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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的传统理论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事实上,独立于证明命题这样的实体是存在的论证,很难回答这些问题。辨别命题的最简单的方法是根据它们在包含命题的形而上学之理论内所起的解释性角色。某种认识命题的途径来源于反省作出陈述句的语言活动。该说话者在作出一种主张,作出一种陈述,作出一种肯定的判断。然而,在此,重要的是注意到,某种模糊性感染了“陈述”这个词。唯实论者否认这只是一个关于陈述的偶然事实。

第二节 命题的传统理论

在第一章内,我们已见,属性相同这种现象如何导致一些哲学家声称各种抽象实体是存在的,譬如说,性质、种类和关系。有时候,唯实论倾向的哲学家还坚持,我们应该承认另外一种抽象实体:命题。性质、种类和关系这些实体是存在的这种主张可以上溯至柏拉图时代,但是,命题是存在的这种想法是新近的发展。它主要是十九和二十世纪形而上学思维的产物。辩护命题的鼻祖是伯那德·柏扎诺,歌特娄柏·弗雷格,穆尔和早期的罗素(1)

当这些哲学家和他们的追随者肯定命题是存在的,他们究竟在主张什么呢?一个命题到底是什么呢?事实上,独立于证明命题这样的实体是存在的论证,很难回答这些问题。辨别命题的最简单的方法是根据它们在包含命题的形而上学之理论内所起的解释性角色。好几种不同的解释性角色与“命题”这个词相连。某种认识命题的途径来源于反省作出陈述句的语言活动(2)。为了开始澄清命题这个观念,让我们提出,当一个说话者作出一个陈述句时,其中究竟涉及了什么呢?(译者注:在英语内,“proposition”和“statement”是同义词。它们都可译成“命题”。但是,在本书中,“proposition”一般被译为“命题”,而“statement”被译为“陈述”。本质上,这两者没有很大的区别。)有一点是很清楚的:这个说话者讲出了或者写出了某些词。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所说的这些词在一种个别的语言内构成了句子。假定那个句子是我们所熟悉的句子:

(1)苏格拉底是勇敢的。

唯实论者会告诉我们,在说出句(1)的过程内,这个说话者指出了某个具体的个别,即苏格拉底,以及某个一般,即勇敢这种性质。在前三章内,关于此过程所涉及的事物,我们仅限于这些材料。我们只谈到了说话者所讲的句子和这些句子所执行的指称行为。根据唯实论者,只求助于这些材料的解释不可能是充足的。唯实论者坚持,这个说话者不仅仅是讲出一个句子和实行指称这些行为。该说话者在作出一种主张,作出一种陈述,作出一种肯定的判断。不主张,不陈述或者不肯定某种事物,这位说话者不可能做出那些行为。这样,按照唯实论者,我们的说话者所主张的,陈述的,肯定的某种事物是存在的。唯实论者否定该说话者所主张的,陈述的,或者肯定的事物是说话者所讲的句子或者指称的实体。

我们不能把该说话者所肯定的或者陈述的事物等同于在肯定或者陈述时所讲的句子。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此说话者可以使用一个十分不同的句子肯定完全一样的事物,这个句子来自法语、德语或者汉语。如果我们考察一个不同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同一个句子的不同出现的结果可能是主张,陈述或者肯定不同的事物。假定我们的说话者不曾说过句(1),但是,说了

(2)我准备去商店。

我们的说话者位于印第安纳州的米夏瓦卡,他或者她用句(2)所肯定的事物完全不同于另一个位于伦敦的罗素广场的人用同样的句子所肯定的事物。

所以,如同句(1)那样的句子所肯定的不是句子的本身,而是不同的事物。句(1)所肯定的也不只是“苏格拉底”或者“勇敢”这些表达式指称的实体。实际上,我们的说话者或者其他的说话者正在肯定一个具体的个别或者像勇敢这种一般这一说法究竟意味着什么甚至是不太清楚的。当然,如果我们要指称这位说话者所肯定的事物,我们必须涉及这些实体。可是,仅仅列举出这些实体,我们并没有辨别出被肯定的事物。

为了辨别一位说话者所肯定的或者陈述的事物,我们需要运用一个完整的句子。我们的做法多多少少有某种标准。下述句子就是一些实例:

(3)玛利娅肯定苏格拉底是勇敢的。

(4)玛利娅说她准备去商店。

(5)汤姆陈述二加二等于四。

(6)约翰声称英国不够资格。

在上述每个句子内,通过一个主谓从句,我们辨别一位说话者所说的,声称的,肯定的或者陈述的事物。相应的主谓从句是语法学家所说的名词化。在陈述句前加上“that”,我们创造了一种表达式,它扮演了名词所特有的语法角色。譬如,在以上的例句内,所有的主谓从句的功能都是动词的宾语,但是主谓从句也可以在一个句子中占据主语的地位,比如在下句内

(7)英国不够资格是约翰所说的。

唯实论者要声称,主谓从句的名词特征不仅在语句学上,而且在语义学上表现出来。正如我们已谈到的,这些从句能使我们确定一位说话者所肯定的或者陈述的事物。根据唯实论者,那就意味着,这些从句是指称的工具,即它们能使我们指称某种事物的表达式,这些事物就是说话者在讲出陈述句时所肯定的或者陈述的。唯实论者声称,这些从句只是肯定这种行为或者陈述这种行为的对象的名字。有时候,唯实论者把句(3)至句(7)这些从句所指称的对象叫做陈述(3),他们说,一位说话者用来作出一个陈述的句子表达那个陈述。然而,在此,重要的是注意到,某种模糊性感染了“陈述”这个词。一方面,这个词可用来指称某种行为,即,陈述某个事情的行为。另一方面,这个词用来指称一位说话者执行这个行为时所陈述的事情。只有在其第二种意义上,陈述才可以被恰当地叫做主谓从句的指称物。

唯实论者要声称,他们所谓的陈述不是真的就是假的。他们确实认为,正因为它们被这样地评判了,它们才可能是肯定这种行为或者陈述这种行为的对象。肯定某个事情就是提出它是真的。当然,人们在此可能犯错误。一个人自认为是真的事情有可能不是真的。但是,如果它不是真的,那么它便是假的。此外,不是所有的陈述都是肯定的。否定也存在的,在此我们提出某个事情是假的。凡是可被肯定的也可被否定,反之亦然。所以,我们所肯定或者否定的陈述总可能是真的或者假的。唯实论者否认这只是一个关于陈述的偶然事实。某个可以被肯定的或者被否定的陈述必然地或者本质地是真的或者是假的(4)

所以,被陈述的事情本质上是真的或者假的。按照通常的说法,它们在本质上是真值的拥有者或者载体。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它们也是主谓从句的指称物,即充当从句所命名的事物。这样,为了解释陈述行为,唯实论者把三种不同的观念结合起来。其主张是,有一种特殊范畴的实体,它们首先是肯定行为或者否定行为(陈述行为)的对象;第二,它们在本质上是真值的载体;最后,它们是主谓从句的指称物。为了支持一种实体扮演三种角色这个主张,唯实论者指出,这些从句既是表达肯定或者否定行为的动词的宾语,也可是“真的”或者“假的”这些谓语的主语。譬如,相应于句(3)至句(6),我们有下列句子:

(8)苏格拉底是勇敢的是真的。

(9)玛利娅准备去商店是假的。

(10)二加二等于四是真的。

(11)英国不够资格是真的。

至今,我们一直谈论出现在句(3)至句(11)内的主谓从句的指称物。然而,同类的语法结构也可是其他动词的直接宾语,而这些动词并不表达论述、主张、肯定、否定或者陈述这些行为。请考察以下的例子:

(12)约翰相信某人已经证明了福麦特的最后一个定理。

(13)希拉里怀疑比尔·克林顿会重新当选。

(14)思昂希望斯普司会被降职。

(15)玛利娅害怕国民财政赤字失去控制。

在以上每个句子内,一个主谓从句的功能是表达某种思维形式的动词的直接宾语。不必惊奇,唯实论者坚持,当这些从句被这样运用时,它们能使我们确认一个人所相信的、怀疑的、希望的或者害怕的事物。正如唯实论者所说的,有些特殊的实体作为肯定或者否定这些行为的对象,同样如此,有些实体作为思维的对象。他们否定这些对象可能就是相信、怀疑、希望或者害怕各种个别的行为,他们也否定它们可能就是伴随着这些行为的精神形象或者内部之声(自言自语)。他们坚持,如同陈述的对象,思维的对象本质地或者必然地可被判断为真的或者假的。他们还把相应的对象之特征同有关的行为的本性或者本质联系起来。想到某个事物就是认为它是真的。譬如,相信某人已经证明了福麦特的最后一个定理就是相信这是真的,怀疑比尔·克林顿会重新当选就是怀疑这是真的,对于希望和害怕这些行为也是如此。

所以,我们再次遇到了这种主张,满足三种条件的实体是存在的:它们是思维行为的对象,即思想者所想到的对象;它们是与表达各种思维形式的动词相关的主谓从句的指称物;它们在本质上是真的或者假的。为了阐明这些实体扮演的特殊角色,唯实论者把它们叫做思想(5)。如同“陈述”这个词一样,“思想”这个词表现出行为和对象这种模糊性。显然,有关的实体可被说是思想,它的意义是行为的对象而不是行为的本身。

所以,我们有两种相似的论证思路,它们各自断定陈述是存在的和思想是存在的。这两种论证非常相似,这就揭示出,在第一种论证思路和第二种论证思路之间,存在一种紧密的关系。这两种实体都被主谓从句所命名,以及它们在本质上都是真值的载体,这两个事实确实提示了这个“假设”,在此,陈述行为和思维行为的对象是同一的,它们不是两种不同的对象,而是同一种对象。我已在“假设”这个词上加了引号。当然因为对于来自两种不同而不相关的领域的理论实体之同一性我们不仅仅有一种假设。事实上,我们所肯定的和否定的正是我们所思维的对象。除非我们假定我们通常所肯定的就是我们所相信的事物以及我们所否定的就是我们所拒绝的事物,否则的话,陈述这种行为对于我们毫无意义。陈述行为只是公开一个人的思维。

如果陈述和思维这些行为的共同对象是存在的,对于这两种活动贴上一个中性的标签是很有用的。当然,“命题”就是唯实论者在这方面所启用的标签。“命题”这个词受到偏爱不只是它的中立性。“陈述”和“思想”这两个词会产生误解,不仅仅因为它们表示我们具有两种不同类型的事物,但实际上我们只有一类事物,而且因为它们表示陈述和思维的对象多多少少依赖于其行为。把某个事物称之为一个陈述表明在现实上它被陈述对于它是本质的。把某个事物叫做一种思想表明作为思维这种行为的对象对于它是个必然的事实。然而,唯实论者一贯地否定我们所陈述的或者思维的事物在事实上必须被陈述或者思维。它们都是独立于语言和精神的抽象实体。任何这种实体被肯定、否定、相信、怀疑仅仅是一个偶然的事实。它是所谓的某种命题态度的对象只是一个偶然的事实。实际上,唯实论者通常告诉我们,陈述和思维这些行为的对象是永恒的存在和必然的存在。它们总是存在的,任何一个命题不可能不存在。这样,这种观点是,命题都是预先的存在。如果我们肯定或者相信其中一个命题,我们只是“粘上”了一种预先存在的现实。虽然唯实论者坚持一个命题被陈述了或者思维了只是一个偶然事实,但是,命题可以被陈述和思维却是一个必然真理。事实上,有时候,唯实论者定义命题为具有被人们思维或者所谓的“关注”的这种性质(6)。所以,即使许多命题永远未被想到过,它们总是在那里能被思维者所思维。它们同等地为所有的思维者而存在。它们可被不同的人所获得。它们可以是不同的思维者和不同的说话者的共同对象。唯实论者声称,正因为它们的存在,交流和一种共享的世界观才是可能的。我可以陈述我所相信的以便你去考察它,并且,你也能够逐渐地相信它。

我们已经说过,命题态度的对象在本质上是真值的载体。这种说法并不意味着每个命题必然地或者本质地具有其特殊的真值。当然,有些命题是如此。譬如,二加二等于四这些命题必然地是真的。任何这些命题不可能不是真的。其他一些命题,比如某个三角形有四条边,必然地是假的。任何这些命题不可能是真的。虽然还有一些命题在本质上是某个真值的载体,但是,它们只是偶然地或者非必然地具有其真值。譬如,布莱尔是英国的首相这些命题偶然地是真的。它们是真的,然而,它们是假的乃是可能的。爱利克·坎同纳是法国总统这些命题偶然地是假的。它们是假的,然而,它们有可能是真的。很显然,必然是真的或者必然是假的命题绝不改变真值。不管它们有什么真值,它们永恒地具有它。问题也许是,偶然是真的或者偶然是假的命题可能改变其真值。事实上,唯实论者对于这个问题给出了不同的回答。有些唯实论者认为,有些命题的真值可以改变。他们声称,丁·史模曼赶去他的办公室这个命题有时是真的,有时是假的。其他人却认为,所有命题,不管必然地或者偶然地具有其真值,永恒地是真的或者假的(7)。他们把命题的时间、地点等等特征注入其内容之中。根据这种观点,今天当我肯定地说出句子“丁·史模曼赶去他的办公室”,我正在陈述的命题不同于昨天我用同一个句子所陈述的命题。这两个命题可能有不同的真值,不管各自的真值是什么,它永恒地具有其真值。

且不管唯实论者在这个议题上的立场,他们都同意,一个命题具有某个真值是其本质特性。此外,关于命题这种概念和真值之间的关系,他们还有更加强烈的主张。他们认为,命题在本质上不只是真值的载体,而且是真值的首要载体。唯实论者承认,除了命题之外,我们也说其他事物是真的和假的。我们说,句子是真的或者假的,我们把精神行为和状态,譬如信念,称作真的和假的。唯实论者所声称的是,真理和谬误在这些情况下是被推演的。当我们说,一个句子是真的或者假的,我们所说的是该句子所表达的命题是真的或者假的。当我们说一种信念是真的或者假的,我们的意思是信念的对象,即命题,有其相应的真值。

所以,命题是真值的基本或者首要的载体。正因为它们是如此,唯实论者辩护说,它们的功能在首要的意义上也是蕴含、相容和不相容这些逻辑关系的词项。一个事物蕴含另一事物这种说法就是,当第一个事物是真的,第二个事物不可能是假的。两个事物相容就是说,这两个事物可同时为真。但是,构成这些关系的首要的或者基本的词项就是真值之首要的或者基本的载体,也就是命题。唯实论者经常断定,就命题进入各种逻辑关系而言,它们为逻辑提供了素材。

我们已经说过,对于唯实论者,主谓从句把命题当作指称物。根据他们的理解,这些从句只是复杂的单数词,这些词由其他的语言表达式所构成。虽然他们在指称方面把这些从句当作同命题相连的单数词,他们坚持,至少在一个方面它们的行为不同于其他的单数词。请考察单数词“印第安纳州最高的男人”,假定它的指称物是山姆·思茂,他来自印第安纳州的奥西拉,他是身高七英尺四英寸的篮球运动员。如果我们把这个单数词改变一下,用具有相同指称物的词,譬如“美国的第十九个州”,来置换其构成词“印第安纳州”,其结果是另一个单数词(“美国的第十九个州最高的男人”),该词仍然指称山姆·思茂。这样,指称词的置换保持了“印第安纳州最高的男人”这个单数词的指称物。但是,主谓从句的情况却大不相同。当它们的构成词被相同的指称词所代替时,它们不一定保持原来的指称物。“山姆·思茂已被哈佛大学录取”这个表达式的指称物是个命题,“印第安纳州最高的男人已被美国最著名的大学录取”这个表达式也指称一个命题,但是,这两个命题却不相同。如果你怀疑这点的话,你只需注意这两个命题的真值有可能是不同的。假定来自伊里诺尔州的身高七英尺四英寸的篮球运动员移居到了印第安纳州,或者由于极大的管理错误,哈佛大学的基金灾难性地降低了,而且它的许多著名教授被解雇了,在其中任何一种情况下,山姆·思茂已被哈佛大学录取这个命题是真的,印第安纳州最高的男人已被美国最著名的大学录取这个命题有可能是假的。如果它们可能具有不同的真值,那么它们不可能是同一个命题(8)

唯实论者运用主谓从句的特异性来解释关于命题态度的这种似乎令人困惑的事实。假定哈佛大学的招生人员制定了无视申请者的身体属性的这种政策。这样,该人员很可能相信,山姆·思茂已被哈佛大学录取,与此同时,他却不相信印第安纳州最高的男人已被哈佛大学录取。但是,有人怀疑这位招生人员是如何做到这点的。这种论证如下,既然山姆·思茂同一于印第安纳州内最高的男人,相信山姆·思茂已被哈佛大学录取就是相信印第安纳州最高的男人已被哈佛大学录取,所以,这位招生人员不可能相信其一,而不相信其二。唯实论者声称,这里的错误在于一种假设,即一个主谓从句的指称物完全取决于其构成词的指称物。尽管“山姆·思茂已被哈佛大学录取”和“印第安纳州最高的男人已被美国最著名的大学录取”的构成词的指称物是相同的,这两个从句把不同的命题当作指称物。事实上,这位招生人员相信第一个从句的指称物,却不相信第二个从句的指称物,所以,这里根本没有问题。

唯实论者坚持,关于主谓从句的语义事实基于作为其指称物的命题之范畴特征。命题是世界之表述,它们把世界上的事物表述成这样或者那样(9)。因此,一个命题的同一性不只依赖于它所涉及的对象的同一性。它还依赖于它用以表述这些对象的属性。这样,当我们用指称同一对象的表达式置换一个从句内的表达式时,然而,当这两个表达式不表示相同属性时,从而,我们创造了一个新而不同的命题的名字。这点不应该再令人惊奇了。这个新的主谓从句指称了某个事物,它以不同的形式表述了世界。由于命题以不同的形式表述世界之各种存在,它们才互相地被辨别或者区别开来。

我们已经开始回答关于命题的本性之问题。当唯实论者声称,命题这些事物存在时,他们所主张的是某种特殊范畴的实体是存在的,这些实体构成了肯定、否定和思维这些行为的对象。虽然某个命题实际上被肯定了或者被思维了,这是一个偶然事实,但是,某个命题可以被肯定或者思维却是一个必然真理。唯实论者的表征是这些特殊的实体是抽象实体,但是,它们永恒地和必然地存在。他们声称,他们所谓的命题在人与人之间可共同获取,所以,它们为一种共享的世界观的公开交流提供了材料。他们还告诉我们,这些命题在本质上是真理的载体或者真值的拥有者,它们是真理和谬误的首要的或者非被推演的主体。所以,它们首先进入各种逻辑关系。最后,唯实论者告诉我们,这些实体是主谓从句的指称物。他们坚持,这些从句的独一无二的逻辑行为指出了命题的一个核心特点,即每个命题都是世界的独一无二的表述。

命题的辩护者都赞成这些基本观点,但是,他们并不是在所有问题上都相一致的。我们已注意到,在某个问题上他们持有异议。有些人认为所有的命题永恒地具有其真值。而其他人却赞同,至少有些命题的真值由于时间的不同而变化。另一个分歧领域涉及命题这个概念和句子的意义这种观念的关系。有些命题的辩护者声称,命题就是陈述句的意义(10)。根据这种观点,一个命题是一个陈述句和它的同义句子的共同点。这样看待命题的人通常告诉我们,命题的结构相似于表达它们的句子的结构。他们还说,如同命题的构成部分一样,命题有意思或者意义。他们告诉我们,这种命题观来自这个观点,即命题以不同的方式描绘或者表现世界。在此,最初的主张是,如果命题是把世界呈现给认知的存在者,那么命题必须是某种语义词项,也就是,命题是指出世界的词项。这样,在命题和表达命题的句子之间必须有某种密切的联系。我们被告之,一个句子是一个语言表达式,它由比较简单的语言表达式所构成,它的意义是其构成表达式的意义的函数。这样,我们可合理地假设,命题作为陈述句的意义,它们在语义上有更加原始的构成部分,并且,这些构成部分只是组成复杂语言表达式的语言表达式的意义,而命题为这些复杂表达式提供了意义。这种命题观的辩护者还要说,命题能使我们为主谓从句的特殊行为提供语义学上的解释。如果一个命题是一个陈述句的意义,并且,它的构成部分只是组成该句子的词项的意义,那么,就很容易看到,当用指称相同事物的一个词置换一个从句内的一个词时,为什么整个从句不一定能够保持原句的指称物。指称同一事物的词项可能具有不同的意义或者含义。譬如,“山姆·思茂”和“印第安纳州最高的男人”这两个表达式指称同一个人,但是,它们的意义却不同。这样,当我们在某个主谓从句内用其中的一个词置换另一个词时,我们改变了那个从句的意义。根据这种关于命题的语义学观点,那就是说,我们改变了那个从句的指称物。从而,我们为一个不同的命题创造了一个名字。

虽然这种解释已很受欢迎并且非常有影响,但是,这种关于命题的语义学解释并没有被所有赞同命题这种本体论的学者所接受(11)。第一,命题是具有构成部分的有结构的实体这种观点遭到了直截了当的批判。这种主张是,把命题当作有结构的这种解释代表了一种范畴错误,它只会导致混乱。我们被告之,命题不是物体,它们是抽象实体,抽象实体不是那种可能具有构成部分、组成部分或者部件的事物。第二,人们已经提出,把命题同一于句意与命题的其他重要特征不相一致。譬如,我们被告之,说话者不是肯定或者否定意义,思维者不是相信、希望或者害怕意义。意义是真或者假的这种说法是不可理解的。一个句子(“目前我在这里”)虽然呈现出某种单一而不变的意义,但是,它可被不同说话者用来肯定不同的命题。这就可以说明,命题不可以当作句意。所以,在赞同命题这种本体论的哲学家中,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尽管这些内部的辩论,命题的辩护者具有更多的共同点。这些基点为不满意命题这种观念的哲学家提供了大量的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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