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完善洪湖流域监测体制和体系

完善洪湖流域监测体制和体系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实行监测数据周报制度,各地监测数据定期报送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由该站综合分析整理后分别报送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在洪湖水域至少设置8个省控水质监测点,长湖至少设置6个省控水质监测点,主要河流汇水口和行政分界处均应设置省控水质监测断面。

以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为龙头,联合荆门市、潜江市、江陵县、监利县和洪湖市环境监测部门,形成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在洪湖流域2个湖泊、主要河流汇水口附近和县级行政辖区进出水断面优化布设监测点,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规定和本规划指标要求,河流水质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BOD5、总磷、总氮、石油类、铅、镉、铜、锌、氟化物、硫化氢、硒、汞、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叶绿素a、透明度、粪大肠杆菌群25项,其中主要监测项目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总磷、总氮、石油类、铅、镉13项,湖泊增加叶绿素a、透明度、总氮指标。实行监测数据周报制度,各地监测数据定期报送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由该站综合分析整理后分别报送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和湖北省环境保护局,在洪湖水域至少设置8个省控水质监测点,长湖至少设置6个省控水质监测点,主要河流汇水口和行政分界处均应设置省控水质监测断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