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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安全综合对策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综合对策1.指导思想:生态文明和“保护优先”“生态文明”即尊重自然、生命,贯彻“生态目的性”——维护地球生物圈多样、和谐、美丽、稳定和持续,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的文明。——实施生态移民,推动人口的梯度转移。而“轻”型经济体系对浙江的适应性,在早期工业化和改革开放以来皆已得到验证。实施“碧海工程”,开发海洋资源对浙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生态环境安全综合对策_2010浙江省人口普查重点课题及优秀论文集

(三)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综合对策

1.指导思想:生态文明和“保护优先”

“生态文明”即尊重自然、生命,贯彻“生态目的性”——维护地球生物圈多样、和谐、美丽、稳定和持续,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的文明。

“生态文明”建设的要义,一是确立尊重自然、敬畏生命的思想,推动思想观念的“绿化”;二是转变发展模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经济过程的“生态化”;三是确立人口意识、环境意识和人口—环境—经济一体化思想,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保障生态和经济的可持续并让民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

在党的十七大(2007年)上,“生态文明”的理念被正式写进了政治报告: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党的的十八大政治报告(2012年),则进一步强调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对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的力度和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并一改“保护与发展并重”的认知而“石破天惊”地发出了“保护优先”的呼喊。

2.减缩人口、生态移民、封山育林、国土整治和小流域治理

减缩人口规模、实施生态移民、开展封山育林、国土整治和小流域治理是缓解人口对资源、生态/环境压力,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保护的战略性对策。

——减缩人口规模。

——封山育林,积极开展国土整治和小流域治理,大力控制水土流失。

——实施生态移民,推动人口的梯度转移。

浙江深山区人口虽然不多,但分布范围广,其生产、生活活动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林和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原生地的保护影响甚大,鉴于此,有必要结合生态公益林建设,小流域治理,在全省实施人口梯度转移战略,减轻中、深山区人口压力,保护源头生态/环境安全。在不少地区,这种梯度转移已经取得了很好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进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并坚持“轻型化”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三R”原则,强化节能减排,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

——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采取强硬措施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分期、分批关停技术落后、污染严重和治理无望的企业;大力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产业扩张,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积极扶持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坚持“轻”型经济。

浙江能源、矿产极度缺乏,建设资源节约型的、“两头”(原材料、市场)在外的“轻”(轻工业、加工业)型经济体系以适应省情,和国民经济绿色核算体系以推动高耗能、高(污染)排放粗放型经济向集约型经济转变,是浙江突破资源瓶颈,保证生态/环境安全的根本性对策。而“轻”型经济体系对浙江的适应性,在早期工业化和改革开放以来皆已得到验证。

4.实施“蓝天工程”“净水工程”和“碧海工程”,强化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的综合防治和质量保护

——治理原则。

主动防控与积极治理相结合,以主动防控为主;源头控制与“下游”治理相结合,以源头控制为主;陆源控制与海洋治理相结合,以陆源控制为主;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以综合治理为主;农村、农业面源治理与村貌整治相结合;处罚与奖励相结合;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提高“三废”处理率,大力控制工业源头、农业/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强化土壤环境质量保护。

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提高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处理率,大力控制工业源头、农业/农村面源和生活污染,强化对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的综合防治和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

——实施“蓝天工程”,调整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强化大气环境质量保护,控制酸雨的扩大。

调整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发展“清洁煤”技术,积极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征收二氧化硫排放费,对重点污染源实行在线监测,大量减少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烟尘和粉尘排放,强化大气环境质量保护,保持区域大气质量良好,提高城市大气质量优良率,降低酸雨率,控制酸雨的进一步发展。(参见本章之大气污染的综合治理)

——实施“净水工程”,强化对水体环境质量保护,控制对近岸海域的陆源污染。

“净水工程”,一是全面治理水体污染,强化水体(江河、湖库、地下水、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护,保持水环境质量良好,提高水质良好度和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二是建设拦水、蓄水工程,提高调控能力,以及水资源利用率以解决季节性乃至年度性缺水;三是对河口、排污口和(农业、养殖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减轻对近岸海域的陆源污染。

——实施“碧海工程”,积极开发海洋资源

浙江为海洋大省,海域面积广阔(26×104km2),渔业资源丰富,物种多样性高(1700多种),并有可观的油气理论蕴藏量(200×108t)和深水良港。实施“碧海工程”,开发海洋资源对浙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一方面要结合地表水、河口污染治理,严格控制陆域污染物向近岸海域的排放,解决污染以保护海洋生物和渔业资源;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生物资源的开发和油气资源的合作勘探。

5.加强法规、法制建设

加强法规、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强化执法力度,加大处罚,提高违法成本,促使企业治污成本内部化。

——环评参与决策。

在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资源开发、工业小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规划、项目和决策中,切实贯彻、落实环评制度。

——严格环境质量认定和新建项目审批,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积极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和环境标志认定工作,严格环境质量认定,严格新建项目审批,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实行“以奖代补”,促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

——推行行业、流域、地域“限批”制度,解决地方保护主义“顽症”。

——推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交易。

——积极开展各种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执法力度。

——严格执法,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对重点排放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6.构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理顺价格关系,推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强化价格机制改革,理顺价格关系;积极推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建设,征收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费,建立矿山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等,协调资源开发与使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与受益方各方的利益关系。

——推动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的发展,鼓励发展环境标志、环境友好产品。

——推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按照“利用者保护、污染者治理、破坏者恢复”的原则,推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由利用者、污染者、破坏者对环境进行保护(或支付费用)、治理和恢复,并视情节对污染者、破坏者进行处罚。

——城乡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保护耕地和“基本粮田”。

城乡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坚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原则,积极进行复垦、平整、修复,做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保护耕地和“基本粮田”。

7.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和环境监管力度

——加强防治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加强环境研究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环境监测、环境监管、污染预警、突发事件应急网络系统建设,全面提升预警能力;建立统一的环境保护和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的自动化水平。

——实行“一票否决制”和“三级监管制”,强化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

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和“单位负责、地方监管、国家监察”的“三级监管制”,强化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环境监管的力度。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动员公众参与和监督。

项目单位:浙江大学中国西部发展研究院环境与资源研究所

课题负责人:原华荣

课题组成员:俞 洁 华元春 王路平 朱中仕

      叶飞红 徐晓秋 赵伟伟    

课题承担单位:浙江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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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浙江统计年鉴——201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

[9]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统计年鉴——2006[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10]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统计年鉴——2001[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

[11]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统计年鉴——1996[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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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环境质量报告书(1996、1997、1998、1999、2001、2002、2003).

[1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质量报告书(2001—2005).2006.

[15]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质量报告书(2006—2010).2011.

[16]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江省环境状况公报(1990—2010年历年公报).

[17]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浙江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2001—2010年历年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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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资源公报(1998—2010年历年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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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浙江省政协“粮食安全体系建设”课题组.浙江省粮食安全体系建设研究报告,2003.

[22]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21世纪议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可持续发展规划纲要,2002.

[23]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送审稿),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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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原华荣,等.浙江人口、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省人普办五普资料分析招标项目报告),2002.

[26]原华荣,等.浙江资源、环境演变与人口影响研究(省政府委托项目子课题,研究报告),2004.

【注释】

(1)2006年以来的耕地数量系普查数,比统计口径多出约1/5。这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既是一个曾与农业税有关的利益问题,也是一个与粮食产量相联系的所谓“帮忙田”问题。

(2)这里,尚有技术进步对资源安全与生态/环境安全矛盾在一定程度上的缓解。(参见第四章之技术的本质:时间节约和能源、物质节约的“天花板”)

(3)1992—2010年,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的粮食播种面积增加了37.2%、5189.6×103hm2,55.9%、粮食总产增加了66.6%、3045.7×104t。其中偏北的黑龙江粮播面积、粮食产量增加最为显著,为55.9%、4106.3×103hm2和118.4%、2646.5×104t;吉林次之,为27.0%、955.4×103hm2和54.5%、1002.2×10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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