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本学说之研究范围及对象

本学说之研究范围及对象

时间:2022-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上节所述,可知影响物价的因素可分货币因素与非货币因素两方面,而且这两方面的因素均可自动地发生变化,进而影响物价。故在整个经济的有机组织中物价与货币数量二者之动态的数量关系,即为货币相对数量说之研究范围与研究对象。

由上节所述,可知影响物价的因素可分货币因素与非货币因素两方面,而且这两方面的因素均可自动地发生变化,进而影响物价。不论是哪一种因素发生变动,除开在特殊情形如生产弹性或货币变化弹性为零外,另一种因素势必受其影响,而或多或少随之作相应的变动来缓和其对于物价之扰乱作用。故物价变动的基本原因,不外乎非货币因素之变动与货币因素之变动两者,而且两者均可主动地发生变化,促使物价趋于变化。

过去的货币数量说——尤其是费雪所代表之机械的数量说,往往认定影响物价水准的各种因素中,唯货币数量是最重要的自变因素,而忽略非货币因素之自动性与自主性。此种见解势必演化而成为“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褊狭理论。另外,他们常采静态的观点,用“如其他事项不变”一语去抹煞货币因素变动对于非货币因素之影响;未将货币数量变动后经济组织各部门之可能的变化,一并计入,故其结论与现实的经济情况相差极远,因而在实用上的价值甚为微弱。

至于本学说所研究的价格理论,则当力矫过去货币数量说者的阙误,而采取比较客观的立场,力求与现实的经济情况相接近,故采取下列两种基本态度:

第一,物价变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故应坦白地承认,此种学说只能解释其中的一个方面。其他方面之解释则有待于其他学说之努力。此种学说之提出人,绝不妄作褊狭的企图,抹煞一切,而谓此种学说即能解释物价变动之任何现象。确实的,所谓理论(theory)即为复杂事态之简单化(simplification)(33)、抽象化,价格理论即以货币因素变动为研究的出发点,采取动态的和全盘的观点,从这个特定的角度去分析此种变动在整个经济体系中对于物价的影响。自然,这只是问题的一面;此外尚有以非货币因素变动为出发点,从另外一种角度去分析物价变动的工作,留待其他学说去担当。

坎南教授对于此点有过最透彻的解释:“货币数量说只坚持着:‘假若其他事项不变,X因A之变而变’;而不管另一种说法:‘假若其他事项(包括A)不变,X因B之变而变’,亦同样的可以成立。在事实上,X价值之决定因素,种类繁多,除A与B而外,以其他每一因素为主题,均可以作同样的假定,成立同样的命题。经济学者往往忽视此点,主张其中的一个命题而自以为已把握整个问题的关键,其实并不尽然,其所主张者只看到问题的一方面而已。因此,甲学者着重A因素,而谓如其他因素(包括B)不变,X依存于A;在另一方面,乙学者着重B因素,而谓如其他因素(包括A)不变,X依存于B。于是甲学者主张‘X的A说’(A theory of X),乙学者主张‘X的B说’(B theory of X)。其实二者并不相冲突,仅为同一事理的两面,解释者则着重一面而忽略另一面而已。”(34)吾人对于坎氏此种客观而透彻的见解,实有“先获我心”之感。无疑的,货币相对数量说只是从货币因素方面出发,着重货币数量变动对于物价之影响,只能相当于坎氏所谓“X的A说”,只是货币价值问题的一方面;更可有“X的B说”等,去解释货币价值问题的其他方面。所以,凡关于因货币数量变动所引起的物价变化,则用货币相对数量说去解释,同时,此种学说所能解释的也仅以此种现象为限;至于因其他因素变动所引起之物价问题,则须用其他学说去解释(35),而非货币相对数量说所能胜任了。

第二,就研究的基本方法而言,货币相对数量说虽以货币因素之变动为出发点,但仍以整个经济机构为范围,采取动态的观点,将因货币数量变动所引起的其他变动之可影响物价者,一并加以包括,而绝不如过去的数量说之纯采静态的立场,用“其他事项不变”一语,去抹煞货币数量变动对于其他因素之影响。在事实上,货币数量变动以后,物价必或多或少有所变动,而现行经济社会之特质,此种物价变动对于生产和消费等活动必有所刺激或有所压制,即非货币因素的各部门,随即发生变化,而且对物价亦产生相应的影响。结果,除特殊的情形而外,最初的发动者虽在于货币数量之变动,但此种变动能通过物价机构,而使整个经济组织之各部门均生变化,再回头而对物价有所作用。故使物价所感受的作用力,并不单纯地限于货币因素;而系货币因素与非货币因素两种变化之混合作用,去决定物价水准之高低。

总之,货币相对数量说,是以货币数量之变化为出发点,采取动态观点,将货币数量变化所引起之种种变化,凡与物价有关者一并包括,即将货币供给之变化及因此而引起的货币需要之变化,一并包括,而构成相对于货币需要之货币数量(quantity of money relative to demand for it)的变化,以解释此时物价水准变动之现象。凯恩斯氏谓价格理论在于分析货币数量与物价两者间之关系,以决定货币数量变动时物价变动之弹性。故在整个经济的有机组织中物价与货币数量二者之动态的数量关系,即为货币相对数量说之研究范围与研究对象。

————————————————————

(1) G.Cassel,In Quantitative Thinking on Economics,Oxford,1924,pp.29-60.

(2) 所谓货币价值,普通有对外价值与对内价值两种含义,故货币价值之表示法有二:一为用一般货物去表示,二为用外国货币去表示。

(3) 如亚当·斯密、李嘉图和穆勒的说法大致相同(价值的解释法不在此限)。

(4) 如穆勒分货币之交换价值为自然价值与市场价值,前者由生产费说去解释,后者由供求说去解释。由后者而转化为数量说。

(5) 为求分析之方便计,假定此社会有其自立性与完整性,无国际贸易或国际汇兑之事情发生。

(6) 参考:G.Cassel,In Quantitative Thinking on Economics,Oxford,1924,pp.30-31.又马歇尔之均衡价格理论体系中,由供给价格与需求价格两者,再配合时间因素,而构成其均衡价格之三种形态。其需求价格即将消费者之欲望而由货币形态体现出来。以间接的方法去测量欲望,即以货币去测量主观的效用。(参考:A.Marshall,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8th.ed.,pp.92-132.)马氏的此种说法之是否能够成立,尚成问题。如Davenport即坚持着“货币不涨,一般的作为测量主观价值之尺度”的主张,倡机会成本与indifference curve的理论而别树一帜。

(7) 在现行资本主义中,间有差别价格制度之采行,但采行者之动机与目的已超乎经济的范畴以外,且此种实例殊不多见,如慈善性质之医院,出卖药品与征收诊费,每按病人之经济情形而采差别价格。但严格地说,此种差别价格在程度上并不见得恰与出钱者对货币之主观评价相吻合。又在社会主义之苏联,曾采差别价格之制度。但在实际上亦仅使收入较少者在大体上可获较多之实际所得而已,其所定标准并不与人民对于货币之主观评价的差异恰相符合。我国在抗战期间,有平价购销处及物资局之设立,将特定物品在特定地点,以低于市价之价格出卖,此亦属差别价格之一种。

(8) J.M.Keynes,A Treatise on Money.London,1930,Vol.Ⅰ,pp.66-87.

(9) J.M.Keynes,A Treatise on Money.London,1930,Vol.Ⅰ,pp.66-87.

(10) J.M.Keynes,A Treatise on Money.London,1930,Vol.Ⅰ,pp.66-87.

(11) J.M.Keynes,A Treatise on Money.London,1930,Vol.Ⅰ,pp.66-87.

(12) J.M.Keynes,A Treatise on Money.London,1930,Vol.Ⅰ,pp.66-87.

(13) 霍特里谓此种交易不过为以货币易货币,对于币值的变化不发生关系。故主张不必计入一般物价水准之内。

(14) 固然,在可能范围内,吾人亦尽量求精确,但超过此范围或限度,则不过是奢求而已。

(15) G.Cassel,Money and Foreign Exchange after 1914,pp.57-60.

(16) 各货币学者大多承认采用此种方法,系出于不得已。

(17) 如马歇尔在其均衡价格理论中,以代表商店(representative firm)为供给者方面之代表。在复杂纷繁之事态中,以抽象的平均单位为之代表,以求分析之便利。此实为不得已之办法。

(18) 如费雪曾列举种种理由,指明货币价值之测量实无准确的标准。

(19) 杨端六教授将物价水准分为绝对的与相对的两大类,绝对的物价水准无甚意义,相对的物价水准也可分空际的、时际的与物际的三种。空际相对物价水准如成都、重庆两地物价水准之相对的差异;时际相对物价水准如某地某年某月之物价水准与同地另外某年某月物价水准之比较;又如出口物价水准与进口物价平均之比较,则为物际相对物价水准。(参考:杨著《货币与银行》,商务印书馆,民国三十年初版,第86~91页。)此处所谓各范畴或各本位间的相对物价水准,与杨著书中之物际相对物价水准之意义,大体相同。与欧美学者书中所谓“相对物价”(relative prices)之纯指个别物价(individual prices)而言,全无水准(level)观念,全无“货物的组合单位”(composite unit of commodities)之意义者,完全不同。故一般物价水准与特种范畴或特种本位之物价水准,两者同为“集合的(collective),而非个别的”;所不同者,即前者所包括之物品远较后者为广泛,前者为测度货币对于一般物资之购买力的变动;后者则测度货币对于特种本位物资之购买力的变动。

(20) 参考:J.M.Keynes,Monetary Reform,1932,pp.74-83,pp.85-86.

(21) 参考:J.M.Keynes,Monetary Reform,1932,pp.74-83,pp.85-86.

(22) J.M.Keynes,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Interest and Money,p.296,p.303.

(23) J.M.Keynes,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Interest and Money,p.296,p.303.

(24) J.M.Keynes,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Interest and Money,pp.123-124.

(25) 此系借用凯恩斯在《就业概论》中所用之术语,所谓消费倾向即消费函数。

(26) J.M.Keynes,A Treatise on Money,Vol.Ⅰ,pp.80-87.

(27) 计划经济或统制经济之体系中则不如此。生产与消费诸部门每须遵从中央机关之指挥。

(28) 货币缩小之弹性则较小,此实主要是由于财政的及经济的原因。

(29) R.G.Hawtrey,The Art of Central Banking,pp.303-332.

(30) J.M.Keynes,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Interest and Money,1936,pp.22-24.

(31) G.Cassel,Money and Foreign Exchange after 1914,pp.168-169.

(32) G.Cassel,In Quantiative Thinking Economics,Oxford,1924,pp.55-57.

(33) G.Cassel,In Quantiative Thinking Economics,Oxford,1924,pp.1-11.

(34) Edwin Cannan,Money:Its Connexion with Rising and Falling Prices,1926,pp.46-65.

(35) 物价变动每为多数因素同时作用所促成,如我国战时物价上涨之原因,各学者每用种种原因去解释,如货币数量增多,物资减少,囤积居奇等。此外更有用心理因素去解释者,同时,在战时物价上涨时,各种物品价格上涨之程度不一致,这又需用各种物品之供给弹性及需要弹性等法则去解释。又如在饥荒时,粮食价格特别上涨,则用此类物品之供求情形等去解释。再如商业循环中之物价变动,又需用其他学说去解释。故特别现象需用特殊学说去解释;同时,特殊学说亦只能解释特殊现象。例如,货币相对数量说只能解释货币数量变化后之物价水准的变动现象,若要用它去解释此时之相对物价的变动,则难适合,若要用以解释饥荒中之粮价上涨(自然,若通货膨胀与饥荒二者恰巧在同一时期出现,则须将货币因素计入),或商业循环中之物价变化,则“风马牛不相及”了。故吾人以为货币价值论中,应将各种可以解释物价变动之特殊现象的各种学说,一并列入;俟实际解释物价现象时,则按当时当地之情势,酌量采用一种或多种学说去追究物价变动之原因。货币相对数量说正如过去的数量说一样,只是货币价值论中之一种学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