线”。根据唐代著名地理学家、贞元时宰相贾耽(公元730—805年)在其所著《海内华夷图》、《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和《皇华四达记》等地理书籍中记载,唐代海路为两条。几条航道中,以经过广州通往南洋及西洋的航线最为重要,承担了绝大部分对外贸易运输货运量。

(二)隋唐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延伸路径

1.东洋航线(由中国东部沿海至新罗和日本)

东洋航线最早能追溯到周王朝(公元前1112年)建立之初,武王派遣太师箕子到朝鲜传授田蚕织作技术。后来到了秦始皇统治时期,封建统治者对人民进行残酷压迫,特别是原来居住在齐、燕、赵等国的人民为逃避苦役,携带蚕种和养蚕技术来到朝鲜半岛。到了隋唐时期,为把江浙出产的丝绸运往新罗和日本,这一条航线更是成为中国与新罗及日本通商的必经之路。大量中国产的丝绸通过这条航线到达日本当时的首都奈良,使日本奈良的正仓院因在当时成为日本保存中国唐代名贵丝织品的宝库而特别著名,而这些丝织品包括彩色印花锦缎、狮子唐草奏乐纹锦、莲花大纹锦、狩猎纹锦、鹿唐草纹锦、莲花纹锦等上等品种。

除了陆路交通外,海上交通对于中国与朝鲜半岛的贸易发展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相比之下,在通往新罗的航线中,有一条航线距离相对较近一些,这就是从中国沿海港口登州(今山东蓬莱县)出海,先是穿过渤海海峡,到达辽东半岛的都里海口(今辽宁旅顺铁山口)之后,再沿着辽东半岛南岸以及朝鲜半岛西岸,到达唐恩浦口(今朝鲜仁川口西南马山浦)。[73]

由于隔海相望,中国与日本之间的贸易往来只能够通过海运来完成。在隋唐时期,中国通往日本的航线主要有两条:一条是由登州出海,穿过渤海海峡,沿朝鲜半岛西岸南行由耽罗(今韩国济州岛),往东经过都思麻(今日本对马岛)以及一支(今日本一岐岛),到达日本筑紫府(今日本九州的福冈县一带)的博多。[74]另外一条是从日本的筑紫府启航,经过冲绳,穿越中国东海,到达扬州、明州(今浙江省宁波市)、越州(今浙江省绍兴市)、温州等地;或者从博多启航,经过五岛群岛,穿越南海,到达胶州半岛,再到扬子江,沿江进入扬州、润州等地。

2.南洋航线(由中国沿海港口至东南亚诸国)

在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贸易往来中,大量人员与货物往来依靠的是南洋航线。隋唐时期的南洋航线,通常是指从广州启航,经环王国沿海和军突弄山(今越南湄公河口外的昆仑岛),到达马六甲海峡,海峡分南北两岸,北岸为罗越国(今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柔佛),南岸为佛逝国(今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

3.西洋航线(由中国沿海港口至西亚和欧洲)

由海路通往西洋的航线,是在南洋航线基础上延伸的。实际上,这条航线在功能上与陆上丝绸之路形成一定互补关系。随着中国海外贸易的增多,印度洋中的印度、锡兰,南洋的苏门答腊,逐渐成为开展对外贸易的中转环节。[75]古罗马、波斯的商人从埃及的红海古港迈奥霍穆出发,抵达印度和锡兰后,与中国、印度的商人互易货物,再将中国、印度的货物运回古罗马、波斯。

西洋航线通常是由泉州或广州启航,先是利用南洋航线,然后由马六甲海峡西行,可抵达葛葛僧祗国(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东北伯劳威斯群岛),然后向东北到达狮子国以及印度;或者再沿着印度半岛的西海岸,进入波斯湾,到达末罗城(今伊拉克巴士拉之西)。[76]

这条航道是中世纪世界最长的远洋航线。根据贾耽在《皇华四达记》中所记载,这条“广州通海夷道”途径的国家和地区众多,其中包括环王国(今越南境内)、门毒国(越南中部归仁、芽庄之间)、古笪国(今越南芽庄)、龙牙门(今新加坡南岸岌巴港)、罗越国(今马来半岛南部柔佛附近)、室利佛逝(苏门答腊东南部)、诃陵国(南海附近)、固罗国、哥谷罗国(今马来半岛克拉地峡西南)、胜邓国、婆露国、狮子国(今斯里兰卡)、南天竺(印度半岛的南部地区)、婆罗门国(可能位于今缅甸西部阿拉干地区和印度阿萨姆邦南部一带)、新度河、提罗卢和国(今波斯湾内伊朗西部的阿巴丹附近)、乌拉国、大食国(阿拉伯帝国)、末罗国(古印度十六大国之一,位于中印度恒河北部)、三兰国(今也门亚丁港)等等。[77]

二、隋唐海外贸易政策及市舶制度的产生

(一)唐代海外贸易政策

1.鼓励外商来中国进行贸易

隋唐时期,对于海外商人来中国进行贸易。唐朝规定,海外商人只要遵守唐律,即可自由往来,正常贸易。唐高宗时期还明文规定:外国商船到达10日内,依法纳税后,可自主销售货物。用当代人的视角回顾隋唐时期的这段历史,这样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带有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的导向。

2.国家控制对外贸易

尽管海外客商入隋唐贸易受到欢迎,但隋唐政权却对民间私自出外进行海上贸易予以许多限制性规定。之所以要采用这种内外有别的非对称性管理办法,其目的就是为将贸易基本垄断在统治者手中。隋唐时期的主要出口产品是纺织品和其他手工艺品,而这些产品主要出自官方的手工业作坊。由于官府占据着货源优势,上述贸易也很容易被官方垄断。相比之下,进口的珍珠、香料、犀角、象牙等奢侈品也主要供统治阶层使用。此外,隋唐时期还禁止民间私造大船,对于长三丈以上的大船都要予以没收。例如,根据《隋书·高祖纪》记载:(开皇)十八年春正月辛丑,诏曰:“吴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处,私造大船,因相聚结,致有侵害。其江南诸州,人间有船长三丈以上,悉括入官。”唐朝政府甚至还以法律形式禁止民间贸易。又如,公元780年,唐朝《关市令》规定:“不得与新罗等国从事绫锦、绵绢、金、银、铜、铁等交易。”

(二)市舶制度的产生

1.市舶制度的起源

按照唐代的市舶制,市舶使指的是专门负责外交外贸的官员。市舶制度究竟起源于何时,在学术界尚有争议,但争议一般限于具体是唐朝的早期还是中后期,而对于市舶制度起源于唐朝基本没有争议。历史文献中最早的记载市舶使的文字见于《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其中描述开元二年(公元714年)“时右威卫中郎将周庆立为安南市舶使,与波斯僧广造奇巧,将以进内。监选使、殿中侍御使柳泽上书谏,上嘉纳之。”清初学者顾炎武曾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写道:“唐始置市舶使,以岭南帅臣监领之。”此外,在《旧唐书》、《新唐书》等历史文献中,均有关于市舶使的记载。

至于唐代市舶制度产生的原因,通过一些史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到其目的。首先是唐朝官府为搜罗海外珍奇以供宫廷使用。据史料记载,在唐开元四年(公元716年),“有胡人上言海南多珠翠奇宝,可往营致,因言市舶之利”,唐玄宗令“监察御史杨范臣与胡人偕往求之”。[78]其次,就是为国家提供重要的财政来源,而史书上的说法是抽取“舶脚”,以充内庭。值得注意的是,当贸易路线由陆上丝绸之路逐渐向海上转移时,集中在东南沿海之地的市舶贸易受到政府更为严格的监管。[79]

2.市舶使的设置

唐代海外贸易繁盛的港口主要有交州(安南)[80]、广州、泉州、扬州等。发生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开展对外贸易的陆上丝绸之路交通受阻,海上贸易的发展重要性进一步凸显,而广州自古以来便是重要的通商港口,其地位相比之下更为突出。李肇在《唐国史补》卷下里有这样的描述:“南海舶,外国船也。每岁至安南、广州。”由此不难看出,唐市舶使主要设置在岭南[81],其中以广州、交州为代表。

市舶使于开元二年始出现在安南,开元十年之后则转向广州。市舶使的人选大体经历了一系列变化,这就是从朝官,到宦官,再到监军,任职也由前期的不固定演变为后期的相对固定,并逐渐有了自己的机构。[82]市舶使的职责很明确,就是与岭南节度使共同掌理市舶贸易,负责政府优先采购、征收关税以及禁绝珍异等方面的行政事项。必须指出的是,唐王朝政府通过市舶制,一方面对海外贸易起到了严格管理作用,但另一方面却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贸易商的交易成本,对外贸易的发展客观上也受到了更多约束。

三、隋唐时期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各国的贸易状况

从中国古代历史的发展进程完整地来看,隋唐时期的对外贸易发展到前所未有的繁荣程度。许多典籍中都对当时的繁华景象予以了描述。例如,魏征曾有这样的描述:“夫美玉明珠,孔翠犀象,大宛之马,西旅之獒,或无足也,或有情也,生于八荒之表,途遥万里之外,重译入贡,道路一直者,何哉?盖由乎中国之所好也。”总体上看,隋唐的主要贸易伙伴集中在四大区域,即:一是以室利佛逝[83]为代表的东南亚地区,二是以印度为代表的南亚地区,三是以新罗、日本为代表的东亚地区,四是以波斯、大食为首的阿拉伯地区。

(一)新罗

隋唐时期,中国与新罗之间的官方贸易主要通过使节往来进行。在唐朝统治的近300年间(公元618—907年),新罗以朝贡、献物、贺正、表谢等名义向唐朝派出使节126次;唐朝以册封、答赍等名义向新罗派出使节34次,[84]相互赠与珍贵物品。新罗所赠物品主要包括金属、纺织、药材三大类。其中,金属类的物品有金、银、铜、金钗头、金花银针筒、金佛像、银佛像等;纺织品类的物品有朝霞锦、大花鱼牙锦、鱼牙绸、龙销等;药材类的物品有人参、牛黄、茯苓等;皮毛类的海豹皮等。[85]反之,唐朝赠送新罗的物品也多种多样,主要包括金银器、锦袍、紫袍、紫罗锈袍、押金线罗裙衣、锦彩、绫彩、五色罗彩、茶叶、白鹦鹉、《道德经》、《佛经》、《孝经》等。

不过,正如前文所提及的那样,公元780年唐朝《关市令》规定“不得与新罗等国从事绫锦、绵、绢、金、银、铜、铁等交易”。也就是说,不允许民间交易这些物品,而只能被唐王朝所“垄断”。尽管唐朝官府对本国国民与新罗进行贸易设置了诸多限制,但反过来却鼓励新罗方面与唐朝进行贸易,客观上体现出了限制与鼓励并重的初衷。唐朝允许新罗商人、僧侣、农民入唐,长期在唐境内从事活动,并在登州、青州、海州、泗州、扬州、楚州、密州等地设有“勾当新罗所”、新罗坊、新罗寺院。

(二)日本

(三)天竺

今天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在中国历史上的隋唐时期统被称天竺。中国与天竺之间的经济联系自古有之。在唐朝初年,中天竺王尸罗逸多与唐朝通好,相互间多次派遣使者。例如,唐太宗、唐高宗、武则天等在位时,天竺都曾遣使来唐,并赠送火珠、龙脑香、能言鹦鹉、药品药方经文等。[87]唐代著名高僧玄奘出使天竺,带回大量佛舍利、佛像、佛经。不仅是通过陆路途径往来,而且还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这个重要途径,使得唐朝与天竺之间的贸易关系得到进一步夯实。事实上,天竺是唐代海路通往西洋航线的必经之地,两国间商船来往甚密,两国间贸易往来频繁。隋唐输往天竺的商品有麝香、丝织品、瓷器等;从天竺输入的物品主要是宝石、珍珠、棉布、胡椒等。

(四)波斯与大食国

借助海上丝绸之路的便利,隋唐与波斯及大食国之间有着频繁的贸易往来。唐朝出口到波斯的货物主要有丝绸、瓷器、纸张、大黄、黄连等,而从波斯输入唐朝的则是宝石、玛瑙、珊瑚、香料、狮子、鸵鸟、石榴胡桃、胡麻、波斯枣等。

《中国印度见闻录》里,对波斯湾海岸诸港口到中国广州的海上航路做了详细的描述,可见当时两国之间的贸易繁忙程度。鉴真一行到广州时,就曾见到这样的景象:“江中有婆罗门、波斯、昆仑等舶,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其舶深六、七丈。”[88]由于波斯及大食国与唐朝贸易如此之频繁,而香料又是最主要的贸易产品,促使广州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香料市场。扬州也作为阿拉伯帝国海上运输到达唐朝的主要目的港之一,在当时也成为重要的香料贸易港口。[89]另外,波斯湾港口也常有唐朝的商船停泊。

随着贸易关系的进一步紧密,在隋唐时期,许多波斯人和大食人开始长期在中国定居。从唐代的许多城市来看,除了长安、洛阳和吐鲁番等内陆城市外,扬州、泉州、广州等港口城市也都有波斯人做生意,他们开设波斯胡店,经营宝石、珊瑚、香料等物品。法国人索瓦杰1946年在巴黎出版的《中国印度见闻录·法译本序言》中说:“根据史料,无论如何也不能低估阿拉伯人在近东与南亚之间海运中应有的地位。公元758年以来,居住在广州的大食人与波斯人众多,甚至到了足以反抗中国当局并劫掠城市的程度。两年之后,有上千的波斯、大食商人在江苏扬州的一次兵祸中遇难。”

【注释】

[1]王世充废杨侗后称帝,国号郑。公元621年,被李世民击败,郑亡。

[2]田赋考二。

[3]《通典·食货典·丁中》。

[4]赵云旗:《隋代财政政策的改革及其特点》,《山西财经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

[5]永业田可以传给子孙,而口分田在农民死后将由政府收回。

[6]王仲荦:《隋唐五代史》,中华书局,2007年11月第一版。

[7]隋唐五代史。

[8]《陆宣公集》卷22。

[9]短蕃匠在官府无偿服役,服役期为每年二十日;明资匠为由官府出钱雇用的具有特殊技艺的工匠;巧儿则是明资匠中最有技艺的工匠;长上匠系指服役期满后,由官府给予报酬长期留用的工匠。

[10]见《新唐书·百官志》。

[11]《中国全史百卷本》第042卷,隋唐五代经济史。

[12]《通典·食货典》。

[13]《隋书》卷三一《地理下》。

[14]《唐六典》卷三《尚书户部》。

[15]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的考古收获》,文物出版社,1962年版。

[16]姜浩:《隋朝造船业研究》,2010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

[17]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所划分十道之一,治所位于广州。

[18]唐贞观元年(公元627年)所划分十道之一,治所位于益州成都府。

[19]姜浩:《隋朝造船业研究》,2010年上海师范大学,硕士毕业论文。

[20]木宫泰彦著,胡锡年译:《日中文化交流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8页。

[21]玄应(唐),《一切经音义》卷一。

[22]《全唐文》第03部卷二百九十九。

[23]北宋宋敏求:《长安志·东市》。

[24]刘玉峰:《论唐代市场管理》,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2期。

[25]《通典·食货典·钱币》。

[26]《隋书》卷67,《裴矩传》。

[27]新罗(公元前57年—935年):朝鲜半岛国家之一。

[28]《隋书》卷67,《裴矩传》。

[29]小野妹子(565—625),日本飞鸟时期的政治家。

[30]李金明:《隋唐时期的中日贸易与文化交流》,《南洋问题研究》,1994年02期。

[31]《资治通鉴》唐纪十四。

[32]隋唐五代史。

[33]申滢植(韩),《新罗遣唐使的历史作用》,王勇主编:《东亚坐标中的遣隋唐使研究》,中国书籍出版社,2013年版。

[34]《三国史记·新罗本纪》。

[35]资治通鉴。

[36]唐会要卷八十五。

[37]唐任伍:《唐代经济思想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一版,第211页。

[38]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

[39]韩愈:《原道》。

[40]收舶脚:收税。

[41]《全唐文》卷75。

[42]陆贽:《论岭南请于安南置市舶中使状》。

[43]韩愈:《昌黎先生全集·送郑尚书序》。

[44]陈炎:《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外文化交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5]粟特由操印欧语系伊朗语支粟特语一支的粟特人(“昭武九姓”)所建。据《隋书》记载,粟特先民原居祁连山下“昭武城”(即今甘肃张掖),后为匈奴所迫而迁至中亚,是丝绸之路上活跃的商业民族。

[46]陈炎:《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外文化交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47]乌延玉:《隋唐时期的国际贸易》。

[48]《唐会要》卷八十六《市》。

[49]雷学华:《略述唐朝对西域的商业贸易管理》,中国学术期刊电子出版社,1994—2007。

[50]《隋书·百官志下》。

[51]隋唐五代史,P47。

[52]《隋书》卷83《西域传序》。

[53]《隋书》卷67,《裴矩传》。

[54]《唐六典》卷五。

[55]《隋唐五代史》481页。

[56]《唐六典》卷五。

[57]《武德令》。

[58]管彦波:《论唐代内地与边疆的互市和朝贡贸易》,黑龙江民族丛刊,2007年第4期。

[59]封演:《封氏闻见记》。

[60]《隋书》卷84《突厥传》。

[61]《隋书》卷24《食货志》

[62]《旧唐书·裴矩传》卷六十三。

[63]《旧唐书·裴矩传》卷六十三。

[64]《西域图记》序。

[65]岳纯之:《后论隋唐五代买卖活动及其法律控制》,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2期。

[66]《全唐文》卷25。

[67]《全唐文》卷35。

[68]《旧唐书·归崇敬传》。

[69]《隋书·食货志》。

[70]《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

[71]刘玉峰:《试论唐代民族贸易的管理》,《山东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

[72]宁欣:《唐代对外开放与经济繁荣》,魏晋南北朝隋唐史,2008年第5期。

[73]隋唐五代史。

[74]隋唐五代史。

[75]沈光耀:《中国古代对外贸易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76]同上。

[77]《新唐书·地理志》中详细记载了此条航线途径的古国:“广州东南海行,二百里至屯门山,乃帆风西行,二日至九州石。又南二日至象石。又西南三日行,至占不劳山,山在环王国东二百里海中。又南二日行至陵山。又一日行,至门毒国。又一日行,至古笪国……(略)”

[78]《资治通鉴》。

[79]刘玉峰:《唐政府工商业经营管理论析》,《社会科学战线》,2004年第5期。

[80]交州辖今越南等地。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624年)改称都督府,唐高宗仪凤四年(公元679年)又改为安南都护府。从此交州便正式被称作“安南”。

[81]即五岭以南。唐朝分岭南为广州、桂州、容州、邕州和交州五个都护府,简称“岭南五管”。

[82]黎虎:《唐代的市舶使与市舶管理》,历史研究,1998年第3期。

[83]今苏门答腊东南部。

[84]聂蒲生:《浅谈中朝边境贸易的历史渊源》,《北方经贸》2001年10期。

[85]同上。

[86]李金明:《隋唐时期的中日贸易与文化交流》,《南洋问题研究》,1994年2期。

[87]隋唐五代史,第717~718页。

[88]真人元开(日):《唐大和上东征传》。

[89]景兆玺:《唐朝与阿拉伯帝国海陆香料贸易初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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