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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权力监督体系的现状

时间:2022-10-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我们已初步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人大监督是人大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质询政府工作等,对政府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同级政府违法违规行政人员进行撤换和罢免。审计监督是通过审计手段,管住国家的钱,看好行政的权,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制约和监督财权、物权等的行使。
我国行政权力监督体系的现状_依法治国的民生解读

经过多年来的实践,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多层次多领域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加强,对于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相关监督法律法规不完备、监督针对性不强、监督力度和效果有限等问题。因此,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完善制度体系。近年来,我们已初步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以下介绍八个监督的内容。

党内监督是党组织对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行政权力运行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廉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大监督是人大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质询政府工作等,对政府进行监督,并有权对同级政府违法违规行政人员进行撤换和罢免。民主监督是政协通过听取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重要工作、视察政府工作、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形式,对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府工作进行监督。行政监督是主要是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行政人员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职务行为和相关个人行为所实施的监督,以及各级政府对其所属部门、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依据行政权力隶属关系所实施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司法监督是主要是人民法院通过受理行政诉讼、审理行政案件而撤销行政机关做出的违法行政行为所实施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审计监督是通过审计手段,管住国家的钱,看好行政的权,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制约和监督财权、物权等的行使。社会监督是宪法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从而形成监督;舆论监督是公民和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组织通过公开报道、评论、提出改进建议等手段,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与制约。

这八个方面的监督分工明确、各有特点,构成了从不同层面对行政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框架,目前的问题主要是各种监督力量衔接协调不够、有的监督流于形式。必须要有效整合监督资源,科学设定监督职责,严密规范监督程序,加强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优势互补、监督有力、富有实效”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整体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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