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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监控管理概述与工作流程

时间:2022-11-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宜开展并推广边坡安全监控工作,有助于推进山区边坡工程建设的“强勘察、精设计、严管理、细施工”理念,以保证山区高速公路建设的安全、经济与高效。通过巡视边坡施工现场,收集新出现的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因素,提出风险预报,并参与制定应对措施,建立高边坡监控预警制度。

7.1.1 边坡监控的目标

山区高速地质条件复杂,不良地质发育,沿线边坡数量众多,边坡高度大,施工和管理困难,为此有必要对全线边坡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技术指导,对重点高危边坡设站进行施工全过程监控管理。边坡施工监控管理工作的目的是解决边坡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全线边坡施工期间稳定及运营安全、合理控制边坡防护工程造价、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设计标准,使管理过程科学化、规范化。

边坡监控的目标是对全线边坡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即通过对边坡勘察资料的分析、边坡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地质条件的深入调查,施工过程的现场边坡的监测、跟踪监控及分析预测得出合理的反馈控制措施,为施工过程提供决策依据,协助设计单位及时合理地调整边坡设计,从而正确地指导施工,督促施工单位高质量、高标准、安全、按期完成边坡的开挖与防护加固,确保高速公路边坡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边坡监控工作的主要目标如下:

(1)对高边坡进行稳定性监测,实施动态设计、动态施工,确保安全、快速的施工。

(2)评价边坡施工及其使用过程中边坡的稳定性,并作出有关预测预报,为工程施工提供预报数据,跟踪和控制施工全过程,合理采用和调整有关施工工艺和步骤,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3)为防止滑坡及可能的滑动和蠕变提供及时支持,预测和预报滑坡的边界条件、规模、滑动方向、发生时间及危害程度,并及时采取措施,以尽量避免和减轻灾害损失。

(4)为滑坡理论和边坡设计方法的研究提供参考依据。

7.1.2 边坡监控管理的思路

山区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迅猛,而边坡工程安全与质量控制略显不足,存在勘察设计周期短、勘察资料不细致,施工组织不科学等诸多问题,出现了重复治理、影响工期、浪费投资等现象。宜开展并推广边坡安全监控工作,有助于推进山区边坡工程建设的“强勘察、精设计、严管理、细施工”理念,以保证山区高速公路建设的安全、经济与高效。

1)强勘察

勘察是查明边坡工程地质条件、确定边坡类型和破坏模式,提供稳定性分析和设计计算参数的基础性工作,边坡自身地质条件是决定边坡稳定评价、设计与防护的根本。若勘察工作不到位,即使防护工程的设计、施工达到了优质也难免会遭受破坏,这也是多数公路边(滑)坡工程治理失败的本质原因。所谓的“强勘察”,就是要通过广泛的调查收集边(滑)坡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坡体及坡上建筑物变形特征、施工过程等基础资料,形成边(滑)坡多源信息库,以确定边(滑)坡破坏模式、边界、深度,并通过有经验且熟悉现场情况的工程师把关与判断,而非盲目推测。对于大型边(滑)坡,需对勘察判断结果进行综合校核,确保判断结果与所获取信息全部吻合;切忌在关键信息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模糊判断、概念设计。

2)精设计

设计方的审核不严会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有关管理部门要加强设计质量的审查,对设计质量不高、达不到耐久性要求的设计文件要坚决退回。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设计监理制和设计质量评价制度,将设计质量与设计费挂钩,增强设计单位提高设计质量的内在动力和自觉性。对设计单位也要建立信用考核体系,对设计质量低劣、因设计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针对特殊地质条件及高危边(滑)坡,需开展专项边坡稳定分析与防护设计,避免普遍存在的“通用图照搬”设计模式。设计方需考虑到边坡工程的特殊性,随着坡面的开挖揭露进行动态设计,灵活运用边坡稳定防治措施,并重视设计图技术交底工作,只有设计施工不脱节才能出精品工程。

3)严管理

要建立健全边坡工程管理体制机制,运行有章程,管理有制度,日常有监督。要建立一套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谁在质量管理方面工作不到位,谁就要负责任。质量管理的目标有三个,第一是理顺体制机制,第二是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第三是让管理方与各单位的气更顺。矛盾是在各种利益冲突中产生的,“风不正则气不顺,气不顺则心不齐,心不齐则力不强”。严管理的目标就是让体制更顺,机制更活,质量更好。

4)细施工

“强勘察、精设计、严管理”最终都要落实到施工上。通过实施精细化施工管理,更新项目管理理念、边坡工程全过程始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施工,确保各项施工规范得到严格执行,实现各项指标验收的(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均达到优良。明确每位边坡施工管理者的职责和岗位责任,明确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从而保证各项技术要求能够落实到位,实现边坡施工管理的精细化。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配备专职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经验丰富、熟悉规范和图纸的技术人员负责各级质量自检工作,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作业程序,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和重要工序的质量监控力度。

7.1.3 边坡监控管理的内容

边坡监控主要包括现场监测、技术咨询和施工管理三部分。高边坡的安全监控内容可以分为日常性监控和设站监测两大部分。其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日常性监控工作

日常性监控贯穿到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在人员及设备进场初期及施工全过程中各有侧重。

(1)收集高速公路高边坡地勘、设计等资料,并进行沿线地质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高边坡施工指南,供施工单位参照实施。

(2)对全线高边坡进行地质调查,根据边坡施工风险评估结果和现场开挖所揭露实际地质条件,基于《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2014),提出高边坡稳定性分类及风险等级。

(3)在高边坡施工前,督促施工单位提交边坡专项施工方案(含边坡稳定性监测专项方案),并参与对边坡施工组织专项设计的审核,针对边坡的特点向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施工建议。

(4)在高边坡施工过程中,进行日常性巡视、监控。通过巡视边坡施工现场,收集新出现的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因素,提出风险预报,并参与制定应对措施,建立高边坡监控预警制度。

(5)在高边坡施工过程中,指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范、施工指南、施工图设计文件和通过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并指导、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边坡安全性监测,对施工单位的边坡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的边坡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6)在高边坡施工过程中,参与对边坡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的制定及变更图纸的审查。

(7)在高边坡完工后,参加重点边坡工程的验收,重点对边坡的防护工程进行专项验收。

(8)对大型滑坡开展地质复勘、治理方案研究与技术咨询。2)设站监控工作

(1)对于重点高危边坡,针对性地开展施工过程中的设站监测工作。通过设站监测及数据分析,评价边坡防护结构安全性,为施工方案的优化或设计变更提供基础性资料。

(2)当出现滑坡时,在地质调查工作基础上、开展岩土试验及稳定性评价计算分析,并开展系统的监测工作。在此基础上,对滑坡的稳定性进行评价、对工程治理对策进行分析研究,对整治中的滑坡,在边坡整治过程及整治后期进行专项监测与分析工作,评价整治效果。

7.1.4 边坡监控的方法

边坡监控方法分为边坡安全监控管理方法和边坡技术咨询方法。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边坡安全监控方法如下:

(1)根据边坡稳定性分类,预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边坡稳定性安全问题,进行日常性巡视、监控,并指导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监控。

(2)督促施工单位在边坡施工前提交边坡专项施工方案,边坡监控单位严格审查,并针对边坡的特点向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施工建议。

(3)巡视边坡施工现场,及时收集新出现的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及时进行稳定性分析,提出新的边坡施工安全性的预测和相应的应对措施。

(4)选取重点高危边坡,开展详细的地质调查以及施工过程设站监测,及时对其稳定性进行分析评价。

(5)督促施工单位专人负责调查收集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变化及边坡体中出现的不稳定前兆,及时上报。

(6)督促施工单位对重点边坡设站监测,监测方案随同施工方案提交监控组审核,监测过程中随时接受监控组检查,监测工作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并指明专人负责。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监控单位应及时分析其稳定性,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供设计部门参考。

(7)参加重点边坡加固工程的验收。对于采用锚杆或锚索的加固方案,必须作锚杆或锚索的自检验收试验和抽检验收试验;对于采用抗滑桩的加固方案,则按照规范要求作抗滑桩的完整性检测试验。试验单位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试验方案交由监控单位审核后实施,试验结果报业主技术主管部门。

(8)对于需要设站监测的高危边坡根据边坡实际情况,提交专项监测方案,根据相关规范开展监测。

边坡技术咨询的核心为边坡稳定性风险评估、边坡失稳机理与破坏模式、边坡稳定性计算与评价、滑坡防治方案优化设计,其工作方法参照有关章节,在此不再介绍。

7.1.5 边坡监控的工作流程

(1)施工单位编制高边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及监控方案,上报高监办和监控单位审查提出建议。

(2)施工单位按批复的监控方案进行施工监控,监控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和部分重点部位的设站监控工作,发现异常问题时,监控单位及时将情况反馈给高监办和业主代表处,一般问题由高监办将监控单位的处理建议反馈给施工单位,严重时必须向业主技术处汇报并提出处理建议。

(3)监控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将边坡稳定情况以工作联系函件通过高监办反馈给施工单位。

(4)监控单位每月按期向业主上报监控工作报告,并对各施工单位高危边坡安全施工监控工作进行评价,业主代表处和高监办每月质量、安全考核可据其加、减分奖惩。

(5)施工、监理单位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边坡出现异常问题时,应及时上报业主代表处、高监办,并通知边坡安全监控单位查勘现场,调查评价,将处理建议以工作联系函件报高监办,高监办及时签发由监控单位向施工单位提出的监控指令。

(6)监控工作中若遇到紧急情况时,监控单位可先以口头形式向指挥部技术处汇报,并及时补充书面材料,为设计变更提供依据(监控管理工作流程见图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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