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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过程居室内外的基本要求

时间:2022-05-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衣柜内挂衣架的横木高度不应高于1.22m,衣柜深度不应超过60cm,以满足坐轮椅的患者挂取衣物。

(一)居室内要求

1.地面要求 居室内不用地毯,地板不涂蜡,地面要注意防滑、洁净、无障碍物。

2.家具摆放 卧室内各家具之间应该有足够的活动空间,比如床旁、桌前和柜前一侧应该留有1.6m的空间,以方便患者360°旋转轮椅满足各种生活需要。如果床头一侧有柜子,柜子应该与床有1m的活动空间,方便轮椅进入。衣柜内挂衣架的横木高度不应高于1.22m,衣柜深度不应超过60cm,以满足坐轮椅的患者挂取衣物。

3.电器安装 为了方便需要使用轮椅的患者的日常活动,墙上的电灯开关高度应该低于92cm,电源插座应该离地面最少30cm。对于高位截瘫的患者开关电灯、电视和空调等电器可以通过口吹气的气控或电子声控系统来解决。

4.写字台要求 对于坐轮椅的患者,写字台的高度和深度均有严格要求,设计既要考虑患者坐轮椅时写字台台面的高度,还要考虑写字台的深度以患者双腿伸入为宜。适宜的写字台高度离地面70~75cm,深度45cm。

5.窗户设计 为了减轻患者的心理障碍,居室的窗户设计不能按常规进行,要能够让患者观望到窗外的自然景色,患者居室窗口应低于一般常规的高度。

6.墙壁要求 为了方便康复患者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行走和站立,在楼道、走廊、厕所、洗澡间及居室的每个房间的墙壁上应安装扶手。

7.房门要求 为了方便轮椅通过,康复患者居住的处所每个房门均要取消门槛,门的有效宽度至少为85cm;为了方便视力障碍者、偏瘫和截瘫患者,处所的房门应设计为轨道式推拉门为宜;房门的门把手应低于一般门所安装的高度,门锁最好采用按压式,可减少用力,方便患者开启。

(二)洗漱间、厕所要求

1.洗漱间要求 为了方便患者洗漱,便于乘坐轮椅患者双腿进入洗漱台底,洗漱台的底部应>68cm,居室所有的水龙头开关适宜应用长柄式开关。

2.厕所要求 厕所一般采用坐便器,其高度为40~45cm,坐便器旁边要安装扶手,以保证患者的安全;浴盆盆沿的高度应与轮椅坐高相近,为40~45cm,浴盆的一端应该设有洗浴坐台,高度30cm为宜,浴盆附近安装扶手,确保患者洗浴的安全。洗浴采取淋浴时,应该应用冷热水混合器。

(三)室外通道要求

1.居室出入口设计 为了方便轮椅使用者的活动,居室的出入口内外应留有1.5m×1.5m的平台空间,平台和坡度为5°左右的斜坡相连,斜坡要有防滑设计,两侧设有5cm高的突起围栏以防轮椅滑出。

2.出入电梯、楼梯要求 为了方便乘坐轮椅的患者上下楼,楼梯应以电梯代替。电梯门宽不小于80cm,电梯厢内面积不小于1.5m×1.5m,电梯控制装置的高度离地面应在76.2~95cm。若设有楼梯,阶梯应不高于15cm,深度为30cm,两侧应设65~85cm高的扶手。

3.室外走廊、过道要求 一个人和一个轮椅通过的走廊、过道宽度设为1.4m,迎面或同时通过两个轮椅的过道应为1.8m,单拐步行时所需过道的宽度为70~90cm,双拐步行时需要过道宽度为90~12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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