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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编审制度

时间:2022-10-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组织建筑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规范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审批的不能开始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过程中,也不得擅自更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组织建筑工程施工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指导现场施工的规范性文件。

1.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出以下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安全技术措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审批以后才能实施施工。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经审批的不能开始该项目的施工,实施过程中,也不得擅自更改。

(3)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由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执行。对于特别重要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4)安全措施要全面、有针对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要结合现场实际、工程具体特点以及企业或项目部的安全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等来制定,把施工中的各种不利因素和安全隐患考虑周全,并制定详尽的措施一一予以解决。安全技术措施要具体、有针对性。

(5)安全措施要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仅要具体、有针对性,还要在施工中落实到实处,防止应付检查编制计划,空喊口号不落实,使安全措施流于形式。

2.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变更管理

(1)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选定的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随之变更,否则不准许施工。

(2)施工过程中确实需要修改拟定的技术措施时,必须经编制人同意,并办理修改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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