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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时间:2022-10-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而加强工业化进程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研究背景

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历史任务,而加强工业化进程与保护农村生态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12月,国务院批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两型社会建设正式启动。武汉城市圈包括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和天门市,长株潭城市群包括长沙、株洲和湘潭3市行政辖区以及益阳、娄底、岳阳、常德、衡阳5市的大部分地区。但两型社会不只是针对城市,也包括农村(马才学、胡梅霞,2008)。赋予湖北与湖南两省先行先试的政策创新权是为了着重解决如何按主体功能区要求,根据资源环境承载条件,进行科学合理开发、综合利用、集约使用资源,如何把中心城市发展同周边城市腹地开发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从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等重大问题。

世界银行在《2020年的中国》研究报告中指出:“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使中国加入了世界上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列。环境污染给人和经济造成的损失巨大,从总体上看,中国每年污染的经济损失大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8%。”我们注意到,世界银行报告指出的中国环境恶化的3项直接动因,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都与农村发展紧密相连。

湖北与湖南两省的农业资源十分丰富,农业生产总量大,是全国重要的粮、棉、油、猪生产基地。两型社会地带分布涵盖了相当广泛的农村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高速发展的同时,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世界银行将中国农村的工业污染作为仅次于城市水源污染和城市大气污染的我国三大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之一(郑易生,2002)。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存在不仅破坏了人居环境,同时也严重制约着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等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于是,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申茂向等,2005)。

建设两型社会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遵循自然规律,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自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代价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使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协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在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研究农村生态环境的治理机制,不仅对于加强农村资源环境的保护力度,弱化资源环境对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作用,最终实现农村社会、经济、资源环境三大系统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实践意义,而且对于全国其他地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与借鉴价值。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一)研究的主要目的

第一,通过对农村生态与环境问题的现状、特点的分析,揭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内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区域分异特征。

第二,通过对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的农村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研究,分析农村生态环境变化过程及其变迁驱动因素,建立两型社会建设与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的关系模型,揭示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时空演化规律。

第三,通过对两型社会建设中利益相关者角色及特征的分析,进而系统地分析农户经营行为对农村生态环境影响的微观机理,以及各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

第四,通过对影响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内农村地区生态与环境的制度、产业、利益相关者行为以及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等层面因素的分析,进而系统、全面地制定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农村地区生态与环境治理机制,以及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

(二)研究意义

我国政府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近几年来开始高度重视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整治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条例提及的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展生态农业,优化农业增长方式。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铺开,农村居民点、公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大范围兴建,乡镇企业、集约化畜禽养殖项目不断增加,但由于工程建设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项目实施缺乏应有的监督管理,给农村环境带来较为沉重的负荷。工业生产所形成的点源污染在多年的环境保护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在城乡二元经济结构[1]治理制度下,没有得到强有力的控制,由污染形成的环境破坏没有得到应有的价值补偿。

与此同时,农业生产所造成的面源污染被提高到战略高度。我国2003年以后,农药、化肥和地膜使用量均居世界首位,大量的化肥施用及其结构的不合理,不仅造成土壤污染,还加重了水体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影响地下水和空气;农药只有约1/3能被农作物吸收利用,其余大部分进入了水体、土壤及农产品中,直接威胁到人群健康;由于大棚的普及,地膜污染也已产生,湖北与湖南两省产区尤为突出。目前,我国许多地区的面源污染负荷比已超过了工业污染,水环境污染已转向面源与点源结合的复合污染型,还直接破坏农业伴随型生态系统,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类健康造成巨大的威胁。从上述角度可见,在两型社会建设背景下,研究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及其治理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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