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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国家

时间:2022-03-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亚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与实践刘庚岑作为多民族国家的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宣布独立至今已经10年。中亚五国均系多民族国家。长期以来,中亚地区的民族矛盾主要表现为俄罗斯人与当地世居民族之间的矛盾,而中亚俄罗斯人与俄罗斯联邦又有着千丝万缕的亲密关系。苏联解体后,中亚地区一些民族,特别是俄罗斯人,根
理论与实践_纪念中国社会科学院建院三十周年学术论文集·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卷

中亚国家的民族政策:理论与实践

刘庚岑

作为多民族国家的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宣布独立至今已经10年。10年来,它们提出了哪些民族理论?它们制定了什么样的民族政策?它们如何进行民族管理工作以及目前民族工作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本文试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中亚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与理论基础

中亚国家独立后,都从本国的国情出发,确立解决民族事务的指导思想,并在反思以往民族理论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民族理论,以便有效地指导民族政策的制定和民族工作的管理。

(一)制定民族政策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国情因素

民族事务管理,包括制定民族政策、调节民族关系等内容,都离不开本国的具体国情。中亚五国在民族方面的具体国情大致是以下几点。

1.居民由多民族构成。中亚五国均系多民族国家。民族数目最多的(哈萨克斯坦)有131个,民族数目较少的(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也有80余个。这些民族具有不同的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历史传统,甚至来自不同的人种。

2.俄罗斯人占有较大的人口比重。除哈萨克人、乌兹别克人、吉尔吉斯人、土库曼人和塔吉克人五个主体民族之外,俄罗斯人在中亚各国总人口中占有相当大的人口比重。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他们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三国仍然是第二大民族,其人口数目分别占这三国的31%(1998年)、8%(1998年)和15%(1999年),在另两个国家——土库曼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其人口比重均占第三位。苏联时期,以俄罗斯民族为代表的斯拉夫人在中亚各共和国社会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苏联解体后,他们对社会地位,尤其是政治地位的下降以及经济状况恶化不满,纷纷离开这些国家。

3.苏联时期主体民族的主导地位不明显。中亚五国的主体民族在苏联时期只是人口数目较多,但由于历史原因他们在政治、经济地位以及文化、教育水平方面并不占优势,直到中亚国家独立后,情况才开始改变。

4.民族关系复杂。长期以来,中亚地区的民族矛盾主要表现为俄罗斯人与当地世居民族之间的矛盾,而中亚俄罗斯人与俄罗斯联邦又有着千丝万缕的亲密关系。此外,由于20世纪20年代中亚共和国之间领土划界不尽合理以及中亚地区自然资源(包括水资源)分布不均衡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致使中亚世居民族之间,甚至生活在同一国家不同民族之间都存在一定矛盾。

(二)制定民族政策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

中亚国家独立后制定民族政策和解决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是:使各民族和睦相处,稳定国内形势;振兴民族精神,增强国民的凝聚力;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国外通行的做法,提出制定民族政策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具体原则。

1.各国都把加强民族团结,保持国内稳定视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纳扎尔巴耶夫总统曾不止一次地强调,政治稳定与族际和谐是国家法制的主要条件和始发点,为了国家的繁荣和每个人的幸福、自由,要关心民族团结。[1]1995年3月24日,纳扎尔巴耶夫表示,作为国家总统,他认为保证社会稳定与民族和睦是自己的主要任务。[2]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认为,民族和谐是国内安定和谐的重要条件。因此,他一再强调,社会安定和国内各民族和睦高于一切。1995年12月,阿卡耶夫总统在总结吉尔吉斯斯坦独立以来的成绩时再次指出,没有吉尔吉斯斯坦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和睦相处,吉尔吉斯斯坦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是不可能存在的。[3]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指出,尽管在国家建设中什么都重要,而国家还是把争取社会稳定、保持大小民族和谐视为最重要的方面。尼亚佐夫认为,“只有靠公民和谐与民族和睦,才能实现土库曼斯坦的建国思想”。[4]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莫诺夫自执政以来,更重视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一直不遗余力地为国家稳定、民族和解而四处奔忙。

2.振兴民族精神,增强国民的凝聚力。中亚各国领导人认为,该地区各国居民的多民族成分与主体民族的民族自觉意识的增长和精神复兴紧密结合,就能成为社会更新和社会民主化的强大动力,就能为中亚新独立国家登上世界舞台创造良好的条件。

3.在制定民族政策、解决民族问题时参考他国经验和做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原则。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一次讲话中说,“将民族政策概括一下,我想强调的是,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今天和以后将建立在明确和公正的原则之上,其中最主要的是:寻求妥协、把社会稳定作为公正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法律至上、巩固国家独立和积极的一体化政策”。[5]吉尔吉斯斯坦独立初期提出以下几项原则为该国民族政策的基础,即承认人权高于民族权利;每个民族共同体在民主进程的范围内自由发展;要意识到在多民族国家的条件下,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依靠损害其他民族利益而满足自己的民族需要;要明白吉尔吉斯斯坦人民——这是吉尔吉斯人和以吉尔吉斯斯坦为祖国的其他民族的有机结合体。[6]吉尔吉斯斯坦在执行民族政策的过程中,经过六七年的不断摸索、实践,根据自己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特点,又提出更具体的民族政策原则。这就是,在“吉尔吉斯斯坦——我们的共同家园”里,“为了达到各民族和睦与平等”,互相忍让、彼此关心、尊重每个民族集团的权利、团结一致和友好合作五项原则被作为国家(民族)政策的基础。[7]1997年4月,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在其著作中提出制定和推行民族和睦政策的三项原则,即国家民族政策应当首先保护人权,不允许损害少数民族的权利;民族政策的战略方针是用建设性的方法解决民族矛盾;发展国家经济应符合居住在本国境内各族人民的利益。[8]

(三)中亚国家独立后民族理论的变化

正如赵常庆教授所指出的,严格地说,迄今为止,在中亚国家并没有形成完整的民族理论。它们只是根据本国国情在反思、改造原苏联传统民族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有利于本国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民族理论观点。

1.反对运用“民族自决理论”,主张在保证国家完整统一的前提下实行各民族文化自治。苏联时期所说的“民族自决权”,就是指各被压迫民族具有摆脱压迫民族,进而实现政治独立的自主权。苏联解体后,中亚地区一些民族,特别是俄罗斯人,根据传统的“民族自决权”理论,要求建立民族自治实体,甚至谋求分立。这一点在俄罗斯人居住相对集中的哈萨克斯坦表现更为突出。哈萨克斯坦当局坚决拒绝将“民族自决权”理论运用于本国的要求。纳扎尔巴耶夫在联大第47届大会上的发言中说:“今天常常遇到将少数民族的权利与民族自决权直到建立独立国家的权利混为一谈的情况。如果坚持这一立场,世界上就会出现数千个小国。这将使原则拜物教受到鼓舞,甚至达到荒谬绝伦的地步。”他认为,国际社会应该公正地看待少数民族的权利问题,应该明确这项权利的标准,“否则,将会在民族自决权的掩盖下怀疑任何多民族国家的完整统一,分立主义将永无止境”。[9]

与此同时,哈萨克斯坦允许各民族建立自己的文化中心,发展其文化和传统,保持各民族的特点,但要求各民族的文化发展必须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即服从哈萨克斯坦建立民族国家体制的总设想。

2.反对实行联邦制,明确规定建立单一制国家。原苏联是由15个加盟共和国组成的统一的联邦制国家。苏联宪法规定,各加盟共和国均为主权国家,“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10]在原苏联,这种国家体制存在了将近70年。苏联解体后,中亚国家的一些俄罗斯人要求实行这种俄罗斯至今仍在沿用的、以民族为特征的联邦制。而这种国家体制有其不利于国家完整统一的消极面。这已为苏联及其国家体制相类似的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等国家先后解体的事例所证明。中亚国家当局吸取了历史教训,断然否定联邦制。1995年4月22日,纳扎尔巴耶夫坚定地指出:“我们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哈萨克斯坦是不可分割的、领土完整的国家。在此基础之上,决定在我们的国家不实行联邦制……任何时候,我们绝不允许哈萨克斯坦的分裂!”[11]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独立后通过的新宪法都明文规定,它们是单一制国家。

3.在宣称各民族平等的同时,尽力强化主体民族地位。中亚国家独立后,主体民族及其语言的地位都发生很大变化。它们在宣称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同时,竭力强化和突出主体民族地位。纳扎尔巴耶夫强调,哈萨克斯坦是哈萨克人历史上居住的地区。从17世纪后期起,哈萨克人一直控制着这片土地。哈萨克斯坦的独立为哈萨克民族振兴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国家要为哈萨克族振兴创造条件。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该国制定了诸如《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文教育构想》、《形成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历史意识的构想》等一系列确立哈萨克族主体民族地位的指导文件,并在实际生活中加以贯彻。[12]卡里莫夫总统说,早在古代,乌兹别克先进思想家就广泛地从事研究探索,他们的“科学发现是全世界、全人类科学文化宝库中的一部分”,他们名扬全球。[13]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在国家独立初期曾经这样说过,“近70年我们忘却了很多,忘掉了土库曼人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苏联时期,我们丧失了许多民族特性,丧失了60%的民族语言,这些错误应该得到纠正。”中亚国家独立后都在宪法中规定,主体民族语言为本国国语。

4.由苏联时期主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到中亚国家独立后主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从20世纪30年代起,历届苏联领导人因坚持国家高度集权的单一制思想都不再提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是主要危险,而突出强调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苏联解体后,中亚五国作为主权国家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国家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因此,它们表示,坚决反对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民族分裂主义。最近三四年中亚五国一致认为,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国际恐怖主义严重威胁地区和平与稳定,开始联手打击这“三股势力”。

5.从认为“民族问题已经彻底解决”到强调“必须放弃彻底地、不可逆转地解决民族问题的打算”。在苏联时期,中亚各共和国也同全苏一样,宣扬民族关系问题“已经完全解决”。中亚国家独立后,其领导人经过冷静反思,开始认识到民族问题的确是长期存在的复杂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一劳永逸的解决。1996年纳扎尔巴耶夫通过列举苏联、南斯拉夫、加拿大、英国和西班牙等国的例证说明,民族问题是一个尖锐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放弃彻底地、不可逆转地解决民族问题的打算”。“我们的战略应该是实施防止矛盾转化为流血冲突的政策,而不是企图抹杀客观存在的矛盾”。[14]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也有类似的看法。1997年4月,他在其著作中指出,在民族关系方面存在着一定的非对抗性矛盾。这是新独立国家建设时期的现实现象。绝对不能允许把现实存在的矛盾转变成可能导致灾难性后果、威胁各民族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民族间的矛盾。[15]中亚国家领导人在认识到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之后,也很自然地提出耐心细致地解决民族问题的主张。1996年12月11日,纳扎尔巴耶夫在纪念哈萨克斯坦独立五周年大会上指出:“在民族问题上,要想消除数十年,甚至数百年以来已经在人们的脑海里根深蒂固的认识,并非易事,而是需要做耐心细致的‘工作’才能完成的”。[16]

二、民族政策与民族管理工作

(一)民族政策

根据宪法以及上述解决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和民族理论,中亚五国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民族政策。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中亚国家独立后颁布的宪法的序言部分都有如下表述:各民族“忠于自由、平等与和睦的理想”(哈萨克斯坦)、“保证公民和睦与民族和谐”(乌兹别克斯坦)、各族人民“团结友好与和睦相处”(吉尔吉斯斯坦)、“尊重各大小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友谊”(塔吉克斯坦)以及“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竭力保证公民和睦与民族和谐”(土库曼斯坦)。中亚五国通过各种手段,包括法律制度、政府决定和媒体宣传,使各族人民认识到公民和睦、民族和谐的重要性,并采取措施加以保证。土库曼斯坦1992年制定的“十年稳定”建国纲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达到社会稳定与民族和谐。[17]哈萨克斯坦宣布1997年为“民族和睦年”。吉尔吉斯斯坦设立“丹纳克尔”(“团结”)奖,哈萨克斯坦设立“和平与精神团结”奖,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与此同时,各国宪法都毫无例外地规定,禁止建立旨在以暴力改变宪法制度,破坏国家完整,挑起社会、种族、民族、宗教仇恨的社会组织及其活动。土库曼斯坦把任何损害民族利益的行为看成是重大的刑事犯罪,煽动民族不和被认为是反对社会的最严重的罪行之一。国家对那些玩弄部族感情和民族主义的人依法严惩不贷。[18]

2.建立单一制国家,允许民族文化自治。中亚各国宪法都规定本国是根据法制、世俗原则建立起来的、享有主权的单一制国家。在这种有多民族存在的单一制国家里,允许实行民族文化自治,即允许建立各民族文化中心。在乌兹别克斯坦,1989年就着手建立民族文化中心。到20世纪90年代末,这种民族文化中心已发展到80多个。90年代末,哈萨克斯坦已建立起100多个民族文化中心。在吉尔吉斯斯坦,类似上述的民族文化中心也有40几个。

3.主张民族平等,促进主体民族复兴。中亚五国宪法都明文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保护每个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不论其民族、种族、宗教信仰、社会地位和财产状况如何。而与此同时,在实际生活中,各国当局都以不同形式为振兴主体民族创造条件。首先,为了确保和加强哈萨克人、乌兹别克人、吉尔吉斯人、土库曼人和塔吉克人的主体地位,除鼓励他们多生育外,还号召境外哈萨克人、乌兹别克人、吉尔吉斯人、土库曼人和塔吉克人回归。其次,各国都把主体民族的语言规定为国语;同时各国宪法还规定,确保各国公民享有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再次,大力宣扬本国民族英雄或其他著名人物,借以弘扬和振奋民族精神。1993 年5月19日,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在纪念土库曼著名诗人、思想家马赫图姆库里诞辰260周年的讲话中号召土库曼斯坦全体人民学习马赫图姆库里的高尚情操和人道主义,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全心全意地拥护‘十年顺遂’方针和民族复兴运动”。[19]1995年8月,吉尔吉斯斯坦全国大张旗鼓地纪念吉尔吉斯民族史诗《玛纳斯》问世1000周年。由总统、总理等要人、名人签署的《玛纳斯宣言》号召全国人民学习民族英雄玛纳斯的高尚品质和博大胸怀,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吉尔吉斯斯坦。[20]同年10月,哈萨克斯坦隆重纪念哈萨克著名诗人、思想家阿拜·库南巴耶夫诞辰150周年。1996年6月,乌兹别克斯坦纪念1336年出生于撒马尔罕的中亚历史上的著名君主和统帅帖木儿诞辰660周年。

(二)民族管理工作

中亚国家一贯重视民族管理工作。自中亚国家宣布为主权国家起,各国总统及其领导班子都非常重视民族事务,他们直接领导和亲自处理民族事务和问题。

1.总统就民族问题同各民族代表协商,倾听他们的意见。1997年9 月30日,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卡耶夫在答日本记者问时说,他自担任这个多民族国家的总统起,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以他为首的国家领导人每年都要接待、会见各民族代表三四次。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国家领导人同他们一起把反映出来的问题按轻重缓急分类排队,然后逐步加以解决。1993年8月16日,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就民族问题答记者问时说,在国家改革的最初阶段,土库曼斯坦也曾出现过“紧张的社会气氛”。当时他亲自同许多居民代表“进行过长时间交谈”。[21]1997年2月,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就民族团结问题与国内50多个政党、社会团体和民族文化中心的领导人会晤。之后,这些领导人共同签署了旨在维护民族和睦的《全民公约》。[22]

2.建立各种民族管理机构。1991年2月14日,吉尔吉斯斯坦成立了两个协助总统处理民族事务的机构:①共和国公民和睦与民族和谐委员会,由各社会政治运动、政党和民族文化中心的代表组成,共同协商解决复杂的民族问题,促使各民族互相友好;②在总统的领导机关下面设立一个由各民族文化中心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协商处理民族关系问题。同年8月20日,为了全面而及时地照顾吉尔吉斯斯坦各社会和民族集团、各居民阶层的利益,又建立了直属总统的咨议机关——社会政治协商会议。该机构成员,除了工会、青年组织、企业家联合会及其他组织的代表之外,还有各群众运动和民族文化组织所推选的代表。[23]此外,吉尔吉斯斯坦独立后还建立了直属于总统的国家国语委员会。由它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语言政策。在哈萨克斯坦,1995年建立国家民族政策委员会。1997年,该国进行机构改革,民族政策委员会作为司级单位划归文化部,后又归信息和社会谐调部领导。[24]为了更广泛地听取各族人民的呼声,及时解决民族矛盾和问题,1994年1月和1995年3月,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先后建立了“全国各民族大会”。这种群众性的社会组织被两国人民誉为各族人民的“友好之家”和“民间议会”,其使命在于表达各民族的意愿,保障各民族的利益和团结。

三、民族工作方面的现存问题

(一)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值得肯定,但还须不断完善

中亚国家独立后不断反思、修改苏联时期的民族理论,借鉴别国的民族工作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民族理论,制定了大致适合本国国情的民族政策。这在一定程度上调整了中亚国家的民族关系,进而保证了社会形势的稳定。近10几年来,中亚没有像高加索地区那样,发生大规模的民族冲突。从这一点来看,中亚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还是应当肯定的。然而,一些民族理论观点仅限于领导人的有关谈话,而学术界尚未展开讨论和科学论证。因此,这些理论观点还不够系统、规范和条理化;民族政策刚刚制定,缺乏具体、周密的保证措施。例如,少数民族干部如何培养、使用,除国语、俄语之外,其他民族语言如何传播发展都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中亚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尚需不断完善。

(二)各国国内旧的民族矛盾逐渐克服,而新的民族矛盾又随之出现

中亚国家独立初期,其主要民族矛盾是以各国主体民族为代表的当地世居民族与以俄罗斯人为代表的斯拉夫民族之间的矛盾。当时,大批俄罗斯人因失去优越地位,沦为“二等公民”而愤然离开中亚国家。在俄罗斯人居住比较集中的哈萨克斯坦,民族矛盾更加突出。据报道,1993年12 月19日,哈萨克斯坦巴甫洛达尔市的俄、哈两族曾发生流血冲突。1994 年10~11月,在哈萨克斯坦北部地区和原首都阿拉木图市都曾发生哥萨克人社团的反政府活动。在一些中亚国家,俄罗斯人还建立起捍卫自己权益的社会团体。如哈萨克斯坦的“统一”族际和睦运动的成员主要是俄罗斯人。该组织的基本主张是反对哈萨克斯坦社会中的“哈萨克族化”,同时要求确立俄语和哈语平等的国语地位。近年来,随着中亚各国及时采取诸如通过有关法规,提高俄语地位,妥善解决双重国籍问题等一系列措施,俄罗斯人和主体民族之间的矛盾有所缓和。其表现之一是,俄罗斯人等斯拉夫民族外迁的人数明显减少。1997年4月6日,纳扎尔巴耶夫说,与1994年相比,1996年从哈萨克斯坦迁移出去的俄罗斯人减少68.75%。而与此同时,中亚五国世居民族之间的民族矛盾开始显现。近年来,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南部的哈、乌两族之间,吉尔吉斯斯坦奥什州的吉、乌、塔族之间以及塔吉克斯坦的塔、乌两族之间都因经济和文化方面出现矛盾而造成族际关系紧张。

(三)中亚国家因跨境民族问题与一些周边国家之间也存在一定矛盾

在中亚国家之间以及中亚国家与诸如中国、俄罗斯、阿富汗、伊朗、蒙古、巴基斯坦和土耳其等邻国之间长期拥有大量同宗同源的跨境民族。据俄罗斯《百科辞典》(1997年俄文版)提供的统计资料,到20世纪90年代初,有654万哈萨克人居住在哈萨克斯坦,还有大约280万哈萨克人生活在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俄罗斯以及中国和蒙古等国;在同一时期,有1414.5万乌兹别克人居住在乌兹别克斯坦,还有323.2万乌兹别克人生活在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以及阿富汗和中国等国家;有223万吉尔吉斯人居住在吉尔吉斯斯坦,还有43.1万吉尔吉斯人生活在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以及中国、蒙古、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等国家;土库曼人主要居住在土库曼斯坦(253.7万人),还有一些生活在阿富汗、伊朗和土耳其等国家;塔吉克人主要居住在塔吉克斯坦(317.2万人),还有一些生活在俄罗斯(3.82万人)以及中国、阿富汗和伊朗等国家。

中亚国家独立后分别以散居世界各地的哈萨克人、乌兹别克人、吉尔吉斯人、土库曼人和塔吉克人的“历史祖国”自居,鼓励和支持上述民族“回国”定居。1992年吉尔吉斯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分别召开了“世界吉尔吉斯人代表大会”和“世界哈萨克人代表大会”。吉尔吉斯斯坦建立起“吉尔吉斯人民”和“玛纳斯之父”两个协会,“积极同世界各国的吉尔吉斯人建立联系”;[25]哈萨克斯坦建立了以纳扎尔巴耶夫为首的“世界哈萨克人协会”,“与哈萨克流亡者建立了广泛联系”。[26]据纳扎尔巴耶夫说,20世纪90年代初期,有将近450万哈萨克人生活在40多个国家。到1995年4月,有将近10万哈萨克人从蒙古、伊朗、土耳其回归哈萨克斯坦,“也有不少人从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回到祖国。我们正着手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有条不紊地进行贷款工作”。[27]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1992年2月14日说,“目前,在土库曼斯坦居住着250万土库曼人,而在国外有几百万土库曼人。所有想回到父辈的祖国并有志促进土库曼斯坦繁荣昌盛的同胞们,我们准备向他们提供住房和工作。我们特别期待想在这里投资建立合资企业的土库曼人”。[28]中亚国家独立后分别将分布于世界各地、已成为他国公民的哈萨克人、乌兹别克人、吉尔吉斯人、土库曼人和塔吉克人视为自己主体民族在境外的组成部分,并声称有责任保护他们,公开号召他们回归“祖国”。这不仅影响到别国的安定团结,也影响到它们同有关国家的关系。2000年1月,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曾发生边界冲突事件,使两国关系一度紧张。据报道,这次冲突事件的原因与乌、哈两国的跨境民族有关。[29]

(原载《中国新疆与中亚问题研究论文集》新疆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注释】

[1][哈]《哈萨克斯坦真理报》1992年5月16日增刊。

[2]赵常庆主编:《中亚五国概论》,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155页。

[3]赵常庆主编:《中亚五国概论》,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第155页。

[4][土库曼斯坦]萨·阿·尼亚佐夫:《永久中立,世代安宁》,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46页。

[5][哈]努·纳扎尔巴耶夫:《独立五年》,阿拉木图1996年版,第275页。

[6][吉]H.A.奥穆拉利耶夫等:《吉尔吉斯斯坦民族关系现状》,比什凯克1993年版,第7页。

[7][吉]Л.A.鲁德:《阿斯卡尔·阿卡耶夫——吉尔吉斯共和国首任总统》,土耳其安卡拉1999年吉、英、俄文版,第62~63页。

[8][乌兹别克斯坦]伊·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安全的威胁、进步的条件和保障》,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65页。

[9][哈]《哈萨克真理报》1992年10月9日。

[10]姜士林主编:《世界宪法全书》,青岛出版社1997年版,第847页。

[11][哈]努·纳扎尔巴耶夫:《前进中的哈萨克斯坦》,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29页。

[12]郝文明主编:《中国周边国家民族状况与政策》,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129页。

[13][乌兹别克斯坦]伊·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安全的威胁、进步的条件和保障》,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200页。

[14][哈]努·纳扎尔巴耶夫:《站在21世纪的门槛上》,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21页。

[15][乌兹别克斯坦]伊·卡里莫夫:《临近21世纪的乌兹别克斯坦:安全的威胁、进步的条件和保障》,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58页。

[16][哈]努·纳扎尔巴耶夫:《前进中的哈萨克斯坦》,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64页。

[17][土库曼斯坦]萨·阿·尼亚佐夫:《永久中立,世代安宁》,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92页。

[18]《民族工作研究》1997年第5期。

[19][土库曼斯坦]萨·阿·尼亚佐夫:《永久中立,世代安宁》,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92页。

[20][吉]《吉尔吉斯斯坦言论报》1995年4月8日。

[21][土库曼斯坦]萨·阿·尼亚佐夫:《永久中立,世代安宁》,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105页。

[22][哈]努·纳扎尔巴耶夫:《前进中的哈萨克斯坦》,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113页。

[23][吉]H.A.奥穆拉利耶夫等:《吉尔吉斯斯坦民族关系现状》,比什凯克1993年版,第9页。

[24]郝文明主编:《中国周边国家民族状况与政策》,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124页。

[25][吉]阿·卡雷普洛夫:《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1994年俄、英文版,第46页。

[26][哈]努·纳扎尔巴耶夫:《前进中的哈萨克斯坦》,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18页。

[27][哈]努·纳扎尔巴耶夫:《前进中的哈萨克斯坦》,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25~26页。

[28][土库曼斯坦]萨·阿·尼亚佐夫:《永久中立,世代安宁》,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页。

[29]参阅赵常庆《哈乌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中亚信息》2000年第10期;李志勇:《哈乌划界小组激起哈国巴格斯村村民的愤怒》,《中亚信息》200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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