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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时间:2022-09-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亲自履行成为劳动合同履行的首要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也是劳动合同履行的必要条件。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注册地经常会发生不一致情形,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生产模式和用工方式。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实际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劳动过程才能顺利实现。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它是特定主体间的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订立的合同,劳动合同一方面具有人身隶属关系性质,另一方面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当事双方必须履行了义务,才能获取权利,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所以,亲自履行成为劳动合同履行的首要原则。劳动者的义务只能由劳动者自己去履行,不能将应由自己完成的义务交由第三方代办。同样,用人单位只能由用人单位的管理者代表用人单位去履行,不能将自己对劳动者承担的义务转嫁第三方承担。订立劳动合同的当事双方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以各自的实际行为履行应尽义务,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的效力也就形成了。劳动合同虽然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但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一经当事双方签订,全面遵守和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是当事双方共同的选择,也是法定的要求。只有当事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并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按质按量来履行全面义务,才能算是全面履行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当事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有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当事双方必须保证自己亲自、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与内容。自己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要做好,同时要为对方履行劳动合同创造基础和条件。就用人单位而言,必须关心职工,要为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实现提供保障;要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生产设备,发放安全卫生的防护用品,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培训计划,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并且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要为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就劳动者而言,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和指挥;要加强岗位知识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劳动技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岗位要求。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当事双方必须相互协商,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纠偏,相互补台。

劳动合同履行必须建立在有效的劳动合同基础之上,无效的劳动合同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都可以拒绝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主要包括这样几种情形: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初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订立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都无须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动合同有效,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和形式合法及订立程序合法。具体来讲,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要求;二是实体内容所规定必备条款缺一不可,且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三是订立程序必须严格遵守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只有这样情形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才能有效,也才能为劳动合同的有效履行创造可靠的条件。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也是劳动合同履行的必要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就用人单位而言,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4.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5.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发出支付令。

6.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7.用人单位不得对劳动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得要求劳动者从事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

8.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9.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继承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需要提醒的是,在规章制度这一环节中,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公示或者未履行对劳动者的告知义务,该规章制度不能生效。有关规章制度具体细节内容,本书有专章论述,在此不再赘述。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的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的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作为市场主体的用人单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投资多元化、生产多元化、用工多元化成为一个流行和趋势。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注册地经常会发生不一致情形,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生产模式和用工方式。用人单位异地用工现象不在少数。因此,如何确定和处理好劳动合同履行地,以及遵守相关劳动标准问题,成为用人单位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不仅要看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同时要看劳动者的实际劳动场所、劳动者工资发放地,以及工作场所与岗位职责的关联度等等因素。一般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应当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所在地,当然,对于经常跨区域工作的劳动者需要看具体情形确定。对于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情形如何遵守相关劳动标准问题,现行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即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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