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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点及范围

时间:2022-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工作的评价时点要求为2008年12月31日,项目组收集所有土地使用者的经济数据设定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1992年,九江市被国务院批准为沿江首批对外开放城市,按照中央关于 “一个开放城市设立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 的政策精神,同年7月,九江经济开发区正式动工建设。本项目以九江经济开发区经批准并公告范围内的全部土地为评价对象。九江经济开发区片区示意图如图4.1所示。

1. 评价时点

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工作的评价时点要求为2008年12月31日,项目组收集所有土地使用者的经济数据设定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

评价工作中所需要的该时点之前的数据,以相应年份国家统一调查时点数据、 年末数据或全年数据为准。

2. 评价范围

1992年,九江市被国务院批准为沿江首批对外开放城市,按照中央关于 “一个开放城市设立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 的政策精神,同年7月,九江经济开发区正式动工建设。1995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江西省首批省级开发区 (赣府字〔1995〕 17号文),2006年经国家审核合格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84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2006年第14号公告),核准面积22.67平方千米。本项目以九江经济开发区经批准并公告范围内的全部土地为评价对象。九江经济开发区由起步工业园(东至龙开河路,南至前进西路,西至八里湖大堤,北至老火车站至沙河铁路)、 汽车工业园 (东至牛角垄,南至钟家垄,西至蔡家湖、梅岭村,北至昌河公司)、 综合工业园 (东至岗咀陈,南至沙河,西至福银高速,北至彭塘湾)、石化工业园 (东至九龙石化油库,南至琵琶湖,西至张家老屋,北至滨江大道) 四个区块组成,其中国家级九江出口加工区坐落在综合工业园范围内。九江经济开发区片区示意图如图4.1所示。

图4.1 九江经济开发区片区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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