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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消费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节 媒介消费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一、研究背景1.消费与消费主义消费消费原始的含义为消耗、耗费、消磨、浪费。消费主义是和生产主义相对的一组概念。媒介消费伴随着媒介诞生而出现。准确地说,是人类的媒介消费需求引发了媒介的生产,媒介生产又成就了媒介消费。媒介产品在人们心中并不是一种消费品,而是具有更多的文化含义。

第四节 媒介消费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一、研究背景

1.消费与消费主义

(1)消费

消费原始的含义为消耗、耗费、消磨、浪费。这是在词源意义上对“消费”的一种界定。最初,“消费”一直被定义为“浪费”、“挥霍”,被理解为一种经济损失或者政治、道德价值的沦丧。18世纪中期以后,消费开始作为一种技术性、中性的术语被人们使用,消费逐渐变成一个与“生产”相对而言的概念。马克思曾经说过:“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消费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23]

20世纪(尤其是中期以来)开始,消费被更广泛地赋予社会学意义。凡勃伦在《有闲阶级》中,研究了美国金钱贵族“挥霍浪费”的行为方式。后来,他批判的这种偏离理性的消费行为在经济学中被称为“追涨效应”和“随大流效应”(统称“凡勃伦”效应),特指模仿消费先驱,努力跟上现代消费的那种消费行为。

鲍德里亚在《物体系》中给消费下了一个全新的定义:“消费既不是一种物质实践,也不是一种富裕现象学,它既不是依据我们的食物、服饰及驾驶的汽车界定的,也不是依据形象与信息的视觉与声音实体来界定的,而是通过把所有这些东西组成意义实体来界定的。消费是在具有某种程度连贯性的话语中所呈现的所有物品和信息的真实总体性。因此,有意义的消费乃是一种系统化的符号操作行为。”[24]

人们通常把消费理解为一种物质性的实践,即对消费品的购买、占有和使用。但在鲍德里亚看来,这只能构成消费的前提,还不足以构成“消费”概念本身。他在《物体系》还指出:现代社会的“消费”是一种“能动的关系结构”,其对象不仅是那些被消费的物品,而且还包括针对着消费者周围集体和周围世界的意义。从这反映了资本主义的社会机制经历了一个深刻变化。鲍德里亚把消费定义为一种完全唯心的、系统性的作为,它大大地溢出人与物品的关系和个人间的关系,延展到历史、传播和文化的所有层面。

(2)消费主义

消费主义最早诞生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五六十年代开始向西欧扩散,70年代左右消费主义在西方发达国家大行其道。80年代开始,消费主义借助大众媒介向全球传播。

消费主义是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一种文化价值观,它借助各种方式,尤其是利用大众媒介的宣传效力来鼓励人们大胆消费、超前消费,甚至在人群中传递和塑造不消费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现代人的观念。

消费主义是和生产主义相对的一组概念。西方社会学者维尔斯指出,“现代化”的观点必须分解开来分析,代之以“消费主义”的概念(定义为发达国家中物质消费文化的增加)和“生产主义”概念(动员社会人口去工作,并在非消费领域中增加劳动生产率)。由此他得出,“发展需要最大限度的生产主义”以及“消费主义在根本上是和发展相对立的”[25]。维尔斯眼中的消费主义指的是一种超出实际经济能力甚至压抑基本需要的满足,而去追求群体心理所推崇的消费水平和价值观念。这里的“消费主义”摒弃特定而明确的“需要”,追求漫无节制的“消费欲望”或“消费癖好”,将消费定义视为生活的重心,使商业活动蔓延至生活的每个领域,成为社会的日常生活方式,而不是所谓特殊阶级的人才有的特殊交易形式。

除了生活方式上追求物质上的大量消费和高消费之外,伦敦政治经济科学院的斯克莱尔在《全球体系的社会学》一书中还把当前全球性的消费文化视为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他认为资本主义体系的全球化实践过程中,决定消费者欲望需求的已经不再是经济领域里的因素,而是由文化或意识形态领域所控制。这种意识形态,我们不妨称之为“观念上的消费主义”,它是指,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现在还不能消费,但已经在极力追求或模仿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甚至常常超出实际经济能力或压抑基本需要的满足而去追求心理上或观念上的消费,如“逛商店”[26]。观念上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其大规模的消费需求是被创造出来的,是一种无形中把越来越多的人都卷入其中的生活方式,它使人们总是处在一种“欲购情结”之中。

马尔库塞在《单向度的人》中提出了“虚假需求”一说,他认为,当人们的生理需求满足之后,还会有很多种可能会被诱发出来的需求,即物质的需求,这种对符号价值的需求否定了人的真正的需要。[27]

总之,这样一种毫无顾忌毫无节制的消耗物质财富和自然资源,并把消费看成是人生最高目的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其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要的满足,而是在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或者换句话说,当人们所消费的已经不仅仅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同时也包含了它们的符号价值的时候,那么,这样一种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就是消费主义。

2.媒介消费与媒介消费主义

(1)媒介消费

现代意义上的媒介media一词,最早自20世纪20年代提出,当时并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至20世纪30年代以后才有了比较认同的含义。在麦克卢汉看来,媒介就是一切工具的代名词,连电力、汽车、服饰等等都包括在内。[28]在本书中,我们把能够传递、传输或扩大、转移各类信息并借以交流的中介物称之为媒介。这里研究的主要是大众媒介。

媒介是媒体与信息一体化的呈现。麦克卢汉认为“媒介即讯息”。本书中所说的媒介就采取麦克卢汉这一说法,即媒介是媒介形式和媒介内容的统一,二者是密不可分的。

媒介消费伴随着媒介诞生而出现。准确地说,是人类的媒介消费需求引发了媒介的生产,媒介生产又成就了媒介消费。

人们对媒介产品的占有和使用最初并没有被看做是一种消费,而是作为人们接受知识、传达信息的一种重要的中介物或工具。当时,媒介产品的生产目的并不是为了大规模赢利,而主要是为了传达信息。媒介产品在人们心中并不是一种消费品,而是具有更多的文化含义。

媒介产品成为消费品,媒介机构成为赢利的重要形式,媒介消费被大规模使用还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的事。媒介消费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在19世纪60年代,马克思就提出了报纸是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和“每日消费的产品”。到20世纪20年代以后,随着信息社会化和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在社会消费构成中,媒介产品和媒介服务的比重显著上升,使媒介消费被作为一个重要概念提了出来,成为当代消费经济研究中的一个新的领域。在后现代社会中,媒介消费代表了消费发展的主要趋势和未来方向。

媒介消费指消费者对所有信息传播中介物的获取或享用以及消费者自身对媒介进行的生产、再生产、传播活动。这里主要是指对大众媒介的消费。日常生活中的上网、看电视、听广播、读报纸等,都属于媒介消费的范畴。参与媒介消费的人,就被称为媒介消费者。

媒介消费是传媒再生产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媒介通过生产媒介产品才获取利润,而媒介产品的购买者和观看者实际上也就成为经济社会中的个体消费者。由于这些个体消费者消费的产品是媒介产品,所以其消费活动称为媒介消费。也就是说,媒介产品的购买者在市场经济中同样也是以消费者的角色而出现的,他们对媒介产品的接受与抵制是以消费的形式来体现的。

(2)媒介消费主义

媒介消费发展到现在出现了媒介消费主义。媒介消费主义的直接体现就是新闻娱乐化。在作为西方商业化媒介代表的美国,新闻娱乐化“指的是新闻事件戏剧化和激情化的呈现”,“娱乐性题材乔装成新闻”,其意图是“表现新闻如同轻度娱乐,以追求轰动效应”。

媒介消费主义的另一个体现是以大量的娱乐节目服务于观众的感官和本能,给观众以消遣享受。娱乐节目虽然包含一定的信息量,但主要呈现出的却是明显的媒介娱乐化倾向。娱乐节目特别是其中的种种选秀活动,越来越多地生产出来的不再是物质对象,而是影像符号。这些影像符号不再以逼真为目的,它以娱乐、感官刺激压倒信息和叙事。

消费与消费主义,媒介消费与媒介消费主义,四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消费是消费主义产生的基础,消费主义是对当前大众消费行为表征的概括;媒介消费是消费的一种特殊行式,媒介消费主义则是消费主义的集中体现。

二、媒介消费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媒介消费作为传媒再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与整个社会的生产活动也息息相关。所以媒介消费活动必然离不开整个社会制度对它的制约。新制度经济学包括四个基本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理论、企业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在这里我们主要利用制度变迁理论来分析媒介消费。

(一)新制度经济学概述

有关“制度”的思想可以追溯到我国先秦时期,《礼记·礼运》中称,“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诗经》中称,“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意思是说“有人群存在的地方,就有一定的规则存在”。在国外,亚当·斯密1776年在其《国富论》中提出“管理有方”,即是讲欲使经济社会得到良好发展,则需要制定良好的规则。

关于制度的定义,老制度经济学的三个领袖人物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切尔都曾给出过解释。凡勃伦认为,制度是指“在一个时期里所通行的思维习惯”;康芒斯认为,制度是指“控制个人行动的集体行动”;米切尔则以经济统计资料为基础,分析了制度因素的作用。

科斯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1937)和《社会成本问题》(1960)开辟了制度分析的新领域,被诺思称为“新制度经济学”的开端。

以诺思和舒尔茨为代表的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进一步发展。诺思强调,技术的革新固然为经济增长注入了活力,但人们如果没有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冲动,并通过一系列制度(包括产权制度、法律制度等)构建把技术创新的成果巩固下来,那么人类社会长期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是不可设想的。总之,诺斯认为,在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度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青木昌彦、诺思将博弈论引入制度分析,将制度看做是一种内生的博弈规则。并且,诺思进一步将这种博弈规则分为两大类: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包括成文的宪法、产权制度、企业制度、契约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等;非正式制度包括作为文化形态的价值观、习俗和习惯等。正式与非正式制度二者之间相互作用,两种制度质量的高低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性和适应性决定着制度发挥作用的水平,如果二者形成互补和相互促进的关系,则制度的功能可以得到更好的发挥,反之亦然。

(二)媒介消费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1.制度变迁理论与媒介消费

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主要理论。制度变迁的原因之一就是相对节约交易费用,即降低制度成本,提高制度效益。所以,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一种收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收益较低的制度的替代过程。

拿我国的报业为例。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报纸长期实行“事业单位事业管理”的报业制度,报纸靠国家财政拨款维持生存,并没有多余的发展空间。这种制度下的报纸是政府的喉舌,是政府的宣传者,组织者和鼓动者。这种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是适用的,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维护和巩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种媒介制度也决定了媒介消费的主体主要是个人,(因为报纸尚未引进广告,广告主并不是媒介消费的主体)人们进行媒介消费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获取信息。但是由于这一时期报纸内容的高度统一,大多数是为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其负面内容的报道很少,所以此时的报纸主要充当了旗帜鲜明的意识形态培养者的角色。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报纸的运营需要更多的资金,国家需要报纸的发展而又没有更多的资金拿出来资助报纸,于是报纸开始实施“事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的制度。报社一方面用事业化管理来保证报纸的政治功能,另一方面用企业化经营来保证其经济收入。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的趋利动机成为中国报业制度改革的主要动机。在这一时期,媒介消费的内容已经不单单是为了获取信息。由于广告的大量刊登,媒介消费也逐渐符号化,广告把商品的价值转化为符号价值。媒介消费的主体也变成了受众和广告商。此时的报纸开始标榜自己的独立性,走都市化风格,其意识形态塑造者的功能逐渐由显性转为隐性。很多党报机关报也开始尝试改革,以更加活泼的面目示人。

2.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对媒介消费的作用

诺思将制度看做是一种博弈,并把博弈规则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种。依然以我国的报业为例,首先我们来探讨正式制度。我国报业的改革过程中,其实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上海的《解放日报》以广告来填充版面的做法无意间开创了中国报纸改革的先河。从此以后,报业制度开始由“事业单位事业管理”向“事业化管理,企业化经营”转变,这种制度的嬗变也决定了媒介消费的转变方向。

接下来我们分析非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指社会意识中构成社会观念上层建筑的部分,包括艺术思想、道德观念、政治法律思想、宗教观点和哲学。在我国,报业制度改革不仅要受市场规律的引导,而且要以维护党的意识形态的稳定为前提来获得党和政府的合作与支持。不管是报业改革之前还是之后,报纸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核心的意识形态一直没有改变,只不过是由明显转为隐蔽而已。在这种意识形态主导下的报纸乃至所有媒体,都在宣扬着社会主义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媒介消费。

阿特休尔的《权力的媒介》一书中提出完全独立的报业是不可能存在的,在任何体制中,大众媒介都是那些掌握经济、政治、社会权力的人们的代言人。笔者在这里援引阿特休尔的说法并不想批判大众媒介的倾向性,而是想从一个更加客观的角度来看待媒介与权力的关系。媒介也是社会的产物,所以任何媒介在任何制度下都不可能完全中立和独立。媒介作为意识形态机构,维护其所在社会的政治统治也无可厚非,而且这种维护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新闻舆论和政治合法性的关系非常紧密。笼统地说,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党作为执政党,但却仍然延续着革命党的使命,中国政治的一元统治导致舆论一律,舆论一律反过来论证了一元统治的合法性,强化了它的权威。改革开放以后,党的角色真正从革命党转换为执政党,大众媒介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多元话语和多元价值标准的前提下,很好地实现主流意识形态一元话语的有效传播。

在这种大背景下,媒介消费也不再具有独立性,表面上看似千变万化的媒介消费都已经被烙上了意识形态的烙印。下面我们所要探讨的媒介消费中的使用与满足也是在这个大前提下进行的。

三、媒介消费的娱乐化走向

如同一个硬币有正反两面一样,媒介消费的结果也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但是在媒介大量涌现的时代,人们更多地关注媒介消费的消极结果,如美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开始的研究电视对儿童的负面作用。后来越来越多的研究也不断地表明,媒介消费与暴力之间呈正相关。目前研究比较多的是网络成瘾,其主要观点是网络的出现使很多网络用户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从而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笔者认为,关于媒介消费的负面影响的研究固然有其价值,在整个时代都在为技术的进步,生活的改善歌功颂德的时候,能够以批判的态度冷静地思考媒介消费是难能可贵的。然而目前这一研究有逐渐走火入魔的趋势,同传统的批判学派面临的困境一样,媒介消费的批判者一方面高姿态地指出媒介消费的种种弊端,但与此同时却缺乏相应的深入思考和建议措施的跟进,甚至有为批评而批评之嫌。就拿前面提到的网络成瘾研究来说,批评者的矛头对准了网络,但其实对任何东西的过度迷恋都会造成不良后果。

批评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它是建立在对媒介消费所有方面包括优势和不足的深刻思索的基础上的。因此,不管是认可媒介消费的正面影响也好,还是主要针对媒介消费的消极影响也好,其观点都应该是统观全局而取其一后,对其进行深入论述的产物。

笔者注意到,当前关于媒介消费结果的研究逐渐陷入了一个怪圈,对媒介消费持乐观态度的学者总会指责持相反态度的学者看问题不全面,只看到消极的一面而忽视其积极的一面,对媒介消费持消极态度的学者也以同样的方式指责对方盲目乐观。因此双方总是不断论战,谁也不肯承认对方的观点。然而其实双方的观点恰恰不是相反相对的,而是相辅相成的,两种观点正好构成了对媒介消费结果的全面而立体的评价。因为术业有专攻,所以每位学者不可能对媒介消费结果有面面俱到的透析,但其研究肯定有自己擅长的一面。而大部分学者都知道辩证法的道理,都会一分为二的观点,之所以还会有对立的观点,正是因为他们选择了自己擅长的一点来阐述。因此笔者认为,现在很少有学者会片面而偏激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其结论大都是在统观全局的基础上正反两方面观点博弈的产物。如果我们按这样的研究思路来研究媒介消费结果,也许就可以省去很多无谓的论战时间、而把精力投入到自己术业专攻的方面,对立方的观点可以用来借鉴、拓宽自己的思维和视野,从而真正地对媒介消费的消极结果产生有益的影响。

媒介消费的走向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这里我们主要分析媒介消费的娱乐化走向。媒介具有娱乐性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问题不在于媒介消费的娱乐性,而在于媒介消费的所有内容都以娱乐的方式呈现。“娱乐是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不管是什么内容,也不管采取什么视角,电视上的一切都是为了给我们提供娱乐。”[29]媒介以娱乐的方式制作节目,由于媒介生产和媒介消费的同一性,媒介消费必然也走向娱乐化。

媒介消费娱乐化的原因主要有客观和主观两方面:

首先,媒介消费主义所推行的商业逻辑使媒介消费逐渐走向娱乐化。在消费主义文化中一切皆可成为商品用于买卖,媒介生产与消费日益与商业相融合。于是媒介产品变成了商品,商品化的逻辑贯穿于媒介生产和消费的全过程,而商品的逻辑也就意味着对市场的争取和对利润的追求。利益最大化成为悬浮在传媒头上的一把利剑,在市场的压力之下,传媒不断寻找最能吸引受众注意力的资源并以各种方式将其无限扩大,然而只有那些最接近人类本能需求的资源才能够持续地得到最大多数受众的注意。这样一来,娱乐就自然成为了传媒最好的商业选择。在这个大背景下进行的媒介消费也难免娱乐化。

同时,娱乐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一种排解困难、放松心情、缓解压力、宣泄情绪的有效途径,娱乐心理始终伴随着作为个体的人和作为整体的人类。可以说,娱乐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召唤,是人性的内化心理和潜意识存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娱乐活动是一种狂欢的情景扮演,是自我与他者之间、官方文化与民间文化之间、高雅与低俗、精英与大众之间的众声喧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媒介消费娱乐化是对人的身心有益的一种选择,同时娱乐之中官民一体,雅俗共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民主的推行。

因此,媒介消费娱乐化是媒介和消费者双向的选择,并不是一种人为的畸形选择。从现在媒介消费的发展趋势来看,媒介消费娱乐化不可避免。

现在对媒介消费娱乐化的批判越来越多。一些学者认为,大众媒介为达到“娱乐大众”的目的,重感性快乐而轻理性快乐,忽略了娱乐应使人得到健康的愉悦的目的。这些批判大多站在精英主义立场上,对全民共娱乐的现象表示担忧,要以各种名义加以限制和禁止,或者委婉地说加以正确的引导。

然而这一套说辞却正是令现在的媒介消费大军———青年人所反感的。现在社会上好多评论都说这一代的青年人反叛意识太强,对任何事物都有逆反心理,殊不知这种反叛并不是没有来由的,正是由于他们从小就被教育做任何事都要有目的,有意义,都要注重理性思考,偶尔的一次无意义的行动反而让他们觉得身心放松。在一次又一次的反叛中他们尝到了无意义的快乐,这也正是当前无意义的媒介消费越来越多的原因,而这种无意义也正是精英们所批判的庸俗的娱乐化。也许当有一天这样的硬性教导和直接规避越来越少,而媒介消费自由更加明朗的时候,他们会找到自己真正所想要的。

这里笔者想表达的意思与“观点市场”的提法有所不同。观点市场是自由主义的概念,它认为应该把所有的观点呈现给公众,公众可以从这个“市场”中选择最好的。如果观点在人群中自由“交换”,正确的观点或是最好的观点将会流行。观点之间的相互竞争会导致最好的观点被“购买”。观点市场是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因此不需要一个政府机构来审查讯息。

然而“观点市场”存在明显的漏洞。一是,媒介内容远不及其他消费品那么确凿有形;二是,该提法过于信任受利益驱使的媒介经营者,并且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有意“购买”的内容中经常有其他不想要的内容;三是,对于受众的消费技能过于乐观的态度;四是,错误地认为受众———而非广告商———是消费者。

笔者在这里所倡导的并不是“观点市场”,通过分析“观点市场”的缺陷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观点市场”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正如我们在第三章中所分析的,媒介消费从根本上受到正规制度制约;同时,媒介消费还在意识形态、道德规约等非正式制度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之下。这些都表明媒介消费不是完全自由的。然而自由永远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所以笔者所提到的让青年人在媒介消费更加明朗的情况下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信息也是在管制和放纵之间抗衡的一个相对平衡的产物。

在面对媒介消费的娱乐化走向时,我们应该理性思考这一走向出现的原因,针对其原因从媒介消费者的角度和政府的立场来思考怎样引导媒介消费。媒介消费娱乐化的走向是媒介消费发展的客观趋势,我们没有必要恐慌,也没有必要把娱乐化一棍子打死。既然媒介消费不是独立的活动,也永远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因此我们就要力求在媒介消费的控制与放纵之间寻找一个平衡:一方面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来营造更加宽松和明朗的媒介消费环境,另一方面培养媒介消费者的批判意识,其中最为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教育。同时也要给媒介和媒介消费者一定的空间和信任,这样媒介消费的娱乐化走向才有可能逐渐摆脱庸俗,成为娱乐身心的健康方式。

【注释】

[1]宋小卫:《媒介消费者也可打官司?》,载《文化月刊》2003年第9期。

[2]何镇飚:《媒介产品的经济学分析》,载《中国传媒报告》2003年第3期。

[3]沈文英:《媒介使用理论的发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6年版,第45-81页。

[4]Berelson,B.,(1963)the behavioral science today .new york:basic BK.

[5]McQuail,D(2000)McQuail’s mass communication theory ,London:sage.

[6]蔡琪、刘维红:《对传播学中使用与满足理论的再探索》,载《大众传媒》2004年第1期。

[7]燕道成:《受众需要是传媒经济活动的出发点》,载《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2期。

[8]童兵:《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2页。

[9]陈力丹:《马克思主义新闻思想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2页。

[10]王群、曹可凡:《谈话节目主持艺术》,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版,第70页。

[11]赖黎捷:《谈〈心理访谈〉的发展空间》,《电视研究》2005年第9期。

[12]宋小卫:《媒介消费者也可打官司?》,载《文化月刊》2003年第9期。

[13]何镇飚:《媒介产品的经济学分析》,载《中国传媒报告》2003年第3期。

[14]贾国飚:《媒介营销》,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03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33-762页。

[16]文长辉著:《媒介消费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

[17]麦克卢汉;《机器新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18][英]尼格尔·多德著,陶传进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19]乔治·瑞泽尔著,谢立中等译:《后现代社会理论》,华夏出版社2003年版,第110页。

[20][法]让·鲍德里亚著,刘成富、全志刚译:《消费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2页。

[21]同上,第204页。

[22][法]让·鲍德里亚著,刘成富、全志刚译:《消费社会》,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24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3-96页。

[24]让·鲍德里亚:《物体系》,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6页。

[25]Wells,A.Picture-Tube Imperialism,The impact of U.S .television on Latin America,Maryknoll,NY: Orbis,1972.

[26]莱斯理·斯克莱尔:《文化帝国主义与在第三世界的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形态》,摘自《全球体系的社会学》第五章,http://www.gmw.cn/03pindao/guancha/2003-06/030611/030611-17.htm,2003年6月17日。

[27]赫伯特·马尔库赛:《单向度的人》,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第89页。

[28]麦克卢汉等编:《麦克卢汉精粹》,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页。

[29]【美】尼尔·波兹曼著,章艳译:《娱乐致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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