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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社会因素

时间:2022-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各种流动是引发农村住区“空废化”的外部社会因素之一。这是一种从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且流动人口绝大多数为年轻、有能力的劳力及其家属,这是农村宅院空废的外部社会因素之一。由专栏4-2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因素的作用。关中乡村生活理念方式的变化主要来自外部城市生活方式、意识的影响。规划统筹和建设管理组织计划无疑是推动乡村聚落如何转型的外部社会因素之一。

4.3.2 外部社会因素

1)人口流动

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各种流动是引发农村住区“空废化”的外部社会因素之一。其中包括以下一些主要途径:上大学、招工、长期外出打工、在城市个体经商等。这是一种从农村向城市的单向流动,且流动人口绝大多数为年轻、有能力的劳力及其家属,这是农村宅院空废的外部社会因素之一。由专栏4-2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因素的作用。

2)外部意识流的冲击

关中乡村生活理念方式的变化主要来自外部城市生活方式、意识的影响。包括建筑形式、家具家电、衣着打扮、饮食结构、交通工具、消费理念、生活习惯等等诸多方面,在我们调查的过程中以及调查表中均可看到:在农村人的眼睛里,严重存在“城市的一切都是先进的”这种认识误区。人们生活方式、观念的变化要求建筑空间形制、功能和质量随之变化,这是人们意识观念城乡互补的具体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导致了聚落空间和建筑形态的简单城市化现代化,加剧了聚落环境地域特色的衰落和乡土建筑本土精神的遗失。

3)农村社会组织制度的变革

从前文雷家洼村落形态结构转型的历史溯源可以明确看到,农村社会组织制度的变革,对农村环境的演变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决定性作用。从私有制社会、人民公社化、联产承包制到现代乡村社会转型期,不同社会组织制度下的乡村环境发展目的、动向、作用和规律均有所差异。这种作用有直接和间接之分,而更重要的作用,是在社会组织制度变革后引发的社会经济革命对住区环境带来的间接冲击。

4)宅基地的配置依据和使用条件

新中国成立前,土地私有,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家庭拥有宅院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配置多依据家庭子女中男性的数量,较少考虑人口、年龄、新老宅基关系;另一方面,宅基地配置面积标准不够科学:家庭小型化、核心化,却仍延续老标准;所有户院标准一刀切,缺乏弹性。

另外,农村宅基地沿用无偿使用制度(或象征性一次收费),这种无偿或少偿如果是针对正常居住生活所需的宅基地,是符合国情的,但对多占的宅基地仍然执行这一使用条件,无疑便助长了聚落形态的盲目蔓延膨胀。

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以上现状制度格局仍然维持。

5)乡村规划

关中地区,除建制镇有较为正规的规划外,其余乡集镇、乡村基本上处于无规划状态(个别集体经济非常发达的村庄有较为正规的规划),甚至大部分自然村没有准确现状图,聚落建设发展随机无序。但这并不能抹杀乡村规划对乡村环境发展的巨大能动作用,在澄城县彩带村(进行了村庄统一规划,并按规划落实)调查时,尽管有许多规划问题,我们仍能够感受到整体规划的效果。规划统筹和建设管理组织计划无疑是推动乡村聚落如何转型的外部社会因素之一(参见调查表4.1,表4.2)。

表4.1 雷家洼村庄建设调查表统计分析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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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2 雷家洼村庄建设调查表统计分析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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