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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深入实施“中提升”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部门,要结合设计街区的特点、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尽快开展相应的工作。设计街区的土地出让价格,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建设的实施意见_创意产业发展战略与路径研究:以宁波为例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提升”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以下简称“设计街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快推进设计街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设计街区是我市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的核心示范区、产业结构优化提升的带动区、城市创新发展的引领区、都市型经济发展的助推区。加快推进设计街区建设,是贯彻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中提升”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加快发展知识型服务业,推进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提升城市集聚辐射和服务功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主要依靠投资与资源要素投入向主要依靠创新驱动转变、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全局的高度和战略的眼光,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快推进设计街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合力,扎实推进设计街区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加快推进设计街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我市重点优势产业的提升发展,营造创新发展环境,集聚创新发展资源,提高创新发展水平,努力建成富有特色、优势和竞争力的工业设计创意产业核心区,为全市占全国规模产量前列的优秀产业优化升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充分开发各传统优势产业的工业设计服务外包的需求,积极吸引各类高水平工业设计创意机构向设计街区集聚;坚持开放与创新相结合,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设计创意机构,形成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的集聚地;坚持特色发展与互动发展相结合,形成服务重点突出、特色明显、功能互补、产业联动、协调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坚持总体规划与分步推进相结合原则,以总体规划为主导,实行分步推进、特色集聚、专业服务。

(三)发展目标

争取经过3~5年努力,集聚以工业产品设计创意(含软件设计、动漫设计)为主导的百家工业设计创意机构(千名工业设计创意人才),初步建成工业外观新型专利和实用功能设计开发等规模大、为宁波块状规模经济提升发展支撑水平高、全市工业设计及创新服务外包成气候的“长三角”南翼重要的工业设计产业与文化知识型服务业融合基地。

三、加快推进设计街区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以高起点规划为指导,建设高水平的设计街区

设计街区总体规划范围为:东至江东北路、西至滨江大道、南至民安路、北至庆丰桥,占地面积约117亩。设计街区规划,要立足于宁波工业发展的基础、服务于宁波工业发展的需要、引领于宁波工业发展的方向、顺应于设计创意产业的特点,以我市重点优势产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需求为重点,增强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同二、三产业关联度和融合度,明确设计街区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建设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高效率的工业设计与创意环境。

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等部门,要结合设计街区的特点、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尽快开展相应的工作。设计街区的土地出让价格,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二)加强招商引智,促进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的快速集聚

围绕设计街区的主导产业,积极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积极性,瞄准国际国内一流的设计创意机构,以工业产品设计创意为重点,坚持引进机构为主,坚持通过机构引进人才为主,开展专业性、定向性招商,提高招商引智实效。

对设计街区内的设计创意机构,其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50%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比例的科技经费补助。

对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设计创意人才,达到市、区人才引进标准的,由江东区政府按人才引进有关政策予以落实。

对引进重大的设计创意机构,采取一事一议制,予以专项扶持。

(三)加强合作交流,促进融合发展

加强工业设计创意人才与我市重点优势产业的合作,采取企业服务外包的方式,推动工业设计及创意产业机构的集聚,促进设计创意成果的转化和传统工业优势产业的提升。组织开展设计创意的高层论坛、学术交流、成果展示、产业对接、宣传推介、人才招聘等专项活动,增强产业间、企业间、区域间的合作与交流。

发挥设计街区的核心、辐射作用,依托宁波国家高新区、投资创业中心、工业园区等资源优势,设立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的孵化基地、产业化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实现资源的合作、共享。

鼓励设计街区工业设计机构和创意企业与国内外著名科研院所加强合作,请进来、走出去,提升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的发展水平,加快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的迅速壮大,工业设计和创意街区要为之提供各类优质服务。利用甬港经济合作论坛、中国宁波世界工业创新设计展览会、浙江省投资贸易洽谈会、宁波国际服装节等重大活动,加强设计街区的宣传推介力度,打造设计街区的品牌效应

鼓励我市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设工业设计创意等相关专业,鼓励国内外科研院校在设计街区开展实习、培训等活动,为我市设计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专业优质服务

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积极引入国有、民营、外资等多种投资主体,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设计创意成果交易与展示、人才培训、专业性协会或联盟等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创新主体提供专业性服务。根据其营业规模、服务功能和纳税状况,经考核后,予以一定的补助。

对设计街区中的信息化项目,产品设计、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等,优先列入市信息产业局、市科技局、市经委等部门的扶持计划,并按相关标准予以资金补助。

积极利用市十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其相关机构要为设计街区中的工业设计创意机构及人才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的服务;有收费要求的项目,按标准费用的50%执行。

(五)加大政策性扶持,增强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设立设计街区专项扶持资金,由市财政从国资收益中每年安排2000万元(共3年),用于设计街区的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服务管理、产业培育等补助,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评价考核办法由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对设计街区内注册并入驻的设计创意机构,其15年内上交的各类税费留市、区二级地方部分,江东区留成30%,其余部分补助给投资发展公司,专项用于设计街区开发建设的利息和入驻工业设计创意机构的房租优惠补助。

四、加强设计街区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成立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建设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成员由江东区政府、市经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科协、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主要负责协调解决设计街区开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

(二)组建设计街区建设的国有投资发展公司

由宁波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江东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宁波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其中由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控股),按《公司法》有关规定组建宁波市工业设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具体负责设计街区的规划、建设、招商和管理等。

(三)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

邀请中国工程院、国际工业设计联合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以及国内外著名设计创意专家组成设计街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街区开发建设、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实施、发展计划等提供咨询决策,确保街区开发建设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合理化。

(四)完善设计街区的评价考核体系

市国资委负责调整对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设计街区的工作考核评价和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投资发展公司负责开展对工业设计创意产业的统计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设计创意产业统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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