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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体系的结构

时间:2022-02-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评价体系的结构根据上述的哲学基础和基本思路,我们构建了人格改造评价体系,其结构用图表显示如下:矫正降低了重新犯罪监狱的改造是否能够降低重新犯罪?要求这组罪犯参加强化的认知行为矫正项目。矫正必须指向罪犯的需要,如愤怒控制、毒品滥用等。参加矫正项目的高度危险性罪犯的重新犯罪率是31.6%,而没有参加矫正项目的罪犯的重新犯罪率是51.1%。
评价体系的结构_人格改造论(增补本)

(二)评价体系的结构

根据上述的哲学基础和基本思路,我们构建了人格改造评价体系,其结构用图表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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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降低了重新犯罪

监狱的改造是否能够降低重新犯罪?翟中东教授在《矫正有效原则——当代西方的研究》中介绍了西方学者Bonta,Wallace‐Capretta与Rooney的研究。研究人员将罪犯分为三组:

第一组是包括从监狱释放的使用电子手铐的罪犯。电子手铐可以进行电脑跟踪。要求这组罪犯参加强化的认知行为矫正项目。矫正必须指向罪犯的需要,如愤怒控制、毒品滥用等。

第二组罪犯在犯罪史、年龄、就业、使用毒品史上与第一组基本相同,但是不要求他们参加矫正项目。

第三组罪犯参加同样的矫正项目,但是他们是没有电子监控的、在社区服刑的罪犯。

这些罪犯的危险性(即重新犯罪可能性)是不同的,有低度危险,有中度危险和高度危险。

矫正项目完成一年后,发现:(1)电子监控在降低犯罪率方面没有什么作用;使用电子监控的罪犯与没有使用电子监控的罪犯之间相比,重新犯罪率是31.5%与35.3%。(2)矫正在降低重新犯罪率方面有显著作用,但仅限于高度危险罪犯。参加矫正项目的高度危险性罪犯的重新犯罪率是31.6%,而没有参加矫正项目的罪犯的重新犯罪率是51.1%。(3)参加矫正项目的低危险度罪犯与没有参加矫正项目的低危险度罪犯的重新犯罪率分别是:前者32.3%;后者14.5%。

结论是:矫正项目应当针对高危险度与中危险度罪犯。

——资料来源:《中国监狱学刊》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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