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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供给侧改革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由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医患纠纷情况进行评估,以整体绩效给予奖励。政府能有效指导基本医疗服务和基药价格,通过加强监督控制乱增项,但若对新药、专利药、新型器械采用直接价格控制这种非市场化手段,极易造成市场企业创新不足,影响研发型企业的成本覆盖和员工激励。

医疗卫生不仅要通过医保解决需求侧的群众支付问题,还要改革供给侧:一是实现医疗到达,即有布局全国的医疗机构网络;二是确保诊治质量,即医生能力和设施水平要足够;三是控制供给价格,即限制医疗服务和所售药品器械乱涨价、乱增项;四是提高服务效率,即有限的医疗资源要面对好日益增长的群众就医需求。2009年的新医改方案提出后,以上四点也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比如,担心虽然药品零差率但医院变相收费或以自配药和好药收高价,依然“看病贵”,认为农村和社区医院缺乏质量,依然会去挤大医院,还是“看病难”,医院和医生收入减少,服务意识下降,出现“推病人”的现象。对此,笔者的看法为:

一是改革方向正确。新医改强调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并为此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健全从预防控制到计划生育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形成覆盖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医疗服务政府指导定价,这些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因为只有靠公立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才能实现对全国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到达,要尽快将改革深入全部医院。

二是采用激励机制提高质量。还是要以物质激励医院和医生,公立医院的预算、编制和工资待遇都须有一定自主权,不宜由政府抓死,否则就回到计划经济僵化的老路,医院和医生将缺少服务好患者的动力并怠于创新,医疗质量难以提升。但这种物质激励不能通过医生决定患者多检查多开药多创收来实现,而是以其承担的工作量发放,如果医生服务好得到多数患者的认可,应该使其多劳多得。同时,由卫生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医患纠纷情况进行评估,以整体绩效给予奖励。

三是通过力量集合压低价格。政府能有效指导基本医疗服务和基药价格,通过加强监督控制乱增项,但若对新药、专利药、新型器械采用直接价格控制这种非市场化手段,极易造成市场企业创新不足,影响研发型企业的成本覆盖和员工激励。此宜考虑采取“市场对市场”的方式,政府经办机构对厂家进行直接集中采购,回避普通患者作为买方存在的力量弱势,通过集体力量招标、谈判实现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应不至损害厂商利益,采购后零差率售给患者。

四是强化竞争机制提高效率。公共产品当然可以由私营部门供给,政府只需控制定价权即可,因此,为满足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应大力鼓励民办医疗机构发展,将其定位为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的医疗服务体系支柱,同等核准其为医保定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药,并鼓励其积极展开竞争。不管所有制来源,只看最终产品质量,民办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情况同样受到考核,绩效出色的同等奖励。

五是大力发展电子医疗科技。如数字化预防控制、自助健康提示、应急联网告警、远程诊断、家用自动化医疗系统等,这些技术进步能逐渐替代家庭医生、全科大夫、普通门诊和测试等许多机制和功能,既能扩大医疗供给的覆盖面,又能提高质量和效率,并持续降低患者付出的成本,将始终是实现全民高水平医疗保障的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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