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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批评性话语分析的批评

时间:2022-02-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采用什么标准来评价CDA的文本分析?这是对批评性话语分析最具有杀伤力的问题,因为它涉及CDA作为一门“工具语言学”生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仅如此,该问题还与本研究相关,即运用批评性话语分析研究跨文化话语偏见的有效性。在对威多森的批评进行回应的论文中,他引用自己著作中的相关内容来反驳。
对批评性话语分析的批评_话语偏见的跨文化分析

四、对批评性话语分析的批评

批评性话语分析自从面世后,所面临的指责和批评就从来没有停止过。著名语言学家威多森(H.G.Widdowson)在一篇题为《话语分析:一种批评的观点》(Discourse Analysis:A Critical View)[40]的文章中指出,CDA是在赶时髦,其分析方法与文学批评试图挖掘文本中的意识形态偏见的方法没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他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对CDA的批评:一是认为CDA概念混乱,例如没有清晰地区分text(文本)和discourse(话语);二是CDA存在将社会学和语言学理论等同于政治责任的倾向,这样就引出了分析(analysis)和阐释(interpretation)之间的关系问题,使人对CDA的某些原则和实践产生怀疑。针对威多森的这些质疑,费尔克拉夫也撰文《对亨利·威多森的〈话语分析:一种批评的观点〉》(A Reply to Henry Widdowson's Discourse Analysis:A Critical Review)[41]作为回应和答辩。后来,威多森又对费尔克拉夫的回应撰文《回应费尔克拉夫——话语和阐释:猜想和反驳》(Reply to Fairclough—Discourse and Interpretation:Conjectures and Refutations)[42]进行了反回应。纵观两位学者的笔墨论战,客观地说,威多森的指责有的比较中肯,有的则有失偏颇。

相比威多森的略嫌尖刻的批评,另一位语言学家迈克尔·斯塔布(Michael Stubbs)对CDA的批评则是积极的和建设性的。他肯定了CDA的许多主张,同时也指出CDA存在的问题,如“明晰性”(explictness)、“客观性”(objectivity)、“可靠性”(reliability)和“可验证性”(testability),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例如,他认为CDA的研究效果可以通过辅之以比较和量化分析方法而得到加强。他的批评性意见集中体现在他所提出的十一个问题中:[43]

1.By what criteria can CDA's textual analyses be evaluated?

(采用什么标准来评价CDA的文本分析?)

2.What source of interpretative authority does CDA claim?

(CDA的解释权威性来自何处?)

3.What descriptive claimis being made aboutmixed texts?

(对混合性文本的描述有何主张?)

4.What relation is claimed between language use and cognition?

(CDA对语用和认知之间的关系持何种主张?)

5.How does language use actually affect habitual thought?

(语用如何影响习惯性思维?)

6.How does frequency of use relate to naturalization?

(使用的频度是如何与自然化相关的?)

7.Can CDA escape from circular language-cognition claims?

(CDA能够逃脱语言—认知循环论吗?)

8.What are the relationships between text,addressor and addressee?

(文本、发话人和受话人之间是何种关系?)

9.How can comparative studies be designed?

(比较研究如何设计?)

10.Howare data selected?Are they representative?

(如何筛选语料?它们具有代表性吗?)

11.How does CDA relate to other constructivist theories of language and cognition?

(CDA与其他语言和认知的建构理论是如何相关的?)

在中国,学界对CDA也不乏批评之声。例如,有学者指出,CDA对意识形态、权力等术语的理解和运用不一致,分析的目的和宗旨与语言学研究颇有差异,所以,其学科性质、方法及其研究范围还存在争议和矛盾。[44]

这些批评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笔者在此无意介入这些复杂问题的讨论或对其评判,只是出于本研究的需要,综合以上诸多批评来对其中一个核心问题略作阐述。这个问题是:批评性话语分析对文本的分析是否具有有效性和权威性?这是对批评性话语分析最具有杀伤力的问题,因为它涉及CDA作为一门“工具语言学”生存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这还是个带有纲领性的问题,因为它几乎涵盖了针对CDA的其他问题。不仅如此,该问题还与本研究相关,即运用批评性话语分析研究跨文化话语偏见的有效性。

威多森和斯塔布都对这个问题给予了特别的关注和提出了批评。威多森指责CDA缺乏公正性,具有偏见,“我相信这确实发生在很多批评性话语分析中。它是从某一特定的角度,对文本做出的一种不公正的阐释。说它不公正,有两层意思:首先,它不公正是因为它浸润着意识形态,所以是偏见的;再者,它不公正是因为它选择了文本所具有的支持偏向性阐释的文本特征”。[45]意思是说,如果分析者本身具有某种意识形态,那么他就会认为意识形态就在文本之中,他所要做的工作就是发现和揭示它。这样,他就会认为他对文本的阐释是惟一有效的,但这种阐释只不过是众多阐释中的一种而已,并不见得比其他的阐释具有权威性。威多森认为CDA忽略了这一点,因为它“很少提及其他阐释的可能性。这通常暗含着所提供的惟一阐释是得到了文本特征的独特支持”。[46]斯塔布也做了类似批评,“如果不能从文本中读出意识形态,那么分析者自己就会根据他们自己无法解释的知识将意义读进文本(这是个循环问题)”。[47]

费尔克拉夫对这些批评不以为然。在对威多森的批评进行回应的论文中,他引用自己著作中的相关内容来反驳。例如,对威多森指责他很少提及其他解释的可能性,他说:

在实践中,价值被非常机械地归因为某种特定结构(如没有施动者的被动语态)。但是文本对基于语境和阐释者的不同阐释是开放的,这意味着话语的社会意义(包括意识形态)不能简单地从文本中读出而不考虑文本在社会分配、消费和阐释中的形式和变体。[48]

他还指出:

阐释者是……这样一些社会主体,他们具有特定的积累下来的社会经验,拥有面向社会生活多层面的各种资源,这些变量影响着他们对特定文本的阐释……如果人们想恰当地评估他们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有效性,那么对阐释者阐释文本的方式的考量就很重要了。[49]

也许是费尔克拉夫注意到了这些问题,但是却没有提出不同的解读方式模式因而遭到批评。霍尔在其“编码/解码”理论中提出的三种解读形式:主导型解读、协商型解读和对抗型解读或许可以看作对费尔克拉夫上述论述的有力支持和补充。

威多森和斯塔布等对CDA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的质疑是有道理的,但是,他们在指责CDA的不公正时,是不是也暗含着有一个所谓客观“公正”的分析呢?再者,他们过度强调了阐释者的个体独特性,却忽略了阐释者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伽达默尔认为任何理解都是“过去”与“现在”的对话,“个人视域”和“历史视域”的融合。文本是开放的,并不存在一个客观意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个人有阐释的自由,但是受社会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个人又没有过度阐释的自由。CDA从来不否认自己的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性,但也从来没有忘记自我反思性。也就是说,在对通过话语表现出来的各种不平等进行研究和分析而成为一种介入性的社会和政治行动时,CDA也时时提醒分析者要反省他们自身的诸种局限性。从这个意义上讲,CDA仍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社会批判分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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