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药品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监护室存放药品应按内服、注射、外用等不同种类及剂型分类放置,按失效期先后摆放,标识按药典规定书写,字迹清楚。6.对麻醉、精神药品应做到定种类、定数量,放置保险柜加锁保管,班班清点交接,钥匙由值班护士随身携带。使用后登记患者床号、姓名、药名、用药时间、剂量,并有执行护士签名,保留安瓿,及时补充。

1.根据工作需要,与中心药房共同商量确定监护室储备药品种类、数量,指定专人负责药品保管工作。

2.监护室内所有药品只能按医嘱供患者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

3.监护室存放药品应按内服、注射、外用等不同种类及剂型分类放置,按失效期先后摆放,标识按药典规定书写,字迹清楚。

4.不同药品应按其性质和贮藏条件分别存放,生物制品等需冷藏药品应置冰箱内保存。

5.定期检查药品失效期,发现药品变色、发霉、混浊、沉淀、过期或包装破损等情况不得使用。

6.对麻醉、精神药品应做到定种类、定数量,放置保险柜加锁保管,班班清点交接,钥匙由值班护士随身携带。使用后登记患者床号、姓名、药名、用药时间、剂量,并有执行护士签名,保留安瓿,及时补充。

7.特殊和贵重药品应明确登记,加锁保管,班班清点交接。

8.自备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数量,单独存放。

9.外购药品,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