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科学传播徘徊于政府与市场之间

科学传播徘徊于政府与市场之间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鉴于科学传播内容的准公共物品的性质,由市场提供部分传播工作是可行的,既可以很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又能够避免政府单方面提供带来的低效率问题。对于准公共物品来说,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因此,我国的科学传播事业必须尽快跳出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徘徊的状态,只有这样,科学传播才能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才能真正为公众科学素养的提高以及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30.科学传播徘徊于政府与市场之间

在北京大学举办的首届全国科学传播会议(2007.11.17—18)上,笔者对科学传播事业在中国的现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毋庸讳言,在当下,中国科技传播事业很不景气,究其原因,也是众说纷纭。鉴于这种现实,笔者尝试从经济学角度对这种困境进行简单分析。笔者认为,当下科技传播的困境总体上表现为:科技传播的供给与需求出现严重的不平衡。这种供需矛盾在现实运行中可以分解为三种供需矛盾:①总供给严重小于社会总需求的矛盾;②供给的单一化与社会需求的多样化的矛盾;③我国特殊的社会转型模式导致科技传播的相对供给减少而社会的相对需求更少的矛盾,这主要是在由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变过程中,能够给人们带来满足的替代品增多的缘故,再者,由于科学内容本身的特点,接受一门新知识是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等诸多成本的,这些原因都导致对科学传播内容需求的相对减少,毕竟开放社会中能够带来短暂满足的低成本替代品很多。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新闻传播事业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相对于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规模与速度,以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科技传播事业则显得发展速度缓慢、规模扩张有限,明显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局面呢?按照比较传统的说法:科技传播的结构包括四个基本要素: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渠道和接受者。如果我们把这个结构按照供需模式重新划分,可以发现,与科技传播的供给方有关的是传播者和传播渠道,需求方则是接受者,至于传播内容我们完全可以把它当成一种商品。在这种重新划分的供需结构条件下,当下科技传播面临的困境就可以解释为:科技传播的供给与需求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平衡。只要看看国内目前科技传播的现状,就可以印证这种观点:据北京市科技记者编辑协会2003年3月至2005年10月对中国部分中央级报纸及北京市属报纸为期半年的调研统计,科技新闻的平均比例只占3%~4%,个别报纸甚至仅为1.6%,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甚大(姜岩,新华网,2007.5.21)。传统的纸媒的情况是这样的,那么新兴的网络媒体的科技传播现状又如何呢?数据同样令人触目惊心:在我国近70万个各类网站中,能正常运行的科技传播网站及栏目只有408个,仅占0.58‰,且存在原创内容少、交互性差、访问量小等诸多问题,现状不容乐观。由此可以看出,科技传播的供给现状是存在严重不足的。是不是人们不喜欢或不需要科技传播呢?另外一组数据给出了相反的答案:据中国科普研究所2005年进行的第六次中国公众科学素养抽样调查,中国公众对科技新闻很感兴趣,其中最感兴趣的是科学新发现、新技术的应用和医学新进展,比例分别达到54.5%、50.9%和45.9%。作为参照的是,公众对国家经济发展感兴趣的比例为53.5%。由这些数据,我们可以基本上推断出:中国科技传播面临的困境是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在对科技传播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之前,需要对科技传播内容的属性进行界定。在笔者看来,科技传播的内容应该属于准公共物品(quasipublic goods)的范畴。自1954年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提出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划分以来,关于这种划分就存在很多争议,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并没有泾渭分明的分界线。在经济学中,一般根据排他性和竞争性对物品的类型进行区分。纯公共物品一般指同时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但有竞争性的物品称为共有资源,而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物品则为私人物品。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我们再来检查一下科学传播的内容:顾名思义,所谓科学传播,它传播的内容一定是科学思想、科学观念等观念形态的知识产品。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传播的内容不完全符合纯公共物品的定义,但可以算做准公共物品。按照传统的看法,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应该是政府和国家,由于消费的非排他性,导致完全由私人提供是不可能的。从科学传播内容的这种特点看,我们可以延伸推出:科学传播的主要资助者应该是国家和政府,否则供给不足的矛盾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但是,如果完全由政府提供,则无法克服低效率的问题。鉴于科学传播内容的准公共物品的性质,由市场提供部分传播工作是可行的,既可以很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又能够避免政府单方面提供带来的低效率问题。

我国科技传播事业的发展历史,按照刘华杰教授的划分法,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科学普及阶段、公众理解科学阶段和科学传播阶段。如果这个阶段划分是合理的,那么不难发现它背后的运作模式应该是这样的:科学普及完全由政府提供,实践证明其效率很低,公众理解科学阶段则有完全市场化的倾向。事实证明,这种模式也是存在缺陷的,由于市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天性,导致传播内容混乱,传播内容有被市场利益俘虏的倾向。因此,这个阶段面临的潜在问题,让人们怀疑这种行动理念的持久性与合理性,最近几年兴起的科学传播的运作模式正处于探索阶段。笔者认为,这个阶段应该采用政府和市场双管齐下的策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运作模式。对于准公共物品来说,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

因此,我国的科学传播事业必须尽快跳出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徘徊的状态,只有这样,科学传播才能真正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才能真正为公众科学素养的提高以及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起到推动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