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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农用地分等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次平阴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指定作物为冬小麦、夏玉米。依据《山东省农用地分等实施细则》及划分指标区的原则,结合平阴县内地形、地貌、生态环境和耕作制度的差异,通过农用地分等模块中建立指标控制区菜单完成,划分过程如图10-11所示。《山东省农用地分等技术细则》已确定了各指标区分等因素及权重。平阴县农用地分等指标权重见表10-1、表10-2、表10-3。本次平阴县农用地分等单元的划分采用“三图叠置法”。

10.3.1 平阴县农用地分等

1.资料收集与整理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包括图件资料、文字资料、外业调查资料。

1)图件资料

图件资料包括工作底图和专题图件。工作底图采用1∶1万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专题图件采用1∶1万标准分幅土壤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地形图、平阴县土地开发复垦规划图、农业区划图、水文地质图、河道水系分布图以及平阴县小型水库分布图和气象图等。无论工作底图还是专题图件经系统数据库管理模块输入后,接下来进行矢量数字化、数据处理,以.tab格式或.wor工作空间方式存储,作为地学空间信息为今后的分等定级估价打好基础。

2)文字资料

包括《平阴县土壤志》、《平阴县第二次土壤普查简明报告》、《山东省平阴县土地资源调查报告》、《济南市农村经济区划》(1996年8月版)、《平阴县综合国土规划》、《平阴县统计年鉴》、《平阴县农业区划》、《平阴县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平阴县土地利用专项研究》、《平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3)外业调查资料

外业调查资料主要以表格的形式调查农用地利用、农用地交通状况、农贸市场分布、农用地承包、转包、交易、作价入股等资料。农用地投入产出样本和市场交易样本资料的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式,分不同用途(粮田、菜地)、不同土地质量、不同产量水平(优、良、劣三种)分别调查。外业调查资料作为属性信息,从数据库管理模块中导入,通过关键字段与前述空间信息建立连接。

2.标准耕作制度及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的确定

标准耕作制度,是指根据当地正常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所确定的当地多年稳定的耕地种植制度。标准耕作制度为国家级参数。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全国耕作制度分区”中,将山东划分为一个一级区,即II黄淮海区,三个二级区,即冀鲁豫低洼平原区、山东丘陵区、黄淮平原区。参照山东省农业区划等,平阴县为山东丘陵区,其标准耕作制度为:小麦、玉米;一年两熟。

基准作物指理论标准粮的折算基准,指全国比较普遍的主要粮食作物,如小麦、玉米、水稻。按照不同区域生长季节的不同,进一步区分为春小麦、冬小麦、春玉米、夏玉米、一季稻、早稻和晚稻等七种粮食作物。基准作物是指上述主要粮食作物中的一种,本次平阴县农用地分等定级基准作物为冬小麦。

指定作物是指规程所给定的行政区所属耕作区标准耕作制度中所涉及的作物。本次平阴县农用地分等定级指定作物为冬小麦、夏玉米。

3.指标控制区划分

依据《山东省农用地分等实施细则》及划分指标区的原则,结合平阴县内地形、地貌、生态环境和耕作制度的差异,通过农用地分等模块中建立指标控制区菜单完成,划分过程如图10-11所示。将平阴县区域内指标控制区划分为三个指标区,即低山丘陵区、沿汇平原区、沿黄滩区,如图10-1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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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1 平阴县指标控制区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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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2 平阴县农用地分等指标区图

4.分等因素及其权重、分值、图件的编绘

1)分等因素及其权重确定

《山东省农用地分等技术细则》已确定了各指标区分等因素及权重。平阴县细划指标区中,低山丘陵区参照泰鲁沂蒙低山丘陵区的因素选择,沿汇平原区参照鲁西南平原区的因素选择,沿黄滩区参照鲁西南平原区的因素选择,加大土壤排水的权重。细划的指标区与省里确定的分等因素原则上相一致,减少对指标区等别影响不大的分等因素,并将省里确定的该因素权重值,根据其他所选因素的权重,按比例加权平均分配到其他因素中,使权重之和等于1。平阴县农用地分等指标权重见表10-1、表10-2、表10-3。

(1)低山丘陵区的评价因素

表10-1        低山丘陵区农用地评价因素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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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沿汇平原区的评价因素

表10-2        沿汇平原区农用地评价因素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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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沿黄滩区的评价因素

表10-3        沿黄滩区农用地评价因素及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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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等因素分值及图件的编绘

(1)编制因素法计分规则表

《山东省农用地分等技术细则》确定了“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质量分”关系表,根据确定的分等因素,分指定作物编制平阴县分等因素质量分的计分标准,见表10-4。

表10-4        平阴县“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质量分”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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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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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编制分等因素分值图

分等因素分值计算采用相对值法。相对值法是指按照百分制方法编制的图件,适用于不易或不能直接量度的分等因素。

按照上述编制程序和原则,将所有的纸介调查资料输入计算机,分等因素图的编制通过分等模块上“分等因素因子”菜单在计算机上自动完成,结果见图10-13至图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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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3 分等因素因子及分级(土壤有效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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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4 分等因素因子及分级(土壤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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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5 分等因素因子及分级(有机质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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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6 分等因素因子及分级(剖面构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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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7 分等因素因子及分级(障碍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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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8 分等因素因子及分级(排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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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19 分等因素因子及分级(地形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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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0 分等因素因子及分级(灌溉保证率)

5.分等单元划分

国土资源部《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推荐了四种单元划分方法。

1)叠置法

将同比例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地形图、土壤图叠加,基本一致区域形成的封闭图斑即为有一定地形特征、土壤性质和耕地类型的分等单元。若图斑小于最小上图面积则应进行归并。叠置法适用于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地貌类型复杂的地区,对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地貌类型单一的地区适用性较差。

2)地块法

在底图上用明显的地物界线或权属界线,将农用地分等主导特性相对均一的地块,划成封闭单元。均质地块法适用于所有分等类型和地区。

3)网格法

用一定大小的方格构成的网格作为分等单元。网格大小以能基本区别不同特性的地块为标准,可采用单一大小的固定网格,也可采用大小不均一的动态网格。网格法划分分等单元适用于评价因素及权属单位空间变化不明显地区。

4)多边形法

将所有分等因素分值图进行叠加,最终生成的封闭多边形即为分等单元。此方法适合采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农用地分等的地方。

本次平阴县农用地分等单元的划分采用“三图叠置法”。具体方法为:以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地貌图、土壤图叠加,将形成的封闭图斑作为初步划分土地评价单元,然后对小于最小上图面积的图斑进行归并。计算机自动完成分等单元的划分,其过程如图10-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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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1 叠置法创建分等单元图对话框

在单元划分过程中评价单元尽可能保持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的耕地类型图斑(地块)的完整性,一般不进行分割。如果一具体耕地类型图斑(地块)内的地形和土壤性质差异不大,就以占主导地位的地形和土壤性质定义这个图斑。在二级耕地类型为制图单元的图斑内,其土壤性状和环境状况差别较大,这个耕地地块(图斑)可能被分割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块(图斑)。当某一分割出来的地块的面积小于最小上图面积(≤6mm2),则将其就近归并到与其属性相似的图斑内。全县共划分为21283个分等单元。确定的单元按顺序逐一编号填表,并注明对应的图斑号。

分等单元的划分成果要求编制成农用地分等单元图。分等单元图乡镇图比例为1∶1万;县图比例为1∶5万。将1∶1万图向1∶5万成果图上转绘时,1∶5万图上图斑面积小于6mm2的图斑面积与周围图斑合并,图斑号统一编号。

6.计算分等单元指定作物因素质量分

根据分等因素分值,对照“指定作物—分等因素—质量分”关系表,将分等因素分值转换成分等因素质量分。按指定作物,以加权求和法将分等因素质量分,综合成该分等评价单元的农用地自然质量分。如果单元是由若干个不同值的均值区域所组成,则其值用面积加权的方法求得。即把不同值所占区域面积的比例作为权,乘以其分值,再把各不同区域的加权后的值加和,作为单元分值。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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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Clij为分等单元农用地自然质量分,为无量纲数;i为分等单元编号;j为指定作物编号;k为分等因素编号;p为分等单元的数目;n为指定作物的数目;m为分等因素的数目;∑为求和运算符;fijk为第i个分等单元内第j种指定作物第k个分等因素的质量分;Wk为分等因素的权重。

图10-22即为将各分等因素分值图逐一套合到分等单元底图上并经加权法计算后得到的各单元分等因素分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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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2 平阴县农用地分等单元因素因子分值图

7.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划分自然质量等别

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是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作物,在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按产量比系数折算的基准作物产量指数。利用系统分等模块主菜单下的“农用地等别指数-计算自然质量等指数”子菜单计算平阴县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见图10-23);借助“农用地等别划分-自然质量等别划分”对自然质量等图进行专题制作,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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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3 农用地质量等计算菜单

1)确定光温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

根据国家规程和平阴县实际,确定光温生产潜力指数、产量比系数见表10-5。

表10-5        平阴县作物光温生产潜力指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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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Ri)

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是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作物,在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按产量比系数折算的基准作物产量指数。

这个产量指数也可以解释为是在最优土地利用水平和最有利经济条件下,该分等评价单元内的农用地所能实现的最大可能单产水平。因此,也可以将其称为农用地的“本底”产量水平。

(1)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计算公式:

Rijtj·Clij·βj             (10.2)

式中:Rij为第i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αtj为第j种作物的光温(或气候)生产潜力指数,有灌溉条件的查光温生产潜力指数,无灌溉条件的查气候生产潜力指数;βj为第j种作物的产量比系数。

(2)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

Ri=∑Rij         (10.3)

式中:Ri为第i个分等单元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

(3)划分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

确保区域内单元自然质量等指数序列符合实际情况,经过反复地测试,将测试结果报请上级国土部门平衡后,按照山东省统一标准,采用140分等间距划分自然质量等别。平阴县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面积统计图见图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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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4 平阴县农用地自然质量等别面积统计图

8.土地利用等指数计算及利用等别图划分

通过系统“农用地等别指数”菜单下的“计算土地利用等指数”计算农用地利用等指数(见图10-25),并基于系统专题图制作功能,绘制农用地利用等别图。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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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5 农用地利用等指数计算

1)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的初步划分

根据指定作物的实际单产,以不打破村级行政单位的完整性且等值区间实际单产差别

明显的原则,对收集到的指定作物产量统计数据进行整理,以村为单位,初步划分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平阴县采用等间距法,将全县划分为8个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

2)样点土地利用系数值的计算

利用系统“农用地等别指数”菜单下的“计算土地利用指数”子菜单建立不同行政村内不同产量水平的样点,根据样点的投入产出调查数据获得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单产用Yj表示,根据公式(10.4)计算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

Klj=Yj/Yjmax            (10.4)

式中:Klj为某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Yj为样点的第j种指定作物单产;Yjmax为第j种指定作物标准耕作制度分区省级二级区对应的作物最大产量(Y冬小麦max=600 kg/亩;Y夏玉米max=700kg/亩)

3)等值区土地利用系数值的计算

(1)计算村内各样点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的面积加权平均数,作为该村的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

(2)根据初步划分的等值区内各村的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采用几何平均法计算等值区的指定作物土地利用系数。

根据修订后的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编制成等值区图。村级土地利用系数的平均值标注在等值区图上,见图10-26、图10-27,以便进行农用地定级时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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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6 小麦利用系数等值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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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7 玉米利用系数等值区图

4)农用地利用等指数计算

农用地利用等指数是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作物,在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和农用地所在土地利用分区的平均利用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按产量比系数折算的基准作物产量指数。这个产量指数也可以解释为是在当地最有利经济条件下,该分等单元内的农用地所实现的最大可能产量水平。因此,也可以将其称为农用地的“现实”产量水平。

(1)计算农用地第j种指定作物利用等指数:

Yij=Kij·Rij         (10.5)

(2)计算农用地利用等指数

Yi=∑Yij         (10.6)

式中:Yij为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Kij为第j种指定作物的土地利用系数;Rij为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自然质量等指数;Yi为第i个分等单元农用地利用等指数。

(3)农用地利用等别的划分

用140分等间距划分农用地利用等别,平阴县共划分为13个等别。农用地利用等别图如图10-28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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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8 平阴县农用地利用等别与面积百分比统计图

9.土地经济系数计算

利用系统“计算土地经济等指数”计算农用地经济等指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的初步划分

根据等值区“产量—成本”指数有明显差别且等值区的边界不打破村级行政单位的完整性的原则,以村为单位计算“产量—成本”指数,按照各村“产量—成本”指数的大小,初步划分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通过对调查资料的统计分析,采用等间距法,将全

县划分为8个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

2)产量—成本指数计算

用按规定获取的投入、产出数据,分样点计算。

计算公式为:

aj=Yj/Cj         (10.7)

式中:aj为“产量—成本”指数,单位为kg/元;Yj为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单产,单位为kg/亩;Cj为样点第j种指定作物实际成本,单位为元/亩。

3)样点土地经济系数值的计算

样点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Kc=a/A

式中:Kc为样点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a为样点的指定作物“产量—成本”指数;A为第j种指定作物标准耕作制度分区省级二级区对应的作物最大“产量—成本”指数。(A冬小麦=2.0kg/元;A夏玉米=3.0kg/元)。

4)等值区土地经济系数值的计算

(1)计算村内各样点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的面积加权平均值,作为该村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

(2)根据初步划分的等值区内各村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采用几何平均值计算等值区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

根据修订后的指定作物土地经济系数等值区,编制成等值区图。村级土地经济系数的平均值标注在等值区图上,见图10-29、图10-30以便进行农用地定级时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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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29 小麦经济系数等值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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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30 玉米经济系数等值区图

5)分等指数计算

分等指数是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所确定的各指定作物,在农用地自然质量条件、农用地所在土地利用分区的平均利用条件和农用地所在土地经济分区的平均经济条件下,所能获得的按产量比系数折算的基准作物产量指数。图10-31为农用地经济等指数操作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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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31 农用地经济等指数操作过程

这个产量指数也可以解释为是在当前的农业技术经济条件下,该分等单元内的农用地所能实现的最大经济产量水平。因此,也可以将其称为农用地的“经济”产量水平。

(1)计算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等指数:

Gij=Yij·Kcj         (10.8)

(2)计算农用地等指数:

Gi=∑Gij          (10.9)

式中:Gij为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等指数;Yij为第i个分等单元第j种指定作物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Kcj为第j种指定作物的土地经济系数;Gi为第i个分等单元的农用地等指数。

6)进行初步分等

(1)分等单元的农用地等指数反映了单元农用地综合质量的优劣,通过对农用地等指数的比较和分析,把所有分等单元划分为不同的农用地等。

(2)农用地等别根据分等单元的农用地等指数值,采用等间距法进行土地等别的初步划分,等别间距为140个等别分,平阴县共划分为10个等别,结果见图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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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32 平阴县农用地等别与面积百分比统计图

7)农用地等别验证

农用地等别验证主要校验分等单元划分和边界的合理性、分等因素及权重选取的准确性等,若需调整等别的分等单元,要重新按照分等程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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