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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肌理对村庄规划的意义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以上三个方面的梳理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农村村庄肌理结构演化是一个复杂的矛盾运动过程,是一个文化层次较低、经济落后、各自为政的社会群体自发更新过程,是一个研究荒芜、技术支撑缺失领域的缓慢发展过程。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客观历史背景

13亿中国人至今仍有9亿人居住在农村,他们分布在300多万个村庄中生产、生活和发展,中国依然是一个乡土性的国体,其农村社会的形态与结构无疑是中国社会的主体特征。

村庄作为农村聚居社会的环境载体和生存发展的容器,是农村社会的实态表征,并始终伴随着聚居社会的发展而变化。在我国漫长的传统社会经济发展时期,基于社会经济发展速率较低且相对平缓的原因,农村环境结构始终处于自下而上渐进式的对应演进过程之中,其结果不仅创造了无数形形色色且富含地域文化的农村环境,而且村庄环境演变对应聚居社会发展更多地表现出良性的和谐适应而非恶性的矛盾对立。然而自从进入现代社会发展时期后,尤其是近20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速率的迅猛提高,农村社会生活方式急剧变化,农村经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20年的变化已经远远超过了几千年的发展,似乎一夜之间,传统村庄环境结构形态及建筑形制便普遍地表现出面对农村社会发展要求的不适应性,由此,村庄肌理结构的良性演化便成为现实的必然。

村庄肌理结构的演化是农村聚居环境由低级到高级、由传统型到现代型发展的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必然,具有不容置疑的进步性。然而,村庄肌理结构的超常快速演化同时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是传统型和现代型此消彼长的更新过程,当农村社会的每一个个体面对新机遇的冲击时,往往被眼前和局部的利益所吸引,从而盲目地进行简单的应对,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有利局部而破坏整体以及面对未来难以可持续发展的矛盾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其一,农村村庄原有的肌理结构及建筑空间形态与新的农村社会生活方式产生矛盾。

城市化大潮的冲击下,农村社会家庭结构发生变化,经济基础明显好转,生活方式和观念急剧扭转,生产方式彻底变革,新技术、新材料得以推广,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基本配置,从而使得渗透着地域本土精神的传统农村建筑原型难以支撑新的家庭生活,使得富含乡土特色的村庄空间环境顿显落后或跟不上时代,由此导致传统乡土建筑原型和传统村庄空间肌理结构似乎在逐渐消失。然而与此相应,新生的农村现代构成要素在表述了新时代内容和新面貌的同时却缺失了传统地域特色及传统空间文化的内涵,新生的村庄空间形态在充斥着现代气息的同时却遗弃了农村村庄自然随机的和谐之美,破坏了传统村庄邻里结构的网络关系,并威胁到地域文化的存亡。我们正在失去很多我们所拥有且值得永远珍惜的东西。

对于建筑而言,许多经济条件有限的农村家庭的建设发展,自古以来都是自发进行的,从风俗观念、空间布局、材料工艺、技术劳力到营造过程都是在村庄内部独立完成的,几乎不会受到外来因素的干预,尽管简陋但不失地域特色,尽管没有专业的设计却常常让人惊叹其形态与环境的和谐适宜。今天,农村建筑的营造已经难以在封闭状态下完成,方方面面均受到外界条件因素的约束或冲击,主家随波逐流,匠人变为工具,专业设计又常常事与愿违地扼杀了地域文化。放眼中国,似乎有千村一面的发展趋势,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该如何解决呢?

其二,村庄肌理结构的异化现象。

村庄肌理结构的演变是以宅院为主要的细胞单元进行的,急剧的群体效应之下,村庄环境结构很快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村庄旧有的传统肌理结构逐步解体,而重构的肌理结构却兼容着合理与不合理、代表着进步也充满了危机,许多诸如特色丧失、环境破坏、建设混乱、新文化的浅根与扭曲等问题已成为束缚村庄结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其演化而来的住区整体环境结构混乱问题最具核心性。

其三,村庄肌理结构内在异动现象。

人或家庭的生存和发展对社会的依赖性决定了人类集聚而居这一亘古不变的根本模式,与此相应,一个聚居社会单位的规模大小或聚居度的高低也同样决定其对本聚居单位各组成个体因子所提供生存发展条件的优劣,这正是农村得以不断发展和传统聚落不断扩张的根本原因。

传统农村社会是典型的一元农业经济,农村聚居空间分布具有强烈的耕地本源性,也就是说,同一地区,农村人口的地区空间布局必须依赖其腹地耕地的分布及支撑能力来决定,其特征规律为“人对耕地的均布关系”。而现代农村社会已经程度不等地步入了多元复合经济状态,家庭经济来源的主体已经不再是农业,人对耕地的绝对依赖性已经大大削弱,农村聚居空间分布的决定性依赖要素发生根本性改变,从而被地缘经济类聚性所取代,村庄肌理结构的内在变化前提开始具备。

传统农村是自给自足的封闭生产生活模式,但它已经无法满足现代农村社会的发展要求,依托扩大农村基础条件的生产生活模式已经展开,并迫使村庄的肌理结构开始演化。

地缘优势、交通优势、资源条件、行政及教育设施、工业发展状态等因素已经成为影响村庄发展前景的主导因素,同时也是影响村庄的人口在空间流转的核心动力要素,由此逐步对村庄的空间结构产生巨大的影响。

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城乡动态平衡发展理想模式,面对村庄肌理结构的演化端倪,透过村庄内群体之间发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各自为政、错位无序、重复浪费、盲目混沌、初级低效的种种矛盾现象,我们深感整体层面引导的缺失,深感许多乡村政策、体制及法规的不科学性,深感传统村镇体系规划模式的肤浅与无力,并对村庄肌理结构演化的过程和目标之间的关系深表堪忧。

从以上三个方面的梳理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农村村庄肌理结构演化是一个复杂的矛盾运动过程,是一个文化层次较低、经济落后、各自为政的社会群体自发更新过程,是一个研究荒芜、技术支撑缺失领域的缓慢发展过程。

(2)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其中心议题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对新农村的建设给予了政策和资金的大力支持,制定了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的支持“三农”的重大措施;另外,农村自身建设已经有了一定基础,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开始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一些地方积累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经验等为新农村建设的大规模展开与大力度推进奠定了基础;同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农村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农村村庄很快发生了和正在发生着很大变化,但是同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

建设的“片面性”。目前,在一些农村认为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才是建设新农村的主要“标志”,这既便于广泛动员发动群众,又可以轰轰烈烈搞上一番,刷墙壁、拆房子、写标语、办橱窗、整街道、栽花草等,把改善“村容村貌”视为“首要任务”,把主要力量下在“旧貌换新颜”上,而忽视了村庄的地方社会、文化、环境、历史等因素在村庄整体结构秩序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很多传统村庄的整体肌理结构秩序被破坏。

建设的“盲目性”。有的对新农村建设存有“急于求成、短期见效”的“跨越思维”,恨不得一朝一夕就建起个“新农村”。导致村庄建设随意性大,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哪里有空地,哪里就建房,到处是住户,缺的是规划设计,占地面积大,浪费资源,村庄整体形态结构杂乱无序。

即使有规划的村庄,规划也缺乏科学性,建设不规范,影响长远发展。现已形成的村庄,房屋横七竖八,路窄沟浅,不少地方乱搭乱建现象较严重。布局凌乱、土地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都严重影响着村庄肌理的良性发展。

由此,面对新农村建设所带来的村庄肌理结构演化中诸多矛盾现象折射出的严重问题,面对村庄肌理结构更新的非良性及不可持续性趋势,村庄肌理结构的演变总体上表现为两大主要矛盾:保护与更新。即农村城市化与现代化,是农村发展的必然方向;同时,保护与更新是不可回避的矛盾共生体,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肌理结构的更新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破坏式的更新,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其现实性和迫切性,所以,研究村庄肌理结构可持续发展更新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调和与其矛盾对立的保护问题。

1.1.2 研究意义

(1)社会意义

村庄先于城镇,是人类聚落的“童年”,自古以来一直是人类精神家园和物质家园的体现。村庄通过建筑物、建造技术和材料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作用,以其简洁的造型,因地制宜、生动活泼的布局,给我们展示人工与自然、建筑与风景、物质与非物质因素之间的和谐。村庄还是民俗文化在空间和实体的体现。现代规划设计理论的发展与实践使人越来越认识到村庄的价值。社会学家、心理学家、人类学家等也都看重农村的发展,并认为它在许多方面,如空间形态、社会组织及在文化和生态意义上都将成为我们“未来的生活空间”(John Naisbitt)。瑞士农业科学家和心理分析学家特奥多尔·阿伯特(Theodor Abt)在《不丧失灵魂的进步》一书中也持同样观点,认为农村为我们提供接近自然和生态的居住场所,易于把握和识别的社区环境,人们在其中较易实现自我价值。农村还具有它不可替代的特征和价值,如果我们的农村和城市一样,将会导致人类精神生活的失调。正如兰德蔡特先生(Wilhelm Landzettel)所说:“乡村与城市就象蛋黄与蛋白,两者不可分离,但各有所用。”奥地利未来学家约翰·米伦多夫(Johann Millen-dorfer)还把乡村看作最能体现他提出的能保证未来社会持续发展的地方。村庄肌理的城市化现象也破坏了千百年来遗留下来的乡土风貌和文化景观,村庄在失去其应有的特色并导致许多人家园感的丧失。因此从整体上研究农村村庄肌理及其保护和更新发展问题以引导并促进其能健康持续地发展,这是摆在我们规划设计人员面前的一项非常紧迫并富有长远社会意义的工作。

(2)现实意义

我国缺乏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名村或历史街区保护的法规,对传统普通村庄肌理的保护与更新则几乎没有相关法规,更不用说村庄肌理的保护与更新的相关研究了。因此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肌理保护与更新很容易被忽视且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同时由于管理部门和操作方式各不相同,导致村庄产生不同的变化效果。因此,对村庄肌理保护与更新的研究,能为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保护与更新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3)理论意义

①填补农村研究中关于村庄肌理研究和规划学科对村庄研究肌理两方面的空白。

至今建筑学、地理学等学科对农村村庄肌理变化的研究比较少,而城市规划学科对村庄的研究则更少,甚至可以说是空白,因此,该研究可填补这两方面的空白。

②对“新农村建设”与“村庄肌理保护与更新”的理论研究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

目前建筑学、地理学、城市规划等学科对农村村庄的研究,主要偏重于两个方面:一是基于历史角度研究农村村庄的形式与当地自然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的关系;二是针对由于城市化所带来的一系列开发建设过程中传统村庄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保护的对策和建议。在这些研究中,研究者只看到了事物变化的前后两端,但未注重影响村庄变化的因素及这些因素是如何影响村庄变化的。缺乏对其发展演化过程的研究。因此,该项研究的理论意义主要是把村庄肌理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注重影响村庄肌理变化的因素及其作用过程,在“新农村建设”及“村庄肌理保护与更新”两者之间起到承前启后的作用,使“建设—变化—保护与更新”的研究具有连贯性。

③拓展对农村村庄形态研究的思路。

20世纪90年代以前至今,对村庄的发展研究,主要是考虑其内部的需求,采用的是当地居民的价值标准,反映的是“对内”的一面,主要从建筑空间这个角度展开研究村庄形态。这里,我们将村庄肌理作为一个空间概念和社会概念为一体的系统概念来研究,范围从单纯的建筑空间拓展到对道路交通,景观环境,各功能空间等子系统的研究,很大程度上拓宽了对村庄的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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