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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现行市价法评估二手车

时间:2022-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运用现行市价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二手车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二手车的份值。因此,现行市价法是二手车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途径之一。用现行市价法评估二手车包含了被评估二手车的各种贬值因素,如有形损耗的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采用现行市价法评估时,由于目前我国二手车交易市场发育不完全,很难寻找到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相同的使用日期、使用强度、使用条件等。

任务四 运用现行市价法评估二手车

知识目标

●掌握现行市价法等相关概念的含义。

●掌握现行市价法的计算。

能力目标

●能够运用现行市价法对二手车价格进行评估计算。

任务剖析

二手车价格估算方法有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二手车评估师必须根据二手车评估的目的正确选择合适的方法,才能正确估算二手车的价格。

二手车评估师根据评估目的,选择了相应的计价标准和评估方法,并依据现场车辆查勘的结果确定了二手车成新率之后,即可根据不同评估方法的数学模型计算被评估二手车的评估值。评定估算工作就是对被评估车辆所收集的数据资料、技术鉴定资料进行整理,根据评估目的选择适用的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车辆进行评定估算,确定评估结果。

任务载体

现行市价法要求评估方在当地或周边地区能找到一个二手车交易市场发育成熟、活跃,交易量大,车型丰富,容易找到可类比的参照车辆,并且参照车辆是近期的、可比较的。因此,它特别适用于产权转让的畅销车型的评估,如二手车收购(尤其是成批收购)和典当等业务。

相关知识

4.4.1 现行市价法的相关理论

4.4.1.1 现行市价法的基本原理

1.现行市价法的概念

现行市价法又称市场法、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车辆与最近售出类似车辆的异同,并将类似车辆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车辆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车辆相同或类似的车辆作参照车辆,分析参照车辆的构造、功能、性能、新旧程度、地区差别、交易条件及成交价格等,并与被评估车辆进行比较,找出两者的差别及其在价格上所反映的差额,经过适当调整,最终计算出被评估车辆的价格。

现行市价法是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方法,根据替代原则,从二手车可能进行交易角度来判断二手车价值的。

2.现行市价法的基本原理

现行市价法是基于这样的原理:任何一个正常的投资者在购置某项资产时,他所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高于市场上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的现行市价。

运用现行市价法要求充分利用类似二手车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二手车的份值。运用已被市场检验了的结论来评估被评估二手车,显然是容易被买卖双方当事人接受的。因此,现行市价法是二手车评估中最为直接、最具说服力的评估途径之一。

用现行市价法评估二手车包含了被评估二手车的各种贬值因素,如有形损耗的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因为市场价格是综合反映车辆的各种因素的体现,由于车辆的有形损耗及功能陈旧而造成的贬值,自然会在市场价格中有所体现。经济性贬值则是反映社会上对各类产品综合的经济性贬值的大小,突出表现为供求关系的变化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因而,用现行市价法评估不再专门计算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4.4.1.2 现行市价法的应用前提和适用范围

1.现行市价法的应用前提

由于现行市价法是以同类二手车销售价格相比较的方式来确定被评估二手车价值的,因此,运用这一方法时一般应具备以下两个基本的前提条件:

(1)要有一个市场发育成熟、交易活跃的二手车交易公开市场,经常有相同或类似二手车的交易,有充分的参照车辆可取,市场成交的二手车价格反映市场行情,这是应用现行市价法评估二手车的关键。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上二手车交易越频繁,与被评估相类似的二手车价格越容易获得。

(2)市场上参照的二手车与被评估二手车有可比较的指标,并且这些指标的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收集到的,并且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

运用现行市价法,重要的是要在交易市场上能够找到与被评估二手车相同或相类似的已成交过的参照车辆,并且参照车辆是近期的、可比较的。所谓近期,是指参照车辆交易时间与被评估二手车评估基准日相差时间相近,一般在一个季度之内;所谓可比较,是指参照车辆在规格、型号、功能、性能、配置、内部结构、新旧程度及交易条件等方面与被评估二手车不相上下。

现行市价法要求二手车交易市场发育比较健全,并以能够相互比较的二手车交易在同一市场或地区经常出现为前提,而目前我国各地二手车交易市场完善程度、交易规模差异很大,有些地区的汽车保有量少、车型数少,二手车交易量少,寻找参照车辆较为困难,因此,现行市价法的实际运用在我国目前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条件下将受到一定的限制。

2.现行市价法的适用范围

现行市价法是从卖者的角度来考虑被评估二手车的变现值的,二手车评估价值的大小直接受市场的制约,因此,它特别适用于产权转让的畅销车型的评估,如二手车收购(尤其是成批收购)和典当等业务。畅销车型的数据充分可靠,市场交易活跃,评估人员熟悉其市场交易情况,采用现行市价法评估二手车时间会很短。

4.4.1.3 现行市价法的优缺点

1.现行市价法的优点

(1)能够客观反映二手车目前的市场情况,其评估的参数、指标,直接从市场获得,评估值能反映二手车市场现实价格。

(2)结果易于被交易双方理解和接受。

2.现行市价法的缺点

(1)需要公开及活跃的二手车市场作为基础,然而在我国很多地方二手车市场建立时间短,发育不完全、不完善,寻找参照车辆有一定的困难。

(2)可比因素多而复杂,即使是同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同一型号的产品,晚一天登记,但可能由于由不同的车主使用,其使用强度、使用条件、维护水平的不同而带来车辆技术状况不同,造成二手车评估价值差异。

4.4.2 现行市价评估方法的选择

现行市价法要求评估方在当地或周边地区能找到一个二手车交易市场发育成熟、活跃,交易量大,车型丰富,容易找到可类比的参照车辆,并且参照车辆是近期的、可比较的。因此,它特别适用于产权转让的畅销车型的评估,如二手车收购(尤其是成批收购)和典当等业务。

评估方法的多样性,为鉴定评估人员提供了选择评估的途径。选择评估方法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必须严格与二手车评估的计价标准相适应。

(2)要受收集数据和信息资料的制约。

(3)要充分考虑二手车鉴定评估工作的效率,选择简单易行的方法。

采用现行市价法评估时,由于目前我国二手车交易市场发育不完全,很难寻找到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相同的使用日期、使用强度、使用条件等。

4.4.3 应用现行市价法评估的具体方法

运用现行市价法评估二手车价值通常采用直接市价法和类比调整市价法。

1.直接市价法

直接市价法是指在市场上能找到与被评估二手车完全相同的车辆的现行市价,并依其价格直接作为被评估二手车评估价格的一种方法。直接市价法应用有以下两种情况:

(1)参照车辆与被评估二手车完全相同。所谓完全相同是指车辆型号、使用条件和技术状况相同,生产和交易时间相近。这样的参照车辆常见于市场保有量大、交易比较频繁的畅销车型,如普通桑塔纳、捷达和夏利等。

(2)参照车辆与被评估二手车相近。这种情况是参照车辆与被评估车辆类别相同、主参数相同、结构性能相同,只是生产序号不同并只作局部改动,交易时间相近的车辆,也可近似等同作为评估过程中的参照车辆。这种情况在我国汽车市场上是非带常见的,很多汽车厂商为了追求车型的变化,给消费者一个新的感受,每年都在原车型的基础上做一些小的改动,如车身的小变化、内饰配置的变化等。

直接市价法评估公式为

P=P′

式中:P为评估值,元;P′为参照车辆的市场成交价格,元。

2.类比调整市价法

1)计算模型

类比调整市价法是指评估二手车时,在公开市场上找不到与之完全相同的车辆,但能找到与之相类似的车辆,以此为参照车辆,并根据车辆技术状况和交易条件的差异对参照车辆的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进而确定被评估二手车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P=P′K

式中:P为评估值,元;P′为参照车辆的市场成交价格,元;K为差异调整系数。

类比调整市价法不像直接市价法对参照车辆的条件要求那么严,只要求参照车辆与被评估二手车大的方面相同即可。

2)评估步骤

现行市价法评估二手车的步骤如下:

(1)收集被评估二手车资料。收集被评估二手车的相关资料,内容包括车辆的类别名称、车辆型号和技术性能参数、生产厂家和出厂年月、车辆用途、目前使用情况和实际技术状况、尚可使用的年限等,为市场数据资料的搜集及参照物的选择提供依据。

(2)选取参照车辆。根据了解到的被评估二手车资料,按照可比性原则,从二手车交易市场上寻找可类比的参照车辆,参照车辆的选择应在两辆以上。车辆的可比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车辆型号和生产厂家。

②车辆用途。指的是私家车还是公务车,是乘用车还是商用车等。

③车辆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

④车辆实际技术性能和技术状况。

⑤车辆所处地区。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收入水平存在差别,在不同地区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同样车辆的价格会有较大的差别。

⑥市场状况。指的是二手车交易市场处于低迷还是复苏、繁荣,车源丰富还是匮乏,车型涵盖面如何,交易量如何,新车价格趋势如何等。

⑦交易动机和目的。指车辆出售是以清偿还是以淘汰转让为目的,买方是获利转手倒卖或是购买自用。不同情况下的交易作价往往有较大的差别。

⑧成交数量。单辆与成批车辆交易的价格会有一定差别。

⑨成交时间。应采用近期成交的车辆作类比对象。由于国家经济、金融和交通政策以及市场供求关系会随时发生一些变化,市场行情也会随之变化,引起二手车价格的波动。

(3)类比和调整。对被评估二手车和参照车辆之间的差异进行分析、比较,并进行适当的量化后调整为可比因素。主要差异及量化方法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结构性能的差异及量化。汽车型号、结构上的差别都会集中反映到汽车的功能和性能的差别上,功能和性能的差异可通过功能、性能对汽车价格的影响进行估算(量化调整值=结构性能差异值×成新率)。例如,同类型的汽油车,电喷发动机相对于化油器发动机要贵3 000~5 000元;对营运汽车而言,主要表现为生产能力、生产效率和运营成本等方面的差异,可利用收益现值法对其进行量化调整。

②销售时间的差异与量化。在选择参照车辆时,应尽可能选择评估基准日的成交案例,以免去销售时间差异的量化;若参照车辆的交易时间在评估基准日之前,可采用价格指数法将销售时间差异量化并调整。

③新旧程度的差异及量化。被评估二手车与参照车辆在新旧程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要求评估人员能够对两者作出基本判断,取得被评估二手车和参照车辆成新率后,以参照车辆的价格乘以被评估二手车与参照车辆成新率之差,即可得到两者新旧程度的差异量[新旧程度差异量=参照车辆价格×(被评估二手车成新率-参照车辆成新率)]。

④销售数量的差异及量化。销售数量的大小、采用何种付款方式均会对二手车成交单价产生影响,对这两个因素在被评估二手车与参照车辆之间的差别,应首先了解清楚,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调整。一般来讲,卖主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会以较低的单价吸引购买者(常为经纪人)多买,尽管价格比零售价格低,但可提前收到货款。当被评估二手车是成批量交易时,以单辆汽车作为参照车辆是不合适的;而当被评估二手车只有一辆时,以成批汽车作为参照车辆也不合适。销售数量的不同会造成成交价格的差异,必须对此差异进行分析,适当调整被评估二手车的价值。

⑤付款方式的差异及量化。在二手车交易中,绝大多数为现款交易,在一些经济较活跃的地区已出现二手车的银行按揭销售。银行按揭的二手车与一次性付款的二手车价格差异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银行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贷款年限确定;二是汽车按揭保险费,各保险公司的汽车按揭保险费率不完全相同,会有一些差异。

(4)计算评估值。将各可比因素差异的调整值以适当的方式加以汇总,并据此对参照车辆的成交市价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二手车的评估价格。

任务回顾

(1)现行市价法的相关理论。

(2)运用现行市价法评估二手车。

任务实施步骤

(一)任务要求

运用现行市价法对二手车的价格进行评估。

(二)任务实施的步骤

1.实例一

2010年2月在沈阳二手车市场预购一台宝来1.6自动档轿车,评估人员收集了两辆参照车辆的技术经济参数。该车及参照车辆的技术经济参数见表4-12。

表4-12 被评估车辆与参照车辆的有关技术经济参数

img97

评估步骤如下。

1)技术检测

通过静态检测起动发动机运转平稳,无明显异响。表面无明显划痕,车内设备齐全并且功能良好,车辆内部干净整洁。通过动态检查经过试驾,车辆动力性能良好,爬坡有力,综合性能良好。

2)确定标的车成新率

根据以上检测结果,分析认为,该车整体技术状况良好,其使用年限与车辆的技术状况相吻合,故可采用使用年限法计算成新率。

CY=(1-Y/Yg)×100%=(1-5/15)×100%=67%

3)以参照车辆A为参照车辆作各项差异量化和调整

(1)结构性能差异量化及调整。参照车辆A为豪华型,被评估二手车为标准型,评估基准点时该项结构价格差异为8 000元。该项量化调整值为

-8 000×67%=-5 360(元)

(2)销售时间差异量化与调整。参照车辆A成交时物价指数为I0=1,被评估二手车评估时物价指数为I1=1.03,该项物价指数调整值为

I=I1/I0=1.03/1=1.03

(3)新旧程度差异量化与调整。该项调整值为

108 000×(67%-74%)=-7 560

(4)销售数量和付款方式无差异,不用量化和调整。

(5)以参照车辆A为参照车辆时,被评估二手车的评估值P1为

Pl=(108 000-5 360-7 560)×1.03=95 080(元)

4)以参照车辆B为参照车辆作各项差异量化和调整

(1)结构性能差异量化及调整。参照车辆B与标的车酌车型相同。该项调整值为0元。

(2)新旧程度差异量化与调整。该项调整值为

88 000×(67%-60%)=6 160(元)

(3)销售时间、数量和付款方式无差异,不用量化和调整。

(4)计算以参照车辆B为参照车辆时,被评估二手车的评估值P2

P2=88 000+6 160=94 160(元)

由于两辆参照车辆与被评估二手车的交易地点相同,且成新率、已使用年限、交易时间等参数均相接近,故可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被评估二手车评估值P,即

P=(P1+P2)/2=(95 080+94 160)/2=94 620(元)

2.实例二

在对某辆二手车进行评估时,评估人员选择了三个近期成交的与被评估二手车类别、结构基本相同,技术经济参数相近的车辆作参照车辆。参照车辆与被评估二手车的一些具体技术经济参数如表4-13所示,试采用现行市价法对该车进行价值评估。

表4-13 被评估车辆及参照车辆的有关技术经济参数

img98

评估步骤如下。

1)对被评估二手车与参照车辆之间的差异进行比较和量化

(1)销售时间的差异。根据搜集到的资料表明,在评估之前到评估基准日之间的1年内,物价指数大约每月上升0.5%左右。各参照车辆与被评估二手车由于时间差异所产生的差额为

①被评估二手车与参照车辆A相比较晚6个月,价格指数上升3%,其差额为

50 000×3%=1 500(元)

②被评估二手车与参照车辆B相比较晚2个月,价格指数上升1%,其差额为

65 000×1%=650(元)

③被评估二手车与参照车辆C相比较晚10个月,价格指数上升5%,其差额为

40 000×5%=2 000(元)

(2)车辆性能的差异。

①各参照车辆与被评估二手车每年由于燃油消耗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按每日营运150 km、每年平均出车250天,燃油价格按每升2.2元计算。

参照车辆A每年比被评估二手车多消耗燃料的费用为

(25-24)×2.2×150/100×250=825(元)

参照车辆B每年比被评估二手车少消耗燃料的费用为

(24-22)×2.2×150/100×250=1 650(元)

参照车辆C每年比被评估二手车多消耗燃料的费用为

(28-24)×2.2×150/100×250=3 300(元)

②各参照车辆与被评估二手车每年由于维修费用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

参照车辆A每年比被评估二手车多花费的维修费用为

20 000-20 000=0(元)

参照车辆B每年比被评估二手车少花费的维修费用为

20 000-18 000=2 000(元)

参照车辆C每年比被评估二手车多花费的维修费用为

25 000-20 000=5 000(元)

③各参照车辆与被评估二手车每年由于营运成本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

参照车辆A比被评估二手车每年多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825+0=825(元)

参照车辆B比被评估二手车每年少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1650+2 000=3 650(元)

参照车辆C比被评估二手车每年多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3 300+5 000=8 300(元)

④取所得税率为33%,则税后各参照车辆每年比被评估二手车多(或少)花费的营运成本如下:

税后参照车辆A比被评估二手车每年多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825×(1-33%)=552.75(元)

税后参照车辆B比被评估二手车每年少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3 650×(1-33%)=2 445.5(元)

税后参照车辆C比被评估二手车每年多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8 300×(1-33%)=5 561(元)

⑤适用的折现率为i=10%,则在剩余的使用年限内,各参照车辆比被评估二手车多(或少)花费的营运成本为

参照车辆A比被评估二手车多花费的营运成本折现累加为

img99

参照车辆B比被评估二手车少花费的营运成本折现累加为

img100

参照车辆C比被评估二手车多花费的营运成本折现累加为

img101

(3)成新率的差异。

参照车辆A比被评估二手车由于成新率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为

50 000×(70%-60%)=5 000(元)

参照车辆B比被评估二手车由于成新率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为

65 000×(70%-75%)=-3 250(元)

参照车辆C比被评估二手车由于成新率的差异所产生的差额为

40 000×(70%-55%)=6 000(元)

2)根据被评估二手车与参照车辆之间差异的量化结果,确定车辆的评估值

(1)初步确定被评估二手车的评估值。

与参照车辆A相比分析调整差额,初步评估的结果为

车辆评估值=50 000+1500+2 095+5 000=58 595(元)

与参照车辆B相比分析调整差额,初步评估的结果为

车辆评估值=65 000+650-9 270-3 250=53 130(元)

与参照车辆C相比分析调整差额,初步评估的结果为

车辆评估值=40 000+2 000+17 628+6 000=65 628(元)

(2)综合定性分析,确定被评估二手车的评估值。

从上述初步估算的结果可知,按三个不同的参照车辆进行比较测算,初步评估的结果最多相差12 498元(65 628元-53 130元=12 498元)。其主要原因是三个参照车辆的成新率不同(参照车辆A为60%、参照车辆B为75%、参照车辆C为55%);另外,在选取有关的技术经济参数时也可能存在误差。为减少误差,结合考虑被评估二手车与参照车辆的相似程度,决定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评估值。参照车辆B的交易时间离评估基准日较接近(仅隔2个月),且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成新率等都与被评估二手车最相近,由于它的相似程度比参照车辆A、C更大,故决定取参照车辆B的加权系数为60%;参照车辆A的交易时间、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成新率等比参照车辆C的相似程度更大,故决定取参照车辆A的加权系数为30%;取参照车辆C的加权系数为10%。加权平均后,被评估二手车的评估值为

车辆评估值=53 130×60%+58 595×30%+65 628×10%≈56 01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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