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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与成本管理的关系

时间:2022-11-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物流活动中必须正确协调和处理好服务与成本两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兼顾两方面的要求,不可偏向任何一方。为此,可以运用“系统效率”的概念来定义物流管理的目标,即是旨在实现“有效率的系统”。对于物流系统来说,在保证达到企业所确定的最佳服务水平的前提下,以尽可能低的物流成本达到这一标准,这样的物流系统即为“有效率的系统”。

一、“二律背反”现象

一提起物流成本管理的目的,人们就认为,这是一个降低成本与提高服务质量这两者之间以哪个为重点的问题。 之所以有这种说法,是因为在降低物流成本与提高物流服务水平之间,存在着一种二律背反的关系,是一种矛盾对立状态。

这种对立关系拿到物流成本与物流服务上来,就是要想降低物流成本,物流服务的水平就要下降;反之,如果要提高物流服务质量,物流成本则必然上升。 即物流所肩负的“降低成本”与“提高服务水平”这两大任务,是不能同时成立的,是一种相互矛盾的对立关系。 物流的功能及其在商品流通中的地位,决定了物流的基本任务是满足顾客对于商品的时间效用和空间效用的需求。 因此,物流系统的基本产出即为物流服务,物流系统产出的多少,可以用服务水平的高低来衡量与评价。

在物流过程中,为了提供有关的服务,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必然要占用和耗费一定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 这些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货币表现即为物流成本,也称物流费用。 物流成本包括物流各项活动的成本,如商品包装、运输、储存、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成本与费用。 这些成本与费用之和构成了物流的总成本,也是物流系统的总投入。

在物流活动中必须正确协调和处理好服务与成本两者之间的关系,合理兼顾两方面的要求,不可偏向任何一方。 但是,从这两者追求的目标来说,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矛盾对立的状态。 从物流服务的角度来讲,要求物流提供尽可能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标准,而从成本的角度来讲,又要求物流过程产生尽可能低的成本。 这样,在高水平、高标准的服务和低物流成本之间就产生对立与矛盾。 因为高水平、高标准的服务要求有大量的库存、足够的运力和仓容,这些势必产生较高的物流成本;而低的物流成本所要求的则是少量的库存、低廉的运费和较少的仓容,这些又必然会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水平和标准。 在物流活动中要正确协调和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就必须在服务与成本间寻找平衡点。

二、在服务与成本之间寻找平衡

根据物流服务与成本间的关系,在物流管理中既不能片面地强调服务水平而不计成本,不考虑经济效益,也不能单纯地追求降低成本而忽视生产和销售的需要。 以前曾有人提出把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数量上都满足顾客的要求作为物流服务的标准。 应该承认,这样的服务标准确实很高,但只能在不考虑成本的前提下才办得到,从物流管理的观点来看,这是一种“无原则”的服务标准,既不现实,又不可取。 物流管理中的另一个偏向则是不管生产和销售的要求,单纯地追求最低的成本。 比如为了降低运输费用,采取大批量集中运输,但却不顾市场销售需要,以至延长了运输时间,造成市场缺货,导致企业销售损失,并影响企业的信誉,等等。 这种以牺牲企业生产和销售利益换来的低成本是毫无意义的,是管理上的本末倒置。

在管理中,当谋求的某一项目标可以达到,而另一项目标却不能同时达到时,就应权衡利弊,进行抉择,用综合的方法求得两者之间的平衡,以取得最佳的综合经济效益。为此,可以运用“系统效率”的概念来定义物流管理的目标,即是旨在实现“有效率的系统”。 所谓系统的效率按美国市场学权威菲利浦·科特勒的话来说,就是指“一个系统的产出与投入之比”。 对于物流系统来说,在保证达到企业所确定的最佳服务水平的前提下,以尽可能低的物流成本达到这一标准,这样的物流系统即为“有效率的系统”。

提高物流服务水平和降低成本是物流管理所肩负的两大使命,正确协调和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物流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物流管理实质上是对物流系统的管理,物流管理的目的是使总体效益最佳,通过协调物流服务与成本之间的关系,寻找两者之间最佳的平衡点;通过对物流系统各要素进行综合管理,寻找各功能之间最佳的组合方式,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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