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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用地

时间:2022-10-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业用地一般需要较大的场地,因而建筑容积率不可能太高,根据北京市的详查资料约为0.3~0.4,可以据此估算施工部门所需建筑量。

4.5.2 建筑业用地

(1)建筑业用地主要是指各建筑公司需要独立占用的施工基地,在这方面没有更多的指标可参考,一般来说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施工基地并不是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从北京市区的状况看,近年来施工基地非但没有增加,反而有所缩减。从1984年的详查资料看,在旧城区地均就业岗位高达955人/hm2(劳均10.5m2),在近郊区为306人/hm2(劳均32.7m2),到边缘地区只有82人/hm2(劳均122m2)。说明施工基地有很大的弹性,在人口密集地区,劳均用地很小。这次估算建筑业用地为了留有必要的余地,建议参考北京中心地区的平均用地指标(地均就业岗位363人/hm2,劳均27.5m2左右),按劳均25~30m2进行估算。据此,就业岗位数和建筑业用地可按以下公式估算。

公式一:就业岗位数等于计划第二产业产值乘以建筑业占第二产业的比重(一般为20%~25%)除以劳均产值

公式二:建筑业用地等于就业岗位数乘以25~30m2

(2)建筑业用地一般需要较大的场地,因而建筑容积率不可能太高,根据北京市的详查资料约为0.3~0.4,可以据此估算施工部门所需建筑量。

(3)建筑业增加值与建筑业生产总值之间的比例关系,大体上增加值约为总值的28%~30%;如将生产总值与房屋竣工面积相比,大体上为3 000元/m2,其中包含土建部分与市政基础设施费用。

这个数字与20世纪90年代初比较有很大变化,在90年代初增加值占总值的比例可以高达40%左右,生产总值与竣工面积比大体上为2000元/m2,说明当时房屋的设备比较简陋,相应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标准也较低,再加上物价因素影响,在预测今后发展时不宜采用这个指标。

表4.29 第三产业各行业就业岗位需要的用地与建筑参考指标(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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