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时间:2022-10-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物按经审图部门审定后的施工图为工程类别划分依据。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工程建设各方确定工程类别等级的依据。地下室的层数和高度以及构筑物顶部附属房屋的高度应纳入划分类别标准内。小于一类蒸发量时应分别按单层厂房檐口高度或跨度标准划分。单独承担以上工程时按四类工程取费。

建筑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建筑物按经审图部门审定后的施工图为工程类别划分依据。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是工程建设各方确定工程类别等级的依据。建设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

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是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施工难易程度,结合宁夏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工程类别。二是根据工程施工难易程度计取有关费用的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一般建筑(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一、建筑工程的工程类别分别按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单独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人工施工) 、单独打桩工程、构件单独制作兼安装工程、构件单独安装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

二、工程类别划分

(一)工程类别划分与确定,以一个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

(二)一个单位工程满足我区建设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中的一个条件即可执行相应工程类别标准。

(三)由不同类型单位工程组成的建设项目,分别按单位工程对应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四)建筑工程具有不同结构、不同使用功能或用途组成的同一单位工程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即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类型为准划分确定工程类别。

(五)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作为确定工程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六)同一建筑物或构筑物有高有低,跨度或容积有大有小,按就高不就低、就大不就小的原则确定类别。地下室的层数和高度以及构筑物顶部附属房屋的高度应纳入划分类别标准内。

(七)超出屋面封闭的楼梯出口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小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 (含50%)的顶层,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不计算层数和面积。

(八)突出屋面的尖塔、桅杆、天窗、建筑小品、绿化照明、电器仪器等设施,女儿墙、水箱护拦、上屋面的独立楼梯间(但不含电梯间,电梯间只计算面积不计算层数、高度)和露天楼梯以及屋顶附设局部玻璃温室等所占空间高度,不应纳入划分类别。

(九)特殊工程类别按设计等级标准划分并执行相应工程类别标准。

(十)各专业工程类别划分表中的大于号“>”均不包括本身。

(十一)工程类别划分中有关条件的认定:

1.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图纸)和相应的概预算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建筑面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

3.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含能计算建筑面积的设备层和地下室)包括底层商店(场) 。凡层高超过2.2米(不含2.2米)可以计算面积,当作为技术层使用的结构层时,均应计算层数;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不计算层数。

4. “跨度”是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桁架、梁、拱等跨越空间的结构相邻两支点(中—中)之间(注: (1)房屋、桥梁等建筑物中,梁,房屋架、拱两端的支柱,桥墩或墙等承重结构之间的距离。 (2)空间里,一般在工业厂房中,柱子纵横成网状,叫柱网。它的纵向间距为跨度,横向间距为排距)的距离(轴线之间的距离)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应以最大跨度为标准。

5. “檐口高度”是指自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的距离。建筑物有女儿墙时,檐口高度按设计室外地坪至屋面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大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 (含50%)的顶层,按最高檐口高度计算。

6.多跨单层工业建筑以最大檐口高度、最大跨度、最大吊车吨位为准。

7.属于框架结构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不得低于三类工程。其中框架结构的轻工、化工厂房、锯齿形屋架厂房,不低于二类。

8.属于民用建筑住宅工程中的别墅不得低于三类工程。

9.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塔楼、望台、屋面天窗和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50%的顶层及地下室,只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突出屋面部分或地下室为多层时,可将其建筑面积合并后折层计算。

10.建筑物的地下室与地上部分,可合并计算层数、高度(地下室计算高度:指从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至室外自然地坪) 、面积。

11.冷库工程、沉井、沉箱和建筑物含有网架、悬索、升板等特殊结构的工程以及建筑物具有声、光、超净、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执行一类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的建筑物,底层是框架结构上部为网架的工程类别划分,按网架结构所占建筑面积的30% (含30%)以上执行一类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12.锅炉房,单机蒸发量≥10吨或总蒸发量≥30吨时的土建工程,执行一类工程类别。小于一类蒸发量时应分别按单层厂房檐口高度或跨度标准划分。

13.化粪池、检查井、地沟、支架、围墙、场区和建筑物周围的道路、下水管沟、挡土墙、花坛等零星项目划分标准均以单位工程为准。单独承担以上工程时按四类工程取费。但道路、下水管沟工程的设计、验收标准,按市政工程规范要求的,应套用市政工程的相应定额及计费标准。

14.民用建筑中的“公共建筑”是指为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设置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分一般和特殊两种公共建筑,其内容泛指:

(1)会堂、礼堂、影剧院、文化宫、少年宫、演播厅、俱乐部、音乐厅、报告厅等。

(2)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体育场(馆) 、游泳馆、室内滑冰馆、档案馆、影视摄影棚等。

(3)机场候机楼、航运站客运楼、城市火车站、汽车站客运楼、邮电通讯楼等。

(4)科技中心大楼、科学试验研究楼、医疗技术楼、门诊楼、住院楼、教学楼、试验楼、办公楼。

(5)星级宾馆、招待所、饭店,贸易中心、百货商场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以及与上述(1) — (4)项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均为“其他民用建筑” 。

15.工业建筑,指从事物质资料生产和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一般包括生产(加工、储运)用于工业生产的厂房、车间、仓库和其他生产用建筑物。

16.构筑物,指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生活的建筑,如:水塔、烟囱、贮水(油)池、贮仓、筒仓等。

17.圆筒仓筒身高度,指室外地坪至构筑物顶端的垂直高度。

18.对于结构特别复杂的工程(如半球型、各种特殊的艺术造型屋顶) ,可套用一类工程标准。

19.下部为公共建筑,上部为住宅的工程以建筑面积最大部分的类别指标确定该工程类别标准。

20.地下停车场、单独地下商场以及所有各类地下工程,均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的最后一项“其他工程”里的一、二类相应标准划分类别。

21.建筑工程尖屋顶、弧型屋顶的“高度”按从室外地平至尖屋顶、弧型屋顶的起坡最低点至尖屋顶、弧型屋的顶点之间距离的1/2计算。尖屋顶、弧型屋顶的“檐口高度”按从室外地平至尖屋顶、弧型屋顶起坡最低点的檐口计算。

22. “温控节能温棚”属于新型技术节能设计种植养殖类建筑工程,其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对应单层厂房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确定工程类别。

23.在同一工程中,交叉使用土建、市政、安装等工程预算定额时,应注意按工程性质及所使用的定额归属划分类别。执行什么直接工程费定额就按相应费用定额规定的工程类别标准取费。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