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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销售折让和销售折扣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销售折扣,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时,为鼓励购货方多购商品或尽早付款而给予的价款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实际发生销售折让时,冲减企业的销售收入。甲公司在20××年5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假定甲公司已确认销售收入,与销售折让有关的增值税额税务机关允许冲减,销售折让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折扣,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时,为鼓励购货方多购商品或尽早付款而给予的价款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按照商品的零售价格开出发票,在此基础上给予买方一定比例的销货折扣。现金折扣是指企业采用赊销方式时,为鼓励购货方在信用期限内尽快付款而给予的销货折扣。

与销售折扣对应,企业在经营中还会发生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实质是原销售额的减少。实际发生销售折让时,冲减企业的销售收入。

在实务处理中销售折扣与销售折让处理方法各不相同,应对此区分清楚,不可混淆。下面具体举例说明。

【例】甲公司在20××年5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5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2)如果乙公司在5月9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200元(10 000×2%),实际付款11 500元(11 700-200)。

(3)如果乙公司在5月18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10 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100元(10 000×1%),实际付款11 600元(11 700-100)。

(4)如果乙公司在5月底才付清货款,则按全额付款。

【例】甲公司在20××年6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8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36 000元,款项尚未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640 000元。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商品外观上存在瑕疵,基本上不影响使用,要求甲公司在价格上(不含增值税额)给予5%的减让。假定甲公司已确认销售收入,与销售折让有关的增值税额税务机关允许冲减,销售折让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年销售实现时:

(2)发生销售折让时:

(3)实际收到款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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