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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地下水

时间:2022-11-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据统计,地下水供给了我国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田灌溉。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危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全国海水入侵面积超过3000平方公里,造成地下水水质恶化,机井报废,大量农田减产甚至绝产。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州、无锡、常州地区全面禁采地下水,地下水超采区面积由5500平方公里减少到1600平方公里,地面沉降得到初步控制;山东省济南趵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同志在专题听取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汇报时指出,华北地区缺水问题本来就很严重,如果再不重视保护好涵养水源的森林、湖泊、湿地等生态空间,再继续超采地下水,自然报复的力度会更大。

人类可利用的水资源,除了奔腾不息的江河、星罗棋布的湖泊这些看得见的水源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深藏于地表下,我们看不见的地下水。

地下水是水资源重要组成部分,是生态环境主要控制性要素。根据全国水资源评价成果,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841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738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8218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与地下水资源量之间的重复计算量7194亿立方米。全国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6770亿立方米,占全国的79%,绝大多数通过河川径流的形式排泄;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765亿立方米(含与山丘区重复计算量317亿立方米),占全国的21%。

在我国,由于地下水具有分布广、水质好、储存量大等特点,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地表水时空分布不均、动态变化大的不足,成为许多地区,特别是北方地区不可缺少的重要供水水源。

随着人口不断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下水对保障国家饮水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维系生态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自20世纪70年代初期我国开始大规模开采地下水以来,地下水开采量持续增加,已成为我国特别是北方地区主要供水水源。2011年,全国地下水供水量的1109.1亿立方米,其中北方地区占88.5%,南方地区占11.5% 。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18.2%,其中北方地区占35.5%。海河流域地下水供水量已占总供水量的63.8%。

据统计,地下水供给了我国北方地区65%的生活用水、50%的工业用水和33%的农田灌溉。全国660多个城市有400多个城市以地下水为主要供水水源,在华北和西北地区,城市供水量中地下水比例分别达到72%和66%,在部分城市地下水是唯一的供水水源。全国井灌面积占全国农田灌溉面积的40%左右。地下水还是我国重要抗旱应急水源和农村生活主要供水水源,在应对持续干旱、保障饮水安全、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地下水持续大规模开发在支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部分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危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全国以城市和农村井灌区为中心形成地下水超采区总面积为23万平方公里,大部分分布在北方地区,海河区、淮河区、黄河区和西北诸河区超采区面积占全国超采区总面积的83%;海河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最大,约占全国超采区面积的44%,其次是西北诸河区、淮河区和黄河区,分别占18% 、16%和6%。全国平原区基准年地下水超采量157亿立方米。由于长期大规模超采地下水,黄淮海地区已成为我国地下水超采时间最长、超采面积最大、超采程度最高的地区。

地下水超采引发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土地沙化等生态与环境问题。2009年有关部门调查与监测结果显示,全国累计地面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地区已达到7.9万平方公里,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超过50个。上海、天津、太原沉降中心最大累计沉降量超过2米。全国海水入侵面积超过3000平方公里,造成地下水水质恶化,机井报废,大量农田减产甚至绝产。部分生态脆弱地区地下水超采造成植被退化、土地荒漠化。

地下水污染和破坏严重。全国197万平方公里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水质评价结果表明,Ⅳ、Ⅴ类水面积占评价总面积的63%,其中约有26%的Ⅳ、Ⅴ类水面积由人为污染引发,地下水污染呈现出由点到面、由城市向农村扩展趋势。此外,部分地区大规模开发煤炭等矿产资源、疏干排放地下水,对地下水的破坏与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激增以及城市化的进程,不仅使得地下水的数量在减少,质量也在逐渐变差,进一步加大了水资源安全保障的压力。据近十几年地下水水质变化情况的不完全统计分析发现,我国地下水污染正由点状、条带状向面上扩散,由浅层向深层渗透,由城市向周边蔓延。全国近20%的城市集中式地下水水源水质劣于Ⅲ类。部分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超标因子除常规化学指标外,甚至出现了致癌、致畸、致突变污染指标。

由于地下水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一旦受到污染,所造成的环境与生态破坏往往难以逆转。当前,我国相当部分地下水污染源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污染途径尚未根本切断,部分地区地下水污染程度仍在不断加重。

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水,关系子孙后代、关系国计民生。遏制地下水过度开采,首先要科学评价地下水含水系统的可开采量及其承载能力,并合理确定开采井和开采量的时空分布,通过法规、行政及经济等手段,对地下水的开发利用进行科学管理,以实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防控地下水污染,要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建立低消耗、低排放或零排放、低污染或无污染、高效益的经济增长方式。

按照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水利部依法履行职能,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7部委联合编制的《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确立了今后包括地下水在内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目标、对策和措施,明确至2030年全国地下水年均开采量控制在937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压采量246亿立方米。国务院还批复了国土资源部、水利部编制的《全国地面沉降防治规划》,规划确立了全国主要地面沉降区地下水超采治理目标和任务及对策措施。水利部还会同环境保护部编制了《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强地下水水质保护和污染治理。

为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近年来,水利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工程等综合措施,积极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了地下水超采区,实行地下水限采与禁采。在北方地区,燃煤电站和高耗水工业全面实行禁止开发地下水;地下水超采区除必需的生活饮用水开发外,严禁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新增开采地下水。

通过实施大规模水源置换,压缩受水区地下水开采规模。江苏、上海、山东、辽宁、山西等省市地下水超采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苏州、无锡、常州地区全面禁采地下水,地下水超采区面积由5500平方公里减少到1600平方公里,地面沉降得到初步控制;山东省济南趵突泉连续10年实现复涌,复现泉城美景;莱州市以防治海水入侵为重点,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海水入侵面积5年内减少了33平方公里;辽宁省全面开展超采区禁采工作,2011年关停地下水取水工程636处,削减地下采量1.45亿立方米。

辽宁、新疆、江苏、山西、陕西等省区分别制定了地下水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全面推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严格限制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取用地下水。北京、天津、山西、河北、江苏等省市每年都制定地下水年度开采计划,实行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2000年至2011年,全国地下水开发利用量年均增幅不足0.2%,部分地区地下水开发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地下水开发快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2015年9月,北京市水务局发布消息,本市地下水位开始止跌回升,整体地下水储量增加了8000多万立方米,这是1999年以来的首次回升。自2014年11月起,北京市启动自备井置换工作,关停84眼自备井,每天置换地下水量达到了3.3万立方米,每年将减采地下水1200万立方米。而到2020年,城区所有自备井将全部关闭,将减采2.4亿立方米,北京市地下水将得以涵养。

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管,防止地下水污染,我国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核定并公布了三批共175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其中32个为地下水水源地。在地下水开发利用环节,加强取水井工程的监督管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截至2014年,全国水利系统已建成地下水监测站24515处,其中约10%监测站可同时监测水质,初步建立全国地下水监测站网。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还联合开展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前期工作,拟新增国家级站点11000多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成后,将全面提高地下水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

华北平原也称黄淮海平原,西起太行山和伏牛山,东到黄海、渤海和山东丘陵,北依燕山,南到淮河,跨越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北京、天津等省市以及山西的局部地区,面积31万平方公里,是我国最大的地下水开采区。十余年来,通过实施限制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和限制排污等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同时加大污染惩治力度,采取行政首长负责制,多部门之间协调治理等系列举措,地下水超采、水污染程度等已大有改观。

2014年,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等14省份共压采地下水量6.05亿立方米。国务院批复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总体方案。组织受水区各省市加快落实总体方案,北京市2014以来封井4216眼,压减地下水开采4.7亿立方米,其中利用引江水置换城区地下水近1亿立方米,部分地区水位大幅回升。通过全力推动河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通过水源置换、种植结构调整、强化管理等措施,三年内试点地区将形成农业地下水压采能力7.6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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