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目录学研究对象之争鸣

目录学研究对象之争鸣

时间:2022-02-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多数同志认识到,离开了对目录学规律性的认识,要将目录学研究对象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是不可能的,因此更进一步地从目录学发展的规律性方面来揭示目录学学科自身发展的特殊矛盾、确立目录学的研究对象成为共识。作为目录学的研究对象,必须来自于这些能够反
目录学研究对象之争鸣_数字时代目录学的理论变革与发展研究

一、目录学研究对象之争鸣

何为目录学的研究对象,长期以来一直众说纷纭,甚至有否定目录学存在者。

“目录学研究对象的讨论是西方目录学引入后,丰富的书目工作实践对目录学的必然要求,是目录学逐步摆脱经验束缚走向成熟的标志。”[1]关于目录学研究对象的讨论起源很早,20世纪初,当西方目录学传入之时,由于中西目录学的碰撞,使中国目录学研究者们在试图给目录学下一个科学的定义时,就引发了中国目录学家对目录学研究对象的讨论。1928年容肇祖撰《中国目录学引论》称:“中国目录学简言之为研究中国书的学问;详言之,则研究中国书的(一)材料,即构造成书的;(二)内容,即著作家所论述的;(三)版本,刻本写本皆在研究之列;(四)分类,及其分类的历史。”1933年,姚名达在所著《目录学》中说:“目录学者,将群书部次甲乙,条别异同,推阐大义,疏通伦类,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欲人即类求书,因书究学之专门学术也。”1930年杜定友在《校雠新义》中更直接探讨了“目录学的对象”问题,认为“目录学之对象为图书,其目的在致用”。汪国垣分析了几种对目录学的看法,归纳为:(一)目录学者、纲纪群籍、簿属甲乙之学也。(二)目录学者、辨章学术,剖析源流之学也。(三)目录学者,鉴别旧椠,仇校异同之学也。(四)目录学者,提要钩元,治学涉经之学也。他认为,对目录学的不同看法,是因为角度的不同,即有目录家之目录,史家之目录、藏书家之目录,读书家之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目录学研究对象问题也一直是目录学领域的焦点,曾召开过多次目录学研讨会,许多刊物也发表了一系列对象问题研究的文章,虽然至今仍未有一个统一定论,却活跃了学术气氛,大大促进了目录学基础理论的发展。先后有“图书说”、“目录说”、“图书兼目录说”、“目录工作说”、“矛盾说”、“目录事业说”等多种观点出现。第一种即“图书说”,认为目录学的研究对象是图书;第二种是“目录说”,认为目录学的研究对象是目录,提出目录学是研究目录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第三种认为目录学的研究对象是图书兼目录,认为目录学研究对象首先是图书,其次是书刊目录;第四种是把目录学看做一项社会活动,认为目录学的研究对象是目录工作,即“目录工作说”;第五种观点就是所谓的“矛盾说”,把揭示与报道图书资料与人们对它的特定需要之间的矛盾作为目录学研究的对象;第六种观点认为目录学的研究对象是目录事业,即“目录事业说”。

上述六种观点是较为流行,普遍为人所知的提法,但对目录学研究对象的探讨,已出现不下几十种观点,因此,有人又依其组成结构划分,把这些学派分成三大类:第一类,单元论,如图书说、目录说、读者说、知识说,其研究对象分别为图书、目录、读者和图书中的知识,它们都是单个的实体,是具体的、特定的研究对象。第二类,关系论,如并列说(研究对象是内容与书目编制),矛盾说、复合说(研究对象是图书-目录-读者之间的关系)等,这类认为目录学的研究对象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要素之间的某种关系。第三类,整体论,如书目实践说(研究对象是书目服务关系和实践活动的变化规律)、目录事业说、目录工作说、宣传图书说(研究对象是用书目索引方式报道和宣传图书的规律)等,显然,这一类把宏观连续的整体作为目录学研究对象,其研究核心是整体发展的规律。[2]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图书说”、“目录说”、“图书兼目录说”、“目录工作说”、“矛盾说”、“目录事业说”等多种观点的讨论仍然没有停止,而是在不断的探讨中,各派论点渐趋接近。多数同志认识到,离开了对目录学规律性的认识,要将目录学研究对象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是不可能的,因此更进一步地从目录学发展的规律性方面来揭示目录学学科自身发展的特殊矛盾、确立目录学的研究对象成为共识。一般说来,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规律,感性的具体事物都不能构成某一学科的研究对象。目录学之所以能够构成一门独立的科学,是因为它以研究目录学领域的特殊矛盾而区别于其他学科。目录学领域的特殊矛盾,是揭示和报道文献与人们对它的特定需要之间的矛盾,这就是目录学研究对象的“矛盾说”。“矛盾说”最早于1980年由彭斐章和谢灼华提出,而后又被写进了1982年中华书局出版的《目录学概论》教科书。该说对目录学研究对象的讨论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又因其说具有坚实的哲学依据,从而逐渐为大多数同志所接受,影响深远。[3]

立足于反思的基点,1990年陈光祚同志提出了“对目录学对象的再认识”,对目录学定义的表述进行了重新修正,认为“目录学是研究文献流的整序、测度和导向的科学。”[4]这一认识突破了目录学是“目录之学”的固有观念,研究的视野扩大了,更能容纳和反映当代书目活动的实践内容,理论概括的逻辑性也较清晰。此外,罗娟华同志于1993年提出了目录学的研究对象应为“图书文献、目录以及目录生成的相关工具和其他应用条件”的观点,但该观点未能把握目录学的本质特征,也忽略了作为研究对象的东西必须是该领域最基本的东西这样一个事实。[5]乔好勤等同志在《我国目录学的回顾与前瞻》一文中,提出了关于目录学对象研究在总体上所呈现出的三个特点:其一,从用孤立的眼光研究对象问题转而运用联系的眼光来分析研究对象问题;其二,从用静止的眼光转而用动态的、发展的眼光来考察目录学的研究对象,体现在开始把人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考虑进研究对象中去;其三,人们开始自觉地用系统观念来看待研究对象,图书、书目与人作为三个有机的系统在研究对象中得到了反映。[6]彭斐章等人认为:“作为一门学科的对象,它是客体的运动规律,科学的全部理论问题都由研究对象来演绎限定。书目情报是目录学的研究客体,关于书目情报的运动规律也就构成了目录学的研究对象。”[7]

上述各派论点都从不同角度探讨了什么是目录学的研究对象,反映了目录学研究的水平,表明了人们对目录学研究对象的认识不尽一致。但是,通过对以往有关研究对象讨论的梳理,我们可以看出目录学的研究指向,包括了图书、目录、目录工作等范畴,这些范畴实际上也就构成了目录学的研究客体。作为目录学的研究对象,必须来自于这些能够反映目录学的本质,包括目录学的全部内容和合乎规律的客体,目录学研究者应对这些客体进行分析、综合,抽象出本质的东西,并将其作为本学科的研究对象。而且,随着讨论的不断深入,各派论点渐趋接近,正如吴裕宪在《试论“目录学研究对象”之分歧》中指出的:“应当看到争论的分歧有着共同的基础,这就是从目录学的研究对象和内容是图书众多和人们对图书特定要求之间的矛盾所产生的这一共同认识出发的。也即目录学要解决的问题和要达到的目的是掌握目录工作发生发展运行的规律,从而进一步指导目录工作。”总的看来,近年来的研究,已逐步趋向从目录学发展的规律性方面来探讨目录学的研究对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