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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去景区免费么

时间:2022-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导游员有权要求旅游者配合工作,遵守团队纪律。导游是旅行社的代表,接受旅行社委托后可代行此权利。导游人员的义务是指导游人员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导游人员是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因此,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是导游人员的义务。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_导游业务

第四节 导游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导游人员的基本权利

(一)受尊重权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任何人包括旅游者不得诬告、诽谤或者诋毁导游员的名誉。导游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有违国格等不合理的要求。

(二)安全权

导游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像旅游者一样,导游人员的安全也应得到保障。

(三)行政复议

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对罚款、扣证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导游证,但有关部门拒绝颁发或不予答复的;认为旅游行政部门侵犯导游人员人身权、财产权的等都可申请复议。

(四)行政诉讼权

导游人员对行政行为不服或对上述行政行为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旅游行程紧急处置权

原则上,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活动,不应随意变更行程,但若在带团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下,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导游员可以适当调整变更行程,但必须征得大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并立即报告旅行社。例如,导游人员李某带团旅游过程中,得到前方某旅游目的地发生暴风雪的消息,如果团队继续前往,就有可能被困,使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发生危险。在此紧急情况下,由于导游人员只身执行带团任务,为了避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形的发生,导游人员就需要当机立断地调整或变更旅游行程计划。

(六)要求旅游者配合权和随团资格取消权

导游员有权要求旅游者配合工作,遵守团队纪律。如有旅游者故意不守纪律,严重干扰团队正常运转,且不听劝诫时,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导游是旅行社的代表,接受旅行社委托后可代行此权利。

二、导游人员的基本义务

导游人员的义务是指导游人员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导游人员是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导游人员依法承担而且必须履行的义务往往是与其职务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导游人员的义务也就是其依法承担并必须履行的职责。

(一)持证上岗的义务

导游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许可证明,而且在带团过程中,有责任佩戴导游证,以利于旅游者监督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二)导游讲解的义务

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景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这是导游人员在讲解导游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要求。

导游人员讲解服务的基本内容,应当是向国内外旅游者介绍我国的大好河山、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勤劳好客的各族人民及其各具特色的风土人情和习俗。在旅游者这个群体中,绝大多数是健康的、友好的,但确实也存在个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会提出一些低级趣味的讲解要求。对于这种无理要求,导游人员应当予以拒绝,不得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义务

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以自己的一言一行来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是导游人员必须具备的政治条件和业务要求。特别是在接待海外旅游者时,导游人员就是国家对外形象的一个“窗口”,如果其在进行导游活动时,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所产生的影响是极其恶劣的。因此,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是导游人员的义务。

(四)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

导游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指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游客、奉献社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维护一个中国导游人员的形象,当好“民间大使”,在导游活动中形成一个相互尊重、和睦相处、轻松愉快的旅游氛围。

(五)尊重旅游者的义务

导游人员在整个带团过程中,应当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对于每一位旅游者都应该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六)履约义务

旅行过程是旅游者订立的旅游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

(七)提供达标服务义务

导游代表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八)紧急避险义务

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的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九)告知义务

例如:告知旅游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违约责任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有关行政规定;对旅游地可能引起旅游者误解或产生冲突的法律规定、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应当事先给旅游者以明确的说明和忠告等等。

(十)协助义务

导游人员应当在合理且许可的原则下向旅游者提供积极的必要协助。

(十一)接受监督的义务

导游人员应当接受旅游行政部门和受聘的旅行社的监督。

(十二)不断学习,更新导游知识,提高导游技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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