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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心学的批评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 对心学的批评吴廷翰本其气一元论,对宋明理学家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杨简、王阳明都提出了批评。吴廷翰这里,对从陆九渊到杨简,再到王阳明、王门后学的心性学说都提出了批评。对王阳明批评最多的,是“以心为性”。吴廷翰指出,心生于性,而性的根源是气。但若站在王学立场,则吴廷翰所提出的问题,皆不足为阳明病。

二 对心学的批评

吴廷翰本其气一元论,对宋明理学程颢程颐朱熹陆九渊、杨简、王阳明都提出了批评。他对二程、朱熹的批评集中在性理的本质上,他说:“所论与先儒不同处,只是以气即理,以性即气,此其大者。”(《吴廷翰集》第33页)对陆九渊、王阳明的批评,全在“以心为性”四字。吴廷翰对陆王之学贬斥尤甚。他说:

自陆子之学,有“先立乎其大者”与“求放心”云云,若独指心而言,已有独任本心之失。至其徒杨敬仲一误,遂至以心为性。而曰“道心”,谓心即道也;“心之精神谓之圣”,谓心即圣也。夫以心为道为圣,而一切由之,以为言下有悟,言心下自省,便即是道,便即是圣人。此非释氏明心见性成佛之旨而何?今之人好异自高,遂窃其说而张大之,曰“致良知”。而其徒从旁窃听,以为妙道精义;且指其一种虚闻虚见者即妙解神悟,学不知性而专任心,其流之弊一至于此。然则心性之间,其儒释之辨欤?(《吴廷翰集》第34页)

吴廷翰这里,对从陆九渊到杨简,再到王阳明、王门后学的心性学说都提出了批评。陆九渊之独任本心,朱熹在鹅湖之辩时即已指出,朱熹批评陆九渊专事尊德性,遗却道问学,以心为理,以心为性。吴廷翰对陆九渊的批评也沿着这一方向,认为只以“先立其大”为学,于考究物理之道问学上终有欠缺:“陆子之学但求本心,于思字尚欠一格。”(《吴廷翰集》第59页)又指责陆九渊只讲求心,遗缺性:“陆子论学,独于性上不甚发明。”(《吴廷翰集》第61页)陆九渊的学生杨简将心推至极端,其《己易》以心与易道同其广大。又援引“心之精神之谓圣”之说,以心为道,以心为圣,而一切由之。功夫惟在悟,惟在内省,当下一悟,便是圣人。吴廷翰认为,此与禅宗所谓明心见性相同。这里,吴廷翰是以心性皆气,心性并重批评陆九渊师徒任心遗性之弊。

吴廷翰批评陆九渊和杨简的地方,在他的著作中还不甚多,而批评王阳明的地方,则有多处。对王阳明批评最多的,是“以心为性”。他的心性论,首辨心性为二:“心、性字,似一而二,今人知其一不知其二,所以为学易差。”(《吴廷翰集》第35页)《传习录》中比较浑融的地方,都被吴廷翰拿来作为混淆心性的例证,如“性一而已,自其形体谓之天,主宰谓之帝,流行谓之命,赋于人谓之性,主于身谓之心。心之发也,遇父便谓之孝,遇君便谓之忠,自此以往名至于无穷,只一性而已”一段,吴廷翰认为,这一段性、天、帝、命、心、忠、孝不分,是抹杀心性之别。他指责王阳明:“以心为性,乃此老根本之误。”(《吴廷翰集》第35页)下面这一段更是被吴廷翰斥为“知觉作用为性”的佛论:“知是理之灵处,就其主宰处说便谓之心,就其禀赋处便谓之性,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无不知敬其兄,只是这个灵。”(《吴廷翰集》第35页)吴廷翰认为,王阳明之失在以心为性,以为心中流出者即性,所以其功夫在推致良知,能致得良知,便无适而非道。吴廷翰指出,心生于性,而性的根源是气。心中有生于形气之恶。发于性者,可谓道心,而心中潜伏之恶,亦乘间而出。若恃任心之发,以为心之发者就是良知,就是道,则有认贼作子之患。吴廷翰提出,心中流出者,须察识辨别,孰为性之所发,孰为非性之所感,否则将流为猖狂自恣。

吴廷翰不仅批评王阳明以心为性,而且认为,王阳明的为学宗旨致良知理论上有漏洞,他说:

凡言知者必是心之已发,若未发之知,浑然之良,何从而致?然已发之知则有良不良,人何由而知之?又何从致之乎?若曰良知自知,殊非圣人能之。……故圣人之学,必须格物以致知。如《书》所谓“学于古训”,《易》所谓“学聚问辨”与“多识前言往行”,孔子所谓博文、学文、明善,孟子所谓博学、详说。验以吾心,获于古人,才于理之是非、念之善恶晓然分明,而后其知庶几可得而致。不然,则中人之资,心体未莹,知之所发,善恶纷如,何以考据证验?一切念虑,皆非实体。其不至于独守自心,抱空妄想,认昏昧以为虚灵,呼情欲以为至理,猖狂自恣,无所忌惮,而卒为佛老之归、小人之党者,几希矣!(《吴廷翰集》第64页)

吴廷翰这里指出的,确实是王阳明之学一个关键性问题,也是王学之外的学者最难契会因而致诘最多的地方。在朱子学中,已发未发是斩截的。已发是情,未发是性,性为形而上,情为形而下,形而上之性不可推致于外。并且对已发的照察是形而下的活动,是心作为校验官对已发进行的察识与判别。吴廷翰也沿袭了这一见解,故对王阳明致良知之学隔膜不通。吴廷翰提出用以代替王阳明之学的是传统的朱子学的方法。吴廷翰认为,能够推致于外的必是已发,必是形而下的心的活动的产物。未发则不能推致,心的发散流出与对此发散流出之价值判断者为同一人。在未有格物功夫之前,在良知判断是非的功能被锻炼之前,人怎能判断善恶是非?能保证所推致者皆善,这只有圣人。所以,必须改致良知为格物致知;必须有学问思辨,博学详说,明善诚身诸功夫,才能对善恶是非有敏说的识别力、判断力。这样推致的才是经过过滤、筛选、调节的知。无有此等功夫,心之所发必至善恶杂夹,必至“认昏昧以为虚灵,呼情欲以为至理”,为一无忌惮之人。这里,吴廷翰是站在传统的朱子学的立场对王阳明提出诘难的。阳明之学对于拘守传统的人来说,确实如徐爱初闻王阳明之教:“始闻而骇,既而疑”。但若站在王学立场,则吴廷翰所提出的问题,皆不足为阳明病。如前所述,王阳明良知之学是在遵循朱熹格物说去做而扞格不通,经龙场之悟转到心学上,又经一系列大考验大事变,通过实践中的体悟和理论上的提炼而得到的。阳明良知之学中,形而上之性和形而下之心是打通的,这个打通基于他在长期道德实践中对于私欲的克治,对于智慧的凝聚,对于境界的提升。理论上的根据是孟子的“良知良能”的自然发用。他的弟子王龙溪对于他最后境界的概括是“开口即得本心,更无假借凑泊”,就是说,心中流出的是本心,本心即性。所以王阳明说“良知即天理”、“良知即性”。并且王阳明的致良知,致字即是行字,良知推致之处,就是私欲克治之处,天理流行之处。所以致良知同时即是“格物”,即是“正其不正以归于正”。王阳明明确把良知规定为“所性之觉”,即良知天理的时时发露,时时呈现,时时为心觉知。良知又在推致的过程中锻炼了善恶是非判断能力。其晚年化境至如黄宗羲所谓“如赤日当空而万象毕照”。吴廷翰批评王阳明,而对其良知之学的精髓实未能知。他的批评多由己学出发,显得隔膜、肤廓。

吴廷翰对阳明格物说、知行说也提出了责难:

今人为格物之说者,谓“物理在心,不当求之于外;求之于外,为析心与理为二,是支离也”。此说谬矣。夫物理在心,物犹在外,物之理即心之理,心之物即物之物也。(《吴廷翰集》第45页)

吴廷翰又说:

“致知在格物”,格物只是至物为当。……分明使致知者一一都于物上见得理,才方是实。盖知已是心,致知只求于心,则是虚见虚闻,故必验之于物而得之于心,乃为真知。此正圣贤之学,所以内外物理合一处。(《吴廷翰集》第45页)

这里吴廷翰承认心中有理,此理与外物之理同一。心中之理只有与外物之理验证吻合,才是可以运用之实理。所以,他认为格物就是至物,至物是就外在事物上知其理然后与心中之理验证。这就是他说的“必验之以物而得之于心”,也就是他所谓“内外物理合一处”。只于外物上求理与只于心中求理都是片面的。只求于心,所得为“虚见虚闻”,必须在外物之理上验证。王阳明的“物理在心,不当求之于外”,是是内而非外,陷于一偏。他的根本观点在求理于物而与心中之理验合。

由于此他不同意王阳明训“格物”为“正物”。他斥责说:“今学谓格物为正物,是舛说也。”(《吴廷翰集》第49页)他的意思是,王阳明训“格物”为“正念头”,己意尚未诚,心尚未正,如何正念头。如果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功夫皆在正念头之后,则念头正否之标准何在?所以,格物当以程朱训至物为是。若论功夫先后,则“致知、格物乃穷理之始,穷理乃致知、格物之终”(《吴廷翰集》第48页)。

吴廷翰此论,亦不足以难阳明。王阳明以格物为“正念头”,正是他理论系统中应有之义。在王阳明,格物之“物”为“事”,事包括行为的主体和被从事的对象。王阳明所谓事,大多指伦理行为。格物同时即“致良知”。良知是“所性之觉”,即善的发露呈现,以善的发露呈现为指导、为动机去做事,在行为中改正不善的念头。故良知诚致,则念头必正,“知致必物格”。不是意诚了心正了才可格物,而是格物即所以诚意正心。吴廷翰虽承认孟子“万物皆备于我”,但对心学之完备形态的阳明学,仍是隔膜的。

吴廷翰对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批评,在其中的能知必能行,认为能知必能行将导致以知为行。吴廷翰说:

所不取以致知为力行之说者,谓其知得一分便以为行得一分,知得二分便以为行得二分,其始也以行为知,其流也以知为行,则今日之所讲者全无一字着落,其终只成就得一个虚伪。(《吴廷翰集》第54页)

吴廷翰认为,致知与力行是两个范畴,王阳明的知行合一,知到处即能行到,知之多寡即行之多寡,其流弊必然导致以知为行。实际上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其内容早年晚年有不同的侧重点。早年所侧重者,在知与行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知是行为的观念方面,如动机、谋划、措施等;行是行为的实践方面,即将计划措施付诸实行。没有无思之行,也没有无行之思。这就是阳明所讲“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的真实含义。在这个意义上,知行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而他晚年讲知行合一,以知为良知,以行为推致良知的实际行为。故他揭致良知宗旨后即不再提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致良知应有之义。阳明说“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真知”。他的知行合一,知指真知,真知不仅动机是良知——至善,而且知道必须将之付施实践,知道如何将之付诸实践。知行合一是应然与实然的合一,是道德行为与知识行为的合一。从这里看,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既不是知而不行,也不是以知为行,而是一种不偏于一边的知行观。阳明一生,行为卓荦,知识精湛;他的知不是经生章句之知,他的行不是鲁莽灭裂之行。他的一生就是他知行合一学说的体现。

吴廷翰为了避免以知为行,提出知行两处用功和知行有先后的思想,他说:

知行合一所以必辨其不然者,无他,盖知行两处用工,而本则一耳。若以知即是行,则人之为学只是力行便了,又何必致知。

知之与行,自有先后,自有作用,但不可截然为二途耳,岂可混而一之乎?(《吴廷翰集》第56页)

吴廷翰反对知行浑然不分,认为此可导致以知为行。但他知行两处用功,知行自有先后的观点是王阳明所反对的。在王阳明看来,此二者是割裂道德与知识、割裂知与行的温床,是知而不行的根由。王阳明说:“今人却就将知行分做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我如今且去讲习讨论做知的功夫,待知得真了方去做行的功夫,故遂终身不行,亦遂终身不知。此不是小病痛,其来亦非一日。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传习录》上)这里王阳明对割裂知行的弊病提掇得甚是痛切,对提出知行合一的苦心,剖白得甚为清楚。至于吴廷翰以《书经》中“知之匪艰,行之惟艰”与《孟子》“始条理,终条理”之分来论证知行合一之非,更显得理据不足。

以上吴廷翰对陆王的批评,表明他基本上是一个朱子学者,对心学所以兴起的缘由缺乏洞察力,对心学尤其王阳明学说的精义缺乏深切了解。除了在宇宙本体的论述上有一些新颖之处,在格物、知行诸方面都未能提出新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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