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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规划的程序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依据土地整治条件分析和潜力评价结果,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土地供需状况分析。凡属批准的规划,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做好规划备案工作。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由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4.4 土地整治规划的程序

1.4.4.1 土地整治规划的工作程序

土地整治规划的工作程序具体如下(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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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土地整治规划的工作程序

1.准备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

规划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工作计划,落实编制经费,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解决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审查规划方案等。

2)组建编制小组

规划编制小组负责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特别是规划中的技术问题。

3)进行宣传动员

在编制土地整治规划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技能培训。

2.调查分析

总体上讲,调查分析要求在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等现有资料,进行必要的核实整理与补充调查的基础上,对土地整治现状、潜力、投入和效益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明确存在的问题。调查分析主要包括基础资料的搜集与整理、补充调查和分析评价三部分工作。

1)基础资料的搜集与整理

(1)搜集资料。①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②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景观资源等资料;③经济社会状况,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基础设施、风俗习惯等资料;④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状况及生态环境评估和监测、生态保护与环境建设等资料;⑤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土地利用程度及效益,土地利用中的主要问题,土地权属状况,可开发整理复垦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等资料;⑥相关规划、标准,主要包括与土地整治相关的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保、旅游、自然保护等部门规划、用地标准等资料。

(2)核实整理。对所搜集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按其类别、性质进行整理。

2)补充调查

在对现有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后,根据规划工作的需要,可以开展以土地整治潜力为重点的补充调查。

3)分析评价

(1)条件分析。通过分析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条件阐明对土地整治的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通过分析以往土地整治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找出问题。

(2)潜力评价。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评价和测算土地整治潜力的类型、级别、数量和分布。

(3)土地供需分析。依据土地整治条件分析和潜力评价结果,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土地供需状况分析。

3.拟定规划方案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和土地资源状况,提出规划目标和任务,并结合资金投入和有关政策,综合平衡区域布局、工程和项目安排、相关规划指标分解等,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经可行性论证和评价后,提出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综合效益较好的方案为规划推荐方案。

规划供选方案一般包括下列内容: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数量和布局;②规划指标分解和补充耕地的区域平衡方案;③土地整治分区和项目的安排;④预期投资和效益分析;⑤配套政策等。

4.协调论证

通过规划协调会、论证会等方式,主要就规划目标、开发整理分区、项目安排、实施政策措施等进行协调论证,县级规划还要征求公众意见。在多方案论证和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通过充分协调,上下反馈,修正初步目标,相应调整规划方案,提出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综合效益好的方案为规划推荐方案。

5.确定规划方案

规划推荐方案应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修改完善后,经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形成规划方案。

6.规划评审和报批

为保证土地整治规划成果质量,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规划成果组织评审,通过有关专家参加的规划评审会,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根据规划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1)审批权限

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完成后,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2)审批程序

申请报批土地整治规划,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评审: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当由负责编制该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规划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评审内容及要求是:①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充分体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要求;②深入调查研究,分析测算符合实际;③规划目标切实可行;④规划方案论证充分;⑤规划指标分解合理;⑥土地整治分区、项目计划切合实际;⑦规划投资估算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方法科学;⑧规划协调到位;⑨规划实施措施可行;⑩规划文本和说明的内容符合要求,论述清楚。

(2)申报: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和完善的土地整治规划,由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审批。上报材料包括规划文本及说明、专题报告、规划图件。

(3)审查: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审查标准与要求,对规划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审查土地整治规划时,应当遵循下列标准:①充分体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统一的要求;②土地整治目标、方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可行;③土地整治部署和安排明确,指标分解和重点区域布局合理,工程、项目安排切合实际;④土地整治投资分析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⑤上下级规划之间以及相关规划之间协调、衔接较好;⑥规划文本、说明和专题研究的内容符合有关要求;⑦规划图件内容全面,编绘方法正确,图面整洁清晰,符合制图要求;⑧规划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3)批复

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论,提出批准、原则批准的意见,并正式行文批复。

凡属批准的规划,负责审批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步做好规划备案工作。凡属原则批准,但需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的规划,负责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布规划前应认真组织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规划报批准机关备案。

4)批准的公布

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批准后,编制规划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当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5)批准的效力

经批准的土地整治规划,不得擅自修改。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作局部调整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决定,并将调整方案报规划原批准机关备案;涉及规划主要目标、重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项目安排改变的,由编制该规划的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原批准规划的机关批准。

1.4.4.2 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程序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由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由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整治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编制(如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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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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