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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区划的原则与方法

时间:2022-02-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旅游区划的基本出发点是要对整个待区划地的旅游业特点及其状态进行分析研究。因此,旅游产品往往被称为“旅游路线”。旅游路线往往围绕一个主题和若干个相关或附带的内容设计,很少受行政区域或旅游区域的限制,因此,对于实际旅游活动而言,基本上不受旅游区划的限制。
旅游区划的原则与方法_旅游地理学

第一节 旅游区划的原则与方法

一、旅游区划的概念

所谓区划是指为了特定目的,根据某些原则和方法,将一区域划分为若干个不同等级的小区域,如,世界各国的大大小小的行政区划就是根据其行政管辖的范围来划分的。在进行区划时,要兼顾其中各个区域的特征,故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明确不同区域在社会生产某一行业和某一学科中地位,从而有利于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规定和发展。例如,在地理学上根据海拔高度和地形状态的区划、根据气候和植被的区划等,就有利于指导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和人类生活。

旅游区划就是通过区划明确各个区域同旅游有关的各种因素的特征,尤其是旅游资源的特点、旅游市场的重点和旅游产品的组合,以确定不同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同时,通过区划可以加强各区内自身的旅游业的整合,并发展区域之间的协作,促进旅游业及其相关行业,乃至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旅游区划的基本出发点是要对整个待区划地的旅游业特点及其状态进行分析研究。

小到一个地区、一个景区,大到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要进行一定的旅游区划。例如,世界旅游组织(WTO)就将全球划分为六个大旅游区:欧洲、北美、拉美、亚太、中东和非洲。这在旅游区划中应当是最高级(范围最大)的区划方案。在我国,无论哪个省市或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旅游规划,其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便是对旅游区的规划。

旅游业最突出的特点是具有极强的综合性,或者说是旅游产品自身的延伸性。这是因为旅游业是迄今为止涉及面最为广泛的产业。目前国内出现的多种旅游区划方案,便是因为每个方案制订者对影响旅游业的各种主要因素,即旅游区划的基本指标的选择和关注程度不尽相同所造成的。

旅游业的另一个特点是旅游者的移动性。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一般是在不停地位移中进行的,很少固定在一个地点。有时跨度还相当大,从一地区到另一地区,乃至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旅游者行动轨迹呈现出了不同形状的线型。因此,旅游产品往往被称为“旅游路线”。旅游路线往往围绕一个主题和若干个相关或附带的内容设计,很少受行政区域或旅游区域的限制,因此,对于实际旅游活动而言,基本上不受旅游区划的限制。

但是另一方面,由于各地区的旅游资源、地理区位、交通状况、地域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存在着显著的区域差异,同时,在旅游政策和管理方面,地方行政的因素有时又特别重要,因而又不能完全否定旅游区划的意义。

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现代旅游业迅速发展以来,学术界便开始探索我国的旅游区划问题。由于其划分标准的差异,因而出现了不同的方案。如1988年,郭来喜根据旅游资源的相似性、行政区划体系的完整性和运输便捷性、管理方便性等原则进行的旅游区划;1987年,刘振礼等根据旅游条件和旅游业发展现状进行的旅游区划;1991年,陈传康将文化传统与现代文化资源相结合,将观光旅游与科学文化导游相结合,以传统文化资源、现代文化资源、自然风光、开发重点和客源市场五大内容进行旅游区划;1987年,濮静娟、朱晔应用舒适度指数和风效指数为指标,对中国内地地区气象资料进行分析计算,以各地最佳旅游月份和适宜旅游季节进行旅游季节气候区划。其他的旅游区划还有:1985年,周进步在《中国旅游地理》中,依据旅游资源形成的共同性、形态的类似性和旅游业发展现状的相似性,找出各旅游区占主导地位的因素,作为划分原则进行的旅游区划;1998年,雷明德等在《旅游地理学》中,依据中国旅游资源成因类型的共同性原则进行的旅游区划;1989年,阎守邕等根据中国旅游资源区域特征和旅游环境的区域差异进行的旅游区划。

从以上各种旅游区划可以看出,在进行旅游区划时,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在现有行政区划基础上,充分考虑到包含历史文化、自然地理等因子在内的旅游资源,甚至旅游业发展的现状而进行旅游区划,只不过落实到具体划分时有所偏重而已。有的基本依照行政区划,有的按照地形和气候进行区划,有的以自然旅游资源为主兼顾人文旅游资源进行区划,有的以旅游资源为主兼顾客源、交通等条件进行区划。而在划分时大多将全国分成三个地域层次:①旅游地带(或大区),为跨越省、市、自治区的一级旅游地域组织,以资源特征的相似性和宏观地理基础的一致性为原则;②旅游省(或副区),大多以行政区的完整性为划分原则;③旅游地区(或小区),一般根据旅游资源地域类型的相似性划分。旅游区的内部相似性和区间差异性是相对的,每一级区划单位既有内部特征的一致性,又有一定程度的差异性,区划等级越高,相似性越小,差异性越大。

因此,对于旅游区划的含义,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旅游区划就是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通过实地工作和综合分析,找出比较合理的旅游区界线;确定各旅游区的性质、特征和地位,指出其今后发展的方向;分析确定区内各级旅游经济中心。

总之,我们在进行旅游区划时,要兼顾旅游业界的传统划分原则,同时又可以根据我们现今旅游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如可以适当加入游客对目的地的感知和需求,以及旅游市场的需求等因素。

二、旅游区划的目的与意义

旅游区划的直接目的就是要确定各个旅游区的范围和界线,其根本目的则是为了客观地了解各个旅游区的不同性质和特征,揭示旅游区的内在规律,查明其区域的基本优势,扬长避短,在全国建立合理的旅游地域分工体系,为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制订与实施中长期的旅游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合理发展提供科学依据。总之,旅游区划应达到如下目的。

①有助于全面认识国家或地区的旅游资源特点,乃至科学制定各级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使其更具全面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②有助于准确把握各地旅游资源优势和开发利用方向,为因地制宜地开发旅游资源和合理布局旅游业提供依据。

③有助于塑造鲜明的区域旅游形象,既便于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开拓,也便于游客自主选择旅游目的地。

④有助于具体指导旅游经营者安排各种富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活动,从而卓有成效地开展区域旅游。

三、旅游区划的原则

根据旅游区划依据的不同,可以有多种类型。例如,根据旅游资源丰度和供给状况,进行旅游资源区划;按照影响旅游活动时令的节律性,进行旅游气候区划;按照旅游者产生的地域不同,进行旅游者产出区划;依据旅游者所感受到的旅游区域大小,进行旅游感应区划;按照旅游者从客源地到目的地的旅行模式,进行功能区划;根据旅游内容的时序性,进行现状旅游区划和远景旅游区划;按照旅游主体、客体和媒体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区划等。

旅游区划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要考虑诸多因素。旅游区划的原则为进行区划的指导思想是确定区划的依据,又是建立等级系统和区划方法的准绳。旅游区划原则必须服从区划的目的和要求,因此不同类型的区划原则不尽相同。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可以遵循,但总体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区位原则

旅游业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产业,旅游区划必须从整体上综合衡量、通盘考虑。为此,相近的地区应划分在同一个旅游区内。一级旅游区应包含我国的全部国土,即各旅游大区之间必须相邻接。当然,旅游区划不同于自然地理区划、经济区划等,旅游大区内各旅游资源的分布和旅游业发展不平衡,其中往往有较大空间不具备发展旅游的条件,可根据旅游资源的相对集中与否、旅游者人数的多少,划分次一级的旅游区、游览区等。旅游资源和旅游者人数较少的地区可略去不计,也就是说,基本旅游区之间可以相连,也可以不相连;空间分布上可以成块状,也可以成线状。

2.协调原则

旅游区与行政区有所不同,旅游区是有旅游经济联系的客观综合体,而行政区则是主观上层建筑的产物,是历史积淀和长期发展的产物,也是自然、人文和社会因素不断磨合、积极协调的结果。我国行政区具有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的职能,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部门,受地区行政的直接领导,形成了由各级地方政府主导(甚至垄断)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经济现象,而地区行政机关还负责协调地区内,包括旅游业在内的各项计划的执行及各部门的联系。多年来,我国一直在提倡“区域旅游合作”,但效果并不理想,多是有形无实、有始无终的局面。因此,为了加强领导,防止在旅游建设上互相推诿,有利于区域旅游资源开发、旅游地建设、旅游产品组合和旅游经营策略的制定等,在确定旅游区范围时要尽量不打破行政区范围,注意旅游区域与行政区互相协调。一般情况下,一、二级旅游区应尽量与行政区一致,二级区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协调,三级区与省会、首府或地区中心城市一致。

3.一致性原则

旅游区内一般有多种旅游资源,各种类型的旅游资源在旅游区内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往往其中某一两种类型旅游资源起着主导作用,使旅游区表现为或以秀丽风光为主,或以文化古迹取胜,或二者兼备。这样,便制约着旅游区的属性特征、功能和开发利用方式。虽然旅游资源类型多样,分布广泛,究其成因,都受到自然环境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规律的制约,因而在地域分布上存在着一定的规律性。进行区划时,首先要从旅游资源的总体特征出发,找出旅游资源区域组合特征的相似和差异,可以把突出某种类型的旅游资源作为划分的主要依据,即把同一类型或近似的旅游资源划在同一级旅游区内。换句话说,即处于同一层次中的每一旅游区要保持各自主体旅游资源的一致性,从而有利于开发利用和组织旅游活动。

4.完整性原则

各个等级的旅游区都是相对独立的地域综合体,能独立承担一定的旅游职能,因此,旅游区划应保证每一等级的旅游区在地域上和功能上的完整性。每一个旅游区都应至少包含一个旅游中心地作为旅游业发展的依托。旅游区内的旅游点应相对集中,交通便捷,联系紧密,使旅游者的旅游不适和费用能够降到最低程度。就交通而言,一般来说一级旅游区内和区间要有方便的航空和铁路交通,应尽量利用干线、干流和沿海航道;二级区内和区间要有方便的铁路、公路交通,应尽量利用主干和次级铁路,一级干、支流内河运输和沿海航运;三级区内和区间有方便的公路运输。

除了上述原则,在进行旅游区划分时,还要考虑兼顾到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开发远景,以及旅游活动的主导性和多样性。因为旅游区是一个社会经济地理系统,在进行区划时,还应考虑其区域的社会经济背景、是否依托中心城市、旅游交通和接待条件等。

四、旅游区划的步骤与方法

旅游区划的研究,首先是区划原则、区划指标的研究,然后针对具体的区域进行划分,在区划的基础上再进行分级、分类及区域相互关系研究等。当然,为了更好地发展和指导旅游,旅游区的划分应是多级的(一般采用三级划分法)。

1.旅游区域性分析

旅游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征,不仅旅游的产生涉及许多地理背景方面的问题,不同的旅游资源也具有其存在的特殊条件和相应的地理环境,旅游者的行为特征亦受到地理环境及其他因素的制约而有着时空变化规律。可以说,区域性特征是旅游分区的基础和依据。

2.选取分区指标

旅游分区的指标是划分各级区划单位所采用的质量和数量的定性、定量标志,是分区原则和依据的具体体现,也是各旅游区之间确定界限的根据。

3.划分等级系统

我国领土辽阔,自然条件、人文条件复杂,旅游具有多样性,这就决定了旅游区系统必然是多级的。此外,考虑到旅游分区应便于旅游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其级数也不宜太多。

4.命名

旅游区在划分之后,必须冠以一定的名称,即对其进行命名。对旅游区域进行命名时要尽量做到兼顾科学性和实用性,同时要力求简洁概括、主题突出、个性鲜明、具有艺术性。对此,我国不少学者对旅游区划命名进行了探索,从目前所展示出来的各旅游区划方案的成果来看,在对一旅游区命名时,尽量高度概括历史、地理和社会三方面的因素并突出其主题和个性是这些区划方案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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