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耕地总量减少,人均耕地占有量下降
1.耕地总量和人均占有耕地数量近10年来,我国因各项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灾毁等减少耕地达1.03亿亩,同期开发复垦增加耕地7400万亩,增减相抵,耕地净减少2899万亩,年均净减少耕地290万亩,相当于每年减少3个中等县的耕地面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均耕地面积约为2.7亩,而从1978年到1994年,人均占有耕地又从1.55亩减少至1.19亩,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0.25。全国有1/3的省(区、市)人均耕地不足1亩,其中广东、福建、浙江人均耕地在0.6亩以下,已低于日本人均0.7亩耕地的水平。任丘市在20世纪50年代人均耕地最多,为3.21亩,随着经济的发展,道路占地、建设占地、厂房用地等不断增加,虽然一些闲置的土地进行了复耕,但耕地也在逐渐减少,按近期统计数字,人均耕地仅为1.11亩。
2.导致耕地减少的原因一是开发区和房地产建设过程中,圈占大量耕地;二是城镇规模的扩大,城市向四周外延扩展及道路等占用大片耕地;三是乡村集体和个人在企业建设中占用耕地且浪费土地现象严重;四是农村宅基地占用量严重超标。
二、耕地退化,质量不断下降
耕地退化是指人类对耕地的不合理利用而导致耕地地力下降的过程,通常表现为耕地土壤利于农作物生长的物理、化学与生物等方面特性的下降。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市实施了大面积土壤改良,90年代实施了建设高产田的战略行动,对改善耕地质量,发展农业生产,发生了重大影响。90年代后期,长期短缺的化肥供应问题已经解决,新一轮种植业结构调整改变了传统的种植制度和作物布局,高投入、高产出理念导致了过量使用化肥等问题的发生,设施农业的兴起但技术配套措施不完善等农业生产中的新问题,使耕地质量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新的土地质量问题。
1.水土流失耕地沙化人为因素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随着人口不断增加,涵养水土的林地和草地面积越来越少,上游不合理水库的修建,阻碍了可用水源的流通渠道,人为减少了地表水量,持续的干旱缺水使耕地质量下降,沙化面积逐渐加大。
2.土壤次生盐渍化任丘市的土壤次生盐渍化主要集中在保护地蔬菜、果树等高肥料投入地块,过量不合理地施用化肥和过量的施用畜禽粪便导致盐分的积累。
3.耕地污染耕地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三废”和农业上大量使用化肥、农药。此外,污水灌溉利用不当,也使耕地受到金属和有机物质的污染。
4.地力衰竭由于缺乏地力补偿机制,以及农业收入太低,农民负担过重,造成农民忽视培肥地力,采取粗放经营、掠夺性使用土地,结果使耕地肥力不断下降,农业生产发展后劲日渐不足。而且,由于农民缺乏养地知识,用肥结构不合理,使耕地有机质含量低,N、P、K等元素比例失调,地力下降速度加快。
三、中低产田面积大量存在
根据地力等级评价的结果,任丘市共有中低产田45.2万亩,占到全市耕地总面积的48.64%。在中低产田面积中,缺水型5.7万亩,占中低产田面积的12.6%;瘠薄型38.01万亩,占中低产田面积的84.1%;轻度盐碱型1.49万亩,占中低产田面积的3.3%。中低产田存在土壤贫瘠、排灌设施不太完善、土壤耕作性能差问题,导致土壤产量不高。大面积中低产田的存在导致任丘市粮食单产偏低,需要加大土壤培肥改良的力度,争取粮食产量的大幅度提升。
四、耕地监管不严,闲置率高
我国制定了《农业法》《土地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在刑法中增加了关于保护耕地的法律条文,部分省市还制定了相应条例、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耕地保护、利用行为,但部分人员对耕地保护意识的淡薄,造成了法律执行困难。同时由于部分省市国土执法部门监管不严,降低了耕地保护相关法律的权威。建设的盲目性造成大量耕地被占用而又未开发利用,造成耕地严重浪费。
五、任丘市耕地资源现状带来的问题
一是农产品成本高效益低。生产同样多的产品,低肥力土壤要施用更多的肥料,土壤耕性不良或缺水干旱,都需要增加劳力、机械或水的投入,高投入、低产出使农民难以脱贫致富。二是科技进步的作用削减。许多作物品种优良,由于土壤肥力低下,难以发挥生产潜力达到预期产量。因此不提高耕地质量,仅靠作物品种和栽培技术的提高,往往也只是事倍功半且难以取得成效。三是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受影响。农产品的污染影响农产品的出口,影响人民的身体健康。四是生态环境恶化加速。如土壤结构不良,土壤保肥力差,肥料易于流失,且污染水体和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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