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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用汽车型号的编制规则

时间:2022-11-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标准GB/T9417—1988和GB/T17350—1998规定,专用汽车型号应能表明其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该型号由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包括首部、中部和尾部三部分,如图4-1所示。如CA代表一汽,EQ代表二汽, HY代表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等。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如表4-2所示。

国家标准GB/T9417—1988和GB/T17350—1998规定,专用汽车型号应能表明其厂牌、类型和主要特征参数等。该型号由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包括首部、中部和尾部三部分,如图4-1所示。

图4-1 专用汽车产品型号构成

首部:由2个或3个拼音字母组成,是企业名称代号。如CA代表一汽,EQ代表二汽, HY代表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等。

中部:由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分为首位、中间两位和末位三部分。其含义如表4-1所示。

表4-1 汽车型号中部4位数字的含义

尾部:由拼音字母或加上阿拉伯数字组成,可以表示变型车与基本型车的区别或表示专用汽车的结构特征和用途特征等。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如表4-2所示。

表4-2 专用汽车结构特征代号

现以汉阳特种汽车制造厂生产的第一代总质量为9.7t的食用植物油加油车型号为例,其产品型号及含义如图4-2所示。

图4-2 专用汽车产品型号含义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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