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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经济学有哪些主要理论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在整个制度经济学发展历程中,新制度经济学阶段属于发展壮大阶段。[2]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新制度经济学是对新古典理论的补充、拓展与完善。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著名理论“科斯定理”,把交易费用、产权界定与资源配置效率联系起来,揭示了产权安排对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并将产权制度问题纳入到经济分析之中。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的一个巨大成果。

3.1.1 新制度经济

制度经济学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是西方经济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流派,从起步到发展壮大,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的制度经济学的起步阶段(这一阶段的制度经济学称为早期制度经济学,也称为旧制度经济学)、20世纪40至60年代的旧制度经济学向新制度经济学过渡的阶段、20世纪60年代之后的新制度经济学阶段。[1]

在整个制度经济学发展历程中,新制度经济学阶段属于发展壮大阶段。“新制度经济学在研究制度时保留了正统的新古典主义的三个内核要素: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模型和均衡分析方法,而仅仅通过引入信息和交易成本以及产权约束修正了正统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保护带。”[2]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新制度经济学是对新古典理论的补充、拓展与完善。

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著名理论“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把交易费用、产权界定与资源配置效率联系起来,揭示了产权安排对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并将产权制度问题纳入到经济分析之中。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制度的一个巨大成果。科斯定理的提出,为新制度经济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把制度变量引入到市场经济分析中,其研究的中心问题回归到市场机制如何配置稀缺资源以提高经济效率,从此,新制度经济学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在科斯明确提出交易费用概念和科斯定理的思想之后,许多学者对交易费用和产权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形成了以张五常为代表的企业性质理论、以阿尔钦和德姆塞茨为代表的企业产权结构理论、以诺斯为代表的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新形成的人力资本产权理论等。

新制度经济学大致分为三类有代表性的思想体系,即:一是直接继承凡勃伦的传统,以批判社会现实和新古典经济研究方法为特征的新制度学派,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的加尔布雷思、阿兰·G.格鲁奇和瑞典的缪尔达尔;二是在思想体系和研究方法上部分地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但在理论内容上以弥补新古典的不足为特征的新制度经济学,其主要代表有科斯、威廉姆逊、阿尔钦、张五常、德姆赛茨和诺斯等;三是完全继承了新古典的思想体系和研究方法对“制度”本身进行完全标准的新古典分析的学派,他们把制度本身作为经济体系的一个内生变量来进行经济分析,其主要代表人物有贝克尔、布坎南、斯蒂格勒和波斯纳等。[3]

而根据其研究纲领和侧重点的不同,新制度经济学也可细分为三大流派:[4]第一个流派侧重于考察产权和习惯法,其代表人物为德姆塞茨、阿尔钦和波斯纳等;第二个流派注重公共选择的研究,其中包括对寻租过程及分配联盟活动过程的研究,其代表人物是奥尔森、墨勒尔等;第三个流派则侧重于考察和研究组织,其中有简森和麦克林发展起来的代理理论,科斯创立并由威廉姆森广泛使用的交易费用理论,苏比克、斯考特等人尝试用博弈论来诠释社会制度的演变及人类行为的建模,诺斯的制度经济史则把以上类别结合了起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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