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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混合经济理论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除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外,还可以有前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但它无论如何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经济的存在,因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推翻了资产阶级政权之后才能产生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当然有社会主义经济存在,但资本主义经济是不能长期存在的。

将资本主义的国营企业,包括地方国营的、市政的企业,说成是社会主义的,这种理论最早出现在19世纪20年代的德国。当时,在普法之战中获胜的普鲁士索取了大量赔款,铁血宰相俾斯麦为了向外侵略,便用此款办国营钢铁企业和铁路,为了软化正在兴起的工人运动,又开始实行福利政策。对于这种资产阶级政策,当时在大学任教的经济学教授,即新历史学派诸子,称之为国家社会主义。其后,80年代英国最有教养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目睹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而又害怕科学的社会主义,便组织改良主义团体费边社与科学社会主义相对抗。费边派称市政企业为市政社会主义,并宣称从19世纪上半期英国开始实行的工厂立法、捐税制度、市政建设,就是一部社会主义发展史。德国新历史学派的国家社会主义,后来成为希特勒纳粹党的民族社会主义;英国费边派的市政社会主义则是英国工党的理论基础。

将最初从私人垄断资本主义中产生的计划化因素首先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是希法亭。他是用曲解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的手法来达到这一目的的。1864年,由马克思执笔的《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中指出:在英国,由立法限制工时引起了激烈的斗争,这除了引起资产阶级的惊慌外,还涉及一个大的争论:即构成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供求规律的盲目统治和构成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由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之间的争论;因此,十小时工作日法律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实际的成功,并且是一个原则上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第一次在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面前公开投降了。

马克思这里说的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1814年拿破仑战争结束后,英国产业资本家酝酿取消有利于地主阶级的、对廉价谷物进口收税的谷物法,两个剥削阶级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由于产业资本家在议会势力日大,此法势在必废,工人阶级利用了它们的矛盾,利用了地主阶级要进行报复的心理,掀起一个将工作日从11.5小时减缩为10小时的运动,并取得胜利——将其制定为法律。在这过程中,资本家开始时十分惊慌,面授机宜,要庸俗经济学家西尼耳炮制“最后1小时”论,即认为利润是11.5小时工作日中最后一小时创造的,工作日减为10小时,纯利润就消灭了,工业也消灭了,此外,还叫嚷这种立法是对神圣的供求规律的破坏,其结果不堪设想。但是,10小时工作日法的实行,并没有减少利润,相反地,由于劳动效率的提高,利润倒增加了。这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改口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政治经济学’上的伪善者现在也宣称,认识法律上规定工作日的必要性,是他们这门‘科学’的突出的新成就。”[1]这就是说,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第一次公开投降了,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提出的原则胜利了,即在自发的供求规律以外,用具有计划因素的法律来指导资本主义生产也是可以的。

其后,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更明确地指出,资产阶级的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在《社会主义由空想发展为科学》中,恩格斯更进一步指出,在托拉斯中,自由竞争变为垄断,资本主义社会的无计划生产向着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有计划生产投降。这里只是说,在垄断资本主义中,是存在着计划化生产的因素的,但计划化本身并不就是社会主义。

希法亭曲解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论述,认为计划化本身就是社会主义。这是他在1927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基尔代表大会上说的话:有组织的资本主义实际上是用有计划生产的社会主义原则来代替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原则。既然这样,那末有组织的资本主义,亦即资本主义的计划化,就变成是社会主义了。

其后,1934年英国著名资产阶级作家威尔斯访谈美国罗斯福总统后,再访问苏联,他对斯大林说,苏联搞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罗斯福的新政是计划经济,也是社会主义。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许多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创办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国营企业,国家对经济的统制加强;战后,英国工党政府对煤矿和铁路等实行资产阶级国有化政策,法国将沦陷区里德国的和法国的企业收归国有;某些工党和社会党执政的国家,实行国有化政策,日本、法国等在经济建设中强调计划指导。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原来的由计划经济构成的国民经济中,出现了市场调节的因素。这两者即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变化和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管理体制的变化,在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来,其都是向混合经济发展。

所谓混合经济,就是一方面是国营经济和计划经济,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另一方面是私人经济和市场经济或市场调节,这是资本主义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结合,就是混合经济,即第三种经济。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说:“我国的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在其中,国家机关和私人机构都实行经济控制。”[2]在这里他将垄断资本主义的国营企业、计划化因素,看成是同资本主义经济、市场机制相异的因素,然后称这两方面构成混合经济。

混合经济论的实质,不仅是将垄断资本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和计划因素错误地看成是社会主义,而且将社会主义的市场调节错误地看成是资本主义,因而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都走向混合经济,即都走向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混合。所不同者仅在于:在西方是先有资本主义,后有社会主义;在东方是先有社会主义,后有资本主义,两者殊途同归。这就是目前在西方泛滥成灾的混合经济论。

这是大错特错的。

首先,如果我们科学地说明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就否定了这两者能混合成一种经济的可能。社会主义要发展为共产主义,市场调节不能永存是毫无疑问的。就是资本主义的私人经济、市场机制,同它的国营经济、计划化因素,也是不能永远混合成一种经济的。因为这两者实质上是不同类型的资本主义经济,最终都要被社会主义取代。

其次,如果说,混合经济论说的不是永远混合,而是短期并存,那也是不对的。虽然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除资本主义、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外,还可以有前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但它无论如何不可能有社会主义经济的存在,因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推翻了资产阶级政权之后才能产生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当然有社会主义经济存在,但资本主义经济是不能长期存在的。

再次,这种理论的方法论基础是:国家没有阶级性,因而凡国营企业或国营经济,无条件地都是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经济或计划因素,没有社会内容,因而凡是计划化,无条件地都是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已多次指出,垄断资产阶级国家的国营企业,或者是国家资本主义企业,或者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企业,它们的计划化是为了攫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和垄断利润,这丝毫也不是什么社会主义。

【注释】

[1]《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28页。

[2]萨缪尔森:《经济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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