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 室内配线的基本要求
室内配线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必须保证其敷设后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整齐美观、使用方便和便于维修,基本要求如下:
(1)配线的布置及其导线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室内配线应采用橡胶或塑料绝缘导线,其绝缘层的耐压水平应使其额定电压大于或等于线路的工作电压。配线工程施工中,导线的截面积应按导线的机械强度和允许的载流量来选择。为使导线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其最小截面积:铜线为1.0mm2,铝线为1.5mm2。
(2)室内配线方式应根据使用环境来选用。在干燥的场所,宜采用塑料护套管配线,但在易触及的地方宜采用管道配线;潮湿的场所,为提高其绝缘水平,宜采用瓷瓶配线,但在易触及的地方,为加强导线的防护,宜采用明管配线;在有腐蚀、易燃、易爆和特别潮湿的场所,宜采用暗管配线。
(3)配线时,应尽量避免导线接头,因为导线接头不良常常造成事故。若必须接头时,应采用压接或焊接,并用绝缘胶布包缠好。必须注意,穿在管内的导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接头。必要时采用接线盒把接头放在接线盒或灯头盒内。导线相互交叉时应在每根导线上加套绝缘管,并将套管在导线上固定。
(4)明配线路在建筑物内敷设时应保证横平竖直。水平敷设的导线,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的导线,对地面距离一般不小于2m,否则应将导线穿在钢管(或塑料管)内加以保护,以防机械损伤或漏电伤人。
(5)导线穿越楼板时,应将导线穿入钢管或硬塑料管内保护,保护管上端口距离地面不应小于1.8m,下端口到楼板为止。导线穿越墙体时,应加装保护管(瓷管、塑料管、钢管),保护管伸出场面的长度不应小于10mm,并保持一定的倾斜度,这样可以防止导线与墙壁接触磨损绝缘层而漏电。导线通过建筑物的伸缩缝或沉降缝时,导线应有余量。敷设管道时,应装设补偿装置。
(6)当配线采用多相导线时,其相线的颜色应易于区分,一般Ll、L2、L3的相色分别用黄、绿、红色线,相线与中性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的导线,其颜色选择应统一,保护线(PE线)应采用黄绿颜色相间的绝缘导线;中性线(N线)宜采用淡蓝色绝缘导线;保护中性线(PEN线)用竖条间隔淡蓝色;接地线(E线)明敷部分为深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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